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孟河 盤豔斌 劉昱林
寒冬臘月裡,高高聳立的武陵山上,層林盡染、寒氣逼人;武陵山腹地中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土家苗漢各族群眾,進入了特有的「過年節奏」——殺年豬、打餈粑、吃刨湯肉;穿行在大山中的土家苗寨,傾聽一個個法度與溫度相輔、相融的故事,感受湘西州法院系統給予脫貧攻堅的巨大助力、給予和諧湘西建設的巨大推力。
龍山縣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庭長與幹警在該縣華塘街道辦事處象鼻社區給被執行人家屬講法釋理(圖片均由湘西州各縣市人民法院提供)
湘西州龍山縣苗兒灘鎮八吉村,現在已花甲之年的兩個親兄弟,22年前的1996年,共同所有老屋產權問題,同時走上了訴訟與信訪之路,多次調解未果。
2014年,龍山縣洗車人民法庭負責人,先後多次步行十餘公裡山路,到雙方當事人家進行調解疏通。親情,是連接兩兄弟的重要紐帶;於是法庭負責人與他們一起拉家常,回憶兄弟共同成長的不易、艱苦奮鬥的艱難——「小時候,我們一起玩耍、一起守牛、一起砍柴,與父母一起修建了這棟房子,然後在父母的努力下各自成家立業……」;親情慢慢連接了起來,仇怨開始慢慢消融,近20年的恩怨,終於在法度使用者的溫情下,融化了。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要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切實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權利的顯著優勢。
瀘溪縣人民法院浦市法庭在當事人家門口開庭審理一起離婚案件
湘西州中級人民法院共轄8個基層人民法院,共有35個人民法庭——吉首市3個、瀘溪縣4個、鳳凰縣4個、古丈縣3個,花垣縣5個、保靖縣4個、龍山縣6個、永順縣6個。平均每年收案6500件,結案6300餘件。
近年來,湘西州中級人民法院結合湘西州情,設置了「雙語法庭」「旅遊法庭」「紅色法庭」等,開展巡迴審判,針對農忙時節生產緊張等實際,採取巡迴就地辦案的方式,把法庭搬到土家苗寨、田間地頭,把法網的觸角一步步「伸」至村村寨寨,給群眾講法理、講人情,積極參與基層治理,讓理性的法度,也有了令人溫暖的溫度,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會效果,讓法院的審判工作成為社會治理的重要手段與方式,並成為社會治理最後的法律保障。
巡迴審判:田間地頭調解 房前院壩審判
湘西州域內,全是崇山峻岭,山高、路陡,交通極為不便,少數山區群眾到法庭打官司極為不便,且成本極高。
加之一個人民法庭,需要管轄幾個鄉鎮的訴訟案件。如龍山縣有21個鄉鎮,60萬人,6個人民法庭。永順縣有23個鄉鎮,54萬人,6個人民法庭。
保靖縣人民法院城郊法庭赴長潭河鄉車湖村,進組入戶調解一起排除妨礙糾紛,法官再次確認當事人土地承包地的界址
以保靖縣清水坪人民法庭為例,位於保靖縣西北部的清水坪鎮,距縣城52公裡,轄酉水河沿岸的土家族聚居的清水坪、比耳、碗米坡3個鎮、36個行政村、1個社區,轄區總人口6.1萬人,法庭配一審一書2名幹警。
司法的宗旨,是為民服務。
湘西州法院系統的人民法庭,採用巡迴審判的工作機制,設立巡迴審判便民服務聯絡點,讓農村邊遠群眾更加便捷參與訴訟,以更快更好地化解矛盾糾紛;利用趕場、下鄉扶貧等機會,或針對農忙時節,生產緊張等實際,採取巡迴就地辦案的方式,把法庭搬到土家苗寨、田間地頭;田間地頭調解,房前院壩審判,成為基層司法的一種獨特方式,且可達到以案釋法、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
法庭在巡迴審判時,使用簡易程序,加大調解力度,最大程度做到案結事了。
且法庭在巡迴審判時,不是簡單地以審判為目的,而是把訴訟審判工作作為社會治理的重要手段,故而特別重視訴訟調解——原告與被告,原本就是鄉裡鄉親,打了官司後,還得房前屋後地居住在一個寨裡;所以法庭在巡迴審判時,法度與溫度並存,大力推行多元化解矛盾機制建設,加強與社會綜治部門的銜接溝通,做到案件審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古丈縣人民法院巡迴法庭
龍山縣的6個人民法庭,巡迴審判、送法下鄉,最大限度發揮巡迴審判的法治宣傳教育功能;重點選擇婚姻家庭、繼承贍養、農村土地承包、相鄰關係等農村典型案件,把流動法庭開到田間地頭、鄉鎮社區,使當事人贏得堂堂正正,輸得心服口服。同時,在庭審過程中,向群眾承諾:所有矛盾糾紛,只要訴前能達成和解,不收取雙方當事人任何費用,既降低了群眾訴訟成本,又引導了群眾養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習慣,有力的維護了社會穩定和基層和諧;2019年,6個人民法庭已為當事人減免訴訟費299餘萬元;通過這些便民措施,架起了與人民群眾的「連心橋」。
花垣縣的5個人民法庭,堅持進村走寨預約立案、上門立案,將調解放到田間地頭,將庭審放在老百姓房前的院壩上。2016年以來,花垣法院巡迴辦案165件,超過受理民商事案件總數的三分之一。
雙語法庭:為土家族苗族同胞的貼心服務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總人口約為300萬,其中以土家族苗族為主的少數民族約佔80%以上。土家族苗族聚居區有些同胞,不能使用漢語進行交流,語言成為訴訟的重要障礙。
於是,苗語、漢語的雙語審判和土家語、漢語的雙語審判方式,應運而生。2017年以來,湘西法院「雙語法庭」巡迴辦案6600件,佔人民法庭辦結案件總數的三分之一。
花垣縣轄12個鄉鎮217個村,總人口31.5萬人,苗族人口佔總人數的77.3%。花垣縣的5個人民法庭分別是:邊城法庭、吉衛法庭、龍潭法庭、麻慄場法庭、團結法庭。
花垣縣人民法院在花垣縣兩河鄉桐木村,搭建了簡易的「雙語法庭」
為方便土家族、苗族同胞的訴訟,加強法官與當事人的溝通交流,花垣法院從實際出發,將掌握土家族、苗族語言的法官安排在人民法庭審判工作第一線,利用「雙語法官」的優勢,充分了解和掌握少數民族群眾在解決糾紛時的習俗、思維和心理習慣,在化解矛盾糾紛中更好地與當事人溝通交流,做好心理疏導和法律引導工作,採用最合理最恰當的辦法消除矛盾,達到有效解決糾紛的目的。
「雙語法官」紮根法庭,在基層一線審判執行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為湘西州各民族和睦相處、和諧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花垣縣邊城人民法庭曾遇到這樣一個案例。
原被告雙方是年逾古稀的苗族親兄弟,因一條入戶路結怨積仇十餘年,起訴受理後,兄弟倆均不通漢語,人民法庭的「雙語法官」派上用場。「雙語法官」按照苗族調處習俗,邀請了村支兩委及當事人家族長輩、鄰居到場,用苗語從親情關係、社會風俗、訴訟風險及影響等角度耐心的引導當事人,終於促成親兄弟冰釋前嫌,握手言和,重新搭建起親情橋梁。
使用本民族語言進行訴訟,是少數民族的重要權利,保障少數民族使用本民族語言進行訴訟,能夠更好地推進訴訟進程,切實減輕群眾訴累,促成糾紛解決的實現。
鳳凰縣總人口43.1萬人,由苗、漢、土家族等28個民族組成,其中苗族人口25.47萬人,佔全縣總人口的59.1%,是一個典型的以苗族為主的少數民族聚居縣,大多數苗族群眾運用苗語交流。
山江、吉信等法庭,長期堅持苗漢雙語開展審判工作,專門抽調苗漢雙語兼通、善於做群眾工作的法官,到有苗族群眾聚居的山江法庭、吉信法庭工作,打造「雙語法庭」,用當地群眾聽得懂的語言,開展民族特色審判,最大限度的方便民族群眾訴訟,切實減輕群眾訴累。
旅遊法庭:讓遊客暢遊湘西山水
茂密的森林、奇異的山水、豐富燦爛的民族文化,為湘西州文化旅遊產業的發展,提供天賦異稟。湘西州因勢而為,提出了打造國內外知名生態文化公園的目標,讓綠水青山變成金山銀山,為精準脫貧攻堅作貢獻。
旅遊產業,如今成了湘西州的支柱產業。
湘西州中級人民法院和鳳凰縣、永順縣、瀘溪縣等縣法院成立旅遊巡迴法庭,吉首市、龍山縣、古丈縣等縣市法院成立專門合議庭,專職審理涉旅遊和環境資源糾紛案件,為湘西全域旅遊發展和綠色湘西建設保駕護航。
鳳凰縣,是湖南文化旅遊的重點縣。旅遊市場的火爆,必然帶來一些因旅遊而生的糾紛與爭端。2013年,鳳凰縣人民法院「旅遊速裁法庭」正式掛牌成立;2017年,發展成為具有獨立機構編制的「旅遊巡迴法庭」。
鳳凰縣旅遊巡迴法庭,對涉旅糾紛案件,一律使用的簡易程序,並創新構建了「注重調解,免收訴訟費和執行費,定期、定點和定人,就地立案、審理、調解和執行」的「一重、兩免、三定、四就」審判機制;基本做到當日受理、當日立案、當日送達的目標,確保旅遊糾紛及時化解,最大限度減少當事人的訴累,方便遊客維權。
同時,鳳凰縣旅遊巡迴法庭充分發揮多元化糾紛解決機製作用,主動與鳳管委、文體旅遊、司法、公安等部門,加強溝通與聯動,將人民調解、行業調解與訴訟調解相結合,發揮社會合力,妥善解決旅遊糾紛案件,為遊客維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促進基層社會治理法治化。
鳳凰縣人民法院旅遊巡迴法庭,法官耐心調解一起涉旅糾紛
2019年5月7日,長沙的鄧先生來鳳凰自駕遊,將車輛停放在鳳凰縣古城南華門附近的經營性臨時停車場內。
當晚,該停車場內的堡坎垮塌,正好砸中鄧先生的車,導致車頂、後視鏡、玻璃窗等多處受損,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鄧先生就(賠償)問題與停車場主姜先生產生了分歧。
旅遊市場監管綜合調度指揮部接到鄧先生的「報警」電話後,旅遊巡迴法庭、公安交警、工商局和文旅局的相關人員,前往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取證。
旅遊巡迴法庭的法官,在尊重事實的基礎上,把情、理、法,融合在一起,雙方握手言和,達成調解協議。
「鳳凰很美,人心很暖。」鄧先生感嘆道,並表示下次還會再來鳳凰。
據統計,自2017年起至今,湘西州兩級法院旅遊巡迴法庭涉旅糾紛案件審限內結案率和旅遊巡迴辦案調解率分別為99.89%和54.76%。
鳳凰縣旅遊巡迴法庭的做法,是湘西州州縣兩級旅遊巡迴法庭的寫照與縮影。
紅色法庭:堅定為民服務信念
永順縣塔臥鎮素有「江南延安」之稱,是湘鄂川黔紅色革命根據地,也是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
據塔臥人民法庭負責人介紹,這裡是典型的老、少、邊、窮革命老區,偏遠、山高、路陡,許多年輕人多選擇外出務工,村寨中留守老人兒童多,給庭審和送達都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面對這一現實,全庭工作人員心懷為民的信念,扛起法律的天平,通過一個個案件的辦理,一件件糾紛的調解,傳承著革命先輩為民服務的作風與情懷。
永順縣人民法院塔臥人民法庭在該縣塔臥鎮開展巡迴審判
全庭工作人員巧花心思,結合當地習俗,充分利用節假日、趕場日,安排外出務工人員集中開庭;有時遇到特殊案件,全庭人員則將法庭搬進農家小院,上門入戶巡迴開庭,極大方便了當事人訴訟。
同時為了解決「送達難」這一問題,法庭一面積極與當地政府、司法所、村委會等組織聯繫,在遇到找不到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配合工作的情況下,請他們協助法庭送達法律文書。
「一把鑰匙開一把鎖,需要雙方都坐下來,把需要說出來。」另一方面,法庭負責人則常常騎著自家摩託,載著庭室工作人員,頂烈日、冒風雨,走村串寨,送達文書。
2016年10月26日,審理劉某與覃某離婚案時,經調解,劉某自願向覃某支付3萬元補償金,當庭兌付1萬元,但該筆款項存放家中待取,而覃某居住在偏遠山溝,且因病行動不便。
作為紅色革命老區的人民法官,為方便當事人,法庭負責人帶領工作人員,踏著泥濘山道,跋涉近3個小時為覃某送去了兌現款。拿到兌現款的覃某握著法庭負責人的手緊緊不放:「你是個好法官,我服你!」一直以來,塔臥法庭始終將當事人的訴求放在心上,不忘司法為民初心,牢記忠誠履職使命,紮根基層、為民解憂。
「百姓對你工作能力有了認可,工作就能很好開展。」法庭負責人說。這位家在「蘇區」的人民法官,繼承了革命先輩們的紅色基因,堅定了為民服務的理想信念,一邊守衛家鄉的公平與正義,一邊做平易近人、有血有肉的裁決者。
另外,花垣縣麻慄場人民法庭受案轄區含我國精準扶貧首倡地十八洞村,為打造湘西州的亮麗名片,湘西州中級人民法院、花垣縣政法委與縣法院先後至雙龍鎮、民樂鎮、團結鎮等地進行調研,正在統籌規劃打造紅色法庭。
吉首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在該市社塘坡一處民宅空地上,巡迴審理一起法定繼承權案件
湘西州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彭衛兵指出,人民法院設置人民法庭,根本目的就是為群眾化解矛盾糾紛,為一方平安和發展積極作為。通過「辦好案、多辦案、快辦案」把法院的主責主業抓好,讓群眾少跑腿,盡最大努力減少群眾訴累,充分發揮人民法庭服務基層,便利群眾訴訟的前沿陣地作用,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要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提高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能力。下一步,湘西法院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人民法庭建設,充分發揮人民法庭重要作用,積極參與基層社會治理,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紮實推進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公正司法。
[責編:李孟河]
[來源:湖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