作為一個女孩子,我們一定要自尊自愛自強,和保護好自己,尤其是在結婚前,不然有苦也只能自己咽了。
小夏今年剛剛二十二歲,在一家服裝店裡售賣衣服,認識了隔壁手機店賣手機的男生小郭。
小郭比小夏大了兩歲,兩人很快就互生好感,墜入了愛河,沒處多久,就同居在了一起。
不久後,小夏就被查出有了身孕,兩人只得回家,和各自的父母,商量結婚的事。
兩家父母見面時,,婆婆知道小夏已經懷孕,坦言只出2萬塊錢的彩禮,多一分也沒有,要是不願意嫁,就別嫁了,想嫁給他們家小郭的女孩子,多的是。
小夏和她的父母聽後,心已變得冰涼,她父母直埋怨女兒不爭氣,如今才落到這般田地。
小夏本想讓小郭想想辦法,要他媽多拿點彩禮錢,可他不知聽他媽說了什麼,也跟他媽一個鼻子出氣。
看著這種情況,小夏早就悔得腸子都已經青了,她父母要求她打掉孩子,說這樣的人家,即使你嫁過去了,也只有吃苦的份兒。
小夏最後還是聽了父母的建議,也和小郭分手了。
總結:女孩子一定要自尊自愛自強,如果你連自己都不愛,連自己都不尊重自己,別人又怎麼會愛你,尊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