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媒體記者 陳金路 通訊員 王中元)陽穀的消費者孫先生去年將自己購買的一張預付卡不慎丟失,要求陽穀城區相關超市予以補辦。被拒絕後,反映到陽穀縣消協。經消協協商調取監控後,才給予孫先生辦理了補卡手續。3月10日,市消協提醒,預付卡一般商家不給辦理掛失補辦業務,建議廣大消費者最好購買記名卡。
消費者孫先生稱,去年他在陽穀縣谷山路一超市購物中心購買兩張面值1000元的消費卡,後期一張消費卡丟失。去超市反映情況時,工作人員告知:「已丟失,無法補辦。」感覺很窩心的孫先生想讓超市給予補辦一張消費卡。
陽穀縣消協接到投訴後,立即對此展開了調查,孫先生購買的是面值1000元的非實名登記卡,當時購買的單據也找不到了。只找到一張可能是持卡的消費記錄小票,面值餘額為780元。在消協與超市負責人協商下,調取當天監控,持卡人孫先生最後一次消費後餘額為780元,再無任何消費記錄。通過消費者的表述,消協工作人員與超市負責人分析後認為,此卡能充分證明是孫先生購買的消費卡,遂給予孫先生辦理了補卡手續。
3月11日,市消協表示,根據2012年11月1日實行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規定,生活中經常看到的超市購物卡、消費券都屬於單用途商業預付卡,而預付卡又分為記名與不記名兩種類型,其中記名卡才可以掛失;不記名卡,一般商家不給辦理掛失補辦業務,建議廣大消費者最好購買記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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