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青島市北區金隅和府公寓的業主們遇上了蹊蹺事,自從換上新電錶之後,他們每月的電費蹭蹭的往上漲,有的業主家的電費甚至翻了兩三倍。
劉女士就是這個公寓的住戶,她是在9月15日這天搬進小區的,從這天到11月20日的電費是195元,算下來基本每月100元。11月20日之後,物業新換的電錶開始計費,一個月下來電費用了280元。至於走了多少個字劉女士全不知情,因為物業不告訴她這些內容,只說欠了多少費用。
這個小區的住戶大概有500多戶,很多住戶也都遇到了同樣的問題。業主王先生說:「物業沒有通知業主來看電錶數就把電錶換掉了,換的是那種插卡式的,我們現在糾結的是物業有什麼權利換我們的電錶。鄰居們從9月1日到11月20日的電費是267元,之後的一個月的用電量達到了278.53元。」
業主們表示,即便是冬季用電量有所增加,但跟去年相比,更換電錶後用電量增長的很明顯,現在一個月的用電量比以前兩個月的用電量還多。不僅如此,換了新電錶之後還發生了更加離譜的事:有些業主把家裡的電閘都拉了,然後去物業看電錶的時候發現電錶還在走,有業主猜測,換完電錶之後,物業將公共線路上的電接到了業主電錶上。
除此之外,業主們對電價問題也有異議,因為該公寓是商業用電,之前的電費是每度0.92元。業主們曾打市長熱線投訴,物業將電費將到了0.72元每度,之後發改委又下來了一個文件,明確說明非直抄用戶除損耗費用外,不得隨電價加收任何費用。非直抄用戶當月電價等於轉供電單位與電網企業當月結算平均電價除以(1減損耗率),損耗率不得超過百分之十二。根據通知,業主們要求物業每月公示他們與電網企業的結算清單,物業只公示了一個月,隨後電價改為0.69元每月,之後就再也沒公布結算清單。
針對此事物業會有怎樣的解釋呢?物業負責人表示他們沒有在電錶上動手腳,因為新換的電錶是智能表,只要家中不把總閘拉掉,電錶的度數就會走,因為家中有損耗,比如說插座沒有拔掉、電視保持待機狀態等。至於業主們反映的電費增加問題,物業給出的答案是:「因為現在是冬季,這個時間點正是用電高的時候。」
關於業主不知情換電錶的事,物業的解釋是:「公寓是商業用電,物業公司是二次轉供電單位,電錶並不屬於業主所有,更換也不需要業主同意。之所以換電錶是因為之前有不少業主存在欠費的問題,這些錢都是物業進行了墊付,已經墊付了40多萬,所以換成了自動儲值電錶。如果業主想改成直接向供電公司支付電費的形式,業主需要向供電公司支付一筆不小的改裝費,每戶大該要交1萬元。」
關於業主們讓公開結算清單的問題,物業很爽快地答應了,表示下個月開始會按時公開。但現在的問題是業主們想換回原來的電錶,對於這樣的要求,物業負責人表示自己不能做主,需要向公司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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