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深中通道建設的消息頻出,今年來,翠亨新區土地市場同樣熱鬧與備受業界關注。11月27日,保利地產在翠亨新區打造的首個高端住宅項目——保利天匯營銷中心對外開放。在該項目亮相的同時,本月28日翠亨新區核心起步區公開出讓3宗地塊,包括2宗商住用地和1宗商業用地。如果順利拍出的話,屆時將有望創下翠亨新區土拍市場的新成交記錄。
新盤亮相
地處翠亨新區「正門口」:保利首個「天字系」高端項目亮相中山
保利發展控股灣區公司中山公司(下稱「保利灣區中山公司」)執行總經理賴傳青在活動上表示,保利灣區中山公司順應粵港澳大灣區的戰略布局與發展趨勢,正不斷加大對灣區各城市的戰略布局和投資力度。作為深中通道連接中山的首站,翠亨新區馬鞍島則是未來幾年保利重點深耕中山市場的重要板塊。
賴傳青表示,馬鞍島規劃「一軸、三心、九區、多廊」空間結構,未來將促進產城融合,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打造為「灣區國際化、現代化、創新型城市新中心」,規劃建設40多所學校,13大生態公園、7所醫院、6大文體配套、6大商業娛樂目的地等,打造成為集智造產業、科技金融、健康醫療、生態居住功能為一體的智創濱海新城。而位於深中通道首站登陸點馬鞍島、翠亨新區的「正門口」的保利天匯,是保利地產迄今為止在中山最高端的「天字系」住宅項目,項目定位「共築灣區美好人居生活」。
開放當日,保利天匯舉辦了「在天匯看見前海」的直升機觀光活動,並邀請媒體嘉賓搭乘直升機衝上雲霄,在高空一覽在建中的翠亨新區、深中通道,遠眺前海,更直觀地了解新區的開發情況。
而作為保利地產迄今為止在中山打造的最高端項目,保利天匯營銷中心的外觀設計參考了高端奢侈品藝術空間SKP的外立面,整個項目在設計上引進了「W.E.L.L.集和社區」理念,採用保利全生命周期居住系統,包括超7萬平方米的社區園林、兒童科普園、長者看護區等全齡樂活社區,定位為打造集藝術與生態於一體的下沉式庭院。記者留意到,保利天匯採用了板樓布局,項目的樓體均十分規整、舒展地以南北對流的方式布局,建築外立面也明顯更為接近當下一線城市住宅項目風格。
據悉,項目的樣板間將於本月內推出,預計首期將推出約98平方米至108平方米的5.8米複式高實用率洋房產品,帶精裝交付。
市場動態
A
現售模式+單位層高不得高於3.6米:
翠亨新區兩宗商住地本月28日公開出讓
11月24日,翠亨新區推出三宗地塊,包括2宗商住用地+1宗商業用地,均位於翠亨新區起步區西二圍。據記者統計,三地塊的起拍總價達43.72億元,均在12月28日公開競拍出讓。
編號為G28-2020-0132的地塊總面積98811.2平方米(折合約148.27畝),現狀為已平整,用途為城鎮住宅用地,出讓年限為70年。地塊要求要在2022年2月24日之前開工,在2025年2月23日之前竣工。
開發指標上,地塊容積率上限為2.5,建築密度不高於30%,綠地率不低於30%,建築限高為100米,計容建築面積上限為247028平方米。另外,該地塊須配套警務室(建築面積20平方米至50平方米)、社工服務站(建築面積100平方米至200平方米)、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為50平方米至300平方米)、文化室(建築面積>200平方米,不獨立設置)、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築面積>300平方米)、衛生站(建築面積>150平方米)。
編號為G28-2020-0130的地塊總面積38836.3平方米(折合約58.25畝),現狀為已平整,用途為城鎮住宅用地,出讓年限為70年。該地塊起始總價11.46億元,折合約1966萬元/畝。該地塊容積率上限為2.5,計容建築面積上限為97090.75平方米,綠地率不低於30%,建築密度不高於30%,建築限高為100米。地塊需在2022年2月24日之前開工,在2025年2月23日之前竣工。
記者留意到,上述兩宗住宅用地鄰近橫門出海口,親水資源較為豐富。預計隨著翠亨新區市政建設的推進,未來地塊前將有望呈現碧江綠道的生活環境。另外,考慮到目前翠亨新區的新建住宅項目大多採用複式設計,因此本次兩宗地塊在開發指標上均加入「建築標準層高不應大於3.6米,首層非架空層公共服務空間允許布置高度為兩個標準層高的空間」的條款。
B
單位面積不得低於100平方米:
翠亨新區有望新增百米高商業建築
至於編號為G28-2020-0131的商業地塊總面積45336.8平方米(折合約68畝),現狀為已平整,用途為商業用地,出讓年限為40年。該地塊起始樓面地價為2750元/平方米,起始總價3117萬元,折合約458萬元/畝。
開發指標上,容積率上限為2.5,計容建築面積不高於113342平方米,綠地率不低於15%,建築密度不高於40%,建築限高為100米。同樣,競得人需要在2022年2月24日之前開工,在2025年2月23日之前竣工。
記者留意到,作為商業用地,競得人需配建公共廁所、250個泊位的社會停車場。此外,項目分割單元建築面積100平方米至300平方米以內的,不得超過建築總面積的35%;其餘分割單元建築面積應大於等於300平方米(其中首兩層分割單元建築面積應大於等於500平方米)。同時,競得人需自持建築面積不少於建築總面積的20%,並自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自持不少於10年。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開發商將項目用作公寓產品開發,並要求開發商對項目進行運營。據悉,該規定也是目前中山出讓商業用地時的常見做法。
來源:中山商報
作者:文/圖 記者 梁展宏
(原標題:歲末翠亨新區新盤再入市)
(責任編輯:陳映彤_zs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