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管局從組織領導、人員管理、商品管理、環境管理、宣傳告知等方面提出要求,制定了《黃浦區商品交易市場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十條規範》,以督促市場管理方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疫情防控工作。
《規範》提出,黃浦區各標準化菜市場和小商品交易市場嚴格落實10條疫情防控措施: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防疫工作主體責任;復工開市必須嚴格執行《黃浦區企業復工復產告知書》的相關要求;要做好市場內返滬人員的統一造冊和管理工作;合理設置市場進出口,標識明確,管理有序;對所有進入場內的經營戶和相關人員(包括從業人員)每日測量體溫,要求佩戴口罩;要嚴把商品進貨關,做到來源正、情況明,能追溯;場內禁止活禽交易和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交易、禁止銷售假冒偽劣、「三無」等商品、禁止哄抬物價、囤積居奇;場內從事口罩等防護用品的經營戶,銷售前,應到轄區市場監管所報備;加大投入,合理配置消毒器具、物品等疫情防控用品。每日做好場內消毒及清潔衛生,每周開展大掃除;利用一切形式做好疫情防控宣傳告知工作,不傳謠不信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