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趙志芸
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一併審查批准了4部生態環保地方性法規,內容涉及水生態環境保護、大氣汙染防治和鄉村環境治理等方面。
4部生態環保地方性法規分別是《克拉瑪依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斯騰湖水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鄉村環境治理條例》《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博爾塔拉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
新疆克拉瑪依市石油石化產業比重大,大氣環境持續改善面臨嚴峻挑戰。《克拉瑪依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明確了大氣汙染防治的目標、原則、工作機制以及相關監督管理制度,細化了相關部門大氣汙染防治工作職責。此外,還專門對石油石化企業的大氣汙染防治措施作出規定,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博斯騰湖是全國最大的內陸淡水湖,是新疆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為推動兵地同防同治,《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斯騰湖水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明確建立和完善水生態環境保護聯動機制,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組織鐵門關市、流域管理機構、有關縣人民政府、團(鎮)及相關部門共同研究解決博斯騰湖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的重大事項,確保博斯騰湖及入湖水體不受汙染。同時對水生態保護和水汙染防治的制度措施作出嚴格規定,對違反條例規定設置排汙口,或者以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水汙染物的行為予以處罰。
《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鄉村環境治理條例》對鄉村環境治理的原則、議事協調機制、重點、要求及法律責任進行了明確,通過立法形式,建立深入持久推進「美麗克州」鄉村振興工作的長效機制,促進人與自然協調發展。
《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博爾塔拉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以「保護」為主線,以「生態環境保護」為目標,重點解決博爾塔拉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統籌管理缺乏統一管理機制、生態環境保護方面步調不一致等問題。
據介紹,日前召開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查批准了《木壘哈薩克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木壘哈薩克自治縣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的決定》《焉耆回族自治縣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條例》,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查批准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綠化管理條例》。
「今年以來,有地方立法權的自治州、設區的市,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安排部署,把生態環保立法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設定嚴格法律責任,多層次、全方位織密生態環境的法規保護網,為建設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新疆奠定了法治基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