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現在的有車一族來說,無論是在居住的小區還是在購物的廣場,汽車的停車位置一直是大家最為關注的熱點。在一些小區裡,明明有很多的車位,但是全被業主和物業管理人員給鎖上了。哪怕是一些走親訪友的汽車,在進入小區之後難以找到一塊公共停車位置,不得不說是太不方便了。近日,一位網友拍攝到這樣一組畫面:某小區停車位置被加了地鎖,被一位司機一招搞定,實在太霸氣了!
這是該汽車司機開車駛入該小區之後,除了路邊停放的幾輛車歪歪扭扭地停在路邊以外,在不遠處的一塊停車位置上,空曠的車位上雖然沒有一輛汽車,但是卻被鎖上了地鎖,使得司機根本沒有地方停車。有網友看到這一幕說:人家買的車位上鎖很正常,反而是這些沒有車位的,老蹭別人的車位才是可恥的。但有網友回懟說:這本來就是公攤面積,小區物業不能把車位出租和售賣,只有管理權。
更有網友面對這樣的一幕說:花格子路面本來是非機動車停車位置,物業把高速公路租給你,你也停車嗎?小區的地下停車位屬於買賣車位,這種露天的停車位置屬於公共車位,像這種鎖地鎖的行為,城管部門應該會全部清理的。現在國家不讓買賣車位,公用的地方只要是在該小區買房或者租房的業主,都可以擁有使用權。不過,是被某些小區的物業變相出售,用出租的方式租給了個人,才出現這種情況。
看到這些整齊劃一的停車位置和設置的地鎖,有網友留言稱:我們小區的這種地上停車位置,說的也是只租不買賣,也被租戶設置了地鎖,地面上的停車位一個月租金80元,地下車庫收費是一個月60元。不過,按照規劃圖規定,小區裡的非機動車停車位必須用花格子地磚鋪設,而畫面中的這一幕明顯是把非機動車停車位,設置成了機動車停車位了。而且,這種地鎖設置的太不合理,把人絆倒就麻煩了。
這是該輛汽車司機在無奈的情況下,只能暫時把汽車沿著地鎖兩邊的位置,騎著地上的車位欄杆把汽車倒進去了。雖然說這樣的停車位置不合理,但是在暫時的情況下也好過停在當路上了。有網友看到這一幕說:這下好了,一下子佔領了兩個停車位置,最怕過一會兒下來的時候,發現自己的車輪胎被鎖上了,而且是左右兩邊一邊一個。其實,按照一般的規定來說,小區車位一般分公攤車位、產權車位、人防車位三種。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四條第三款規定,佔有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的公攤車位;開發商自建的地下車庫且開發商單獨取得車庫產權的情況下,開發商可以委託物業公司租售的車位是產權車位;還有一種是人防車位,在不妨礙防空功能和滿足業主需要的前提下,可以出租供業主使用,但開發商只擁有使用權,沒有產權,租期不得超過20年。
小區的公共空地,如果開發商所售的地上車位屬於規劃範圍內用於停放車輛的區域,且開發商與業主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內對此明示該面積未計入公攤且屬於開發商所有,那麼,開發商完全有權售賣該地上車位。如果當初修建小區並未規劃,後期劃分的停車位是無權出售的,屬於小區所有業主所有。大家對這種小區車位上地鎖的行為有什麼想說的,歡迎跟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