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13日 02:30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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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搞清楚,葉某的火柴槍到底是不是我們想像中的火柴槍,到底有沒有違規,畢竟也不排除該槍有改造過的可能性,這需要警方進一步披露相關信息。
臨近春節,有關槍的新聞卻多了起來。前段時間,天津趙老太由於擺射擊氣球攤,被指控非法持有槍枝,而身陷囹圄。她的遭遇,不是孤例。2016年的9月27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的葉某被交警攔下,交警在其車座儲物箱內發現一把火柴槍。經鑑定,該火柴槍以火藥為動力,具備火藥槍的本質特性,根據《公安機關涉案槍枝彈藥性能鑑定工作規定》,應認定為槍枝。最近,株洲市天元區對葉某提起公訴,罪名同樣是非法持有槍枝。
此事再次引發輿論關注,但是各位看官,先不要急著討伐。首先,我們要搞清楚,葉某的火柴槍到底是不是我們想像中的火柴槍,到底有沒有違規,畢竟也不排除該槍有改造過的可能,天津老太的BB彈槍中,經檢測就有6把違規。此外,近來此類事件頻頻見諸報端,也不排除其中有搭便車的成分。這需要警方進一步披露相關信息,讓案情更多地公開,來使公眾摒棄想像化的情緒。
就網上的圖片來看,這把火柴槍很像以前農村少年製作的玩具,由鐵條、自行車鏈子和橡皮筋製成,集中幾個火柴頭放在「槍膛」,扣動「扳機」,可以聽到啪的一聲。這是相當懷舊的東西,葉某花了148元從淘寶上買來,準備給兒子當玩具玩兒。
對公眾來說,可能又要刷新對槍的認知了。趙老太被判有罪,是因為其玩具槍射擊時,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耳/平方釐米。有研究者發現,每平方釐米1.8焦耳是對人體最脆弱的、裸露的眼睛造成損傷的臨界值。
但是,對公眾來說,最可怕的,你根本無法知道1.8焦耳/平方釐米是個什麼概念。如今,這把火柴槍可能也是如此,但是有常識的人都知道,一般的火柴槍只有聲音和硝煙,根本無法射出子彈,它的危害性,恐怕還不如趙老太的玩具槍。
警方和法院的判斷,當然也是「有法可依」,這一切,都是根據2010年《公安機關涉案槍枝彈藥性能鑑定工作規定》,儘管這個「規定」在出臺之時,就充滿了爭議,但在改變之前,嚴格遵守好像也沒什麼錯誤。問題是,中國雖然一直嚴格控制槍枝,但像這種超出人們想像力的做法,還是引起了很大爭議。
槍作為武器,會給人以很大威脅,但是究竟什麼是槍,不是一個簡單的「1.8焦耳/平方釐米」就能判斷的。警察在街上遇到拿玩具槍的小孩,恐怕不會收繳過來驗證,因為他知道那沒有威脅。相反,如果有人在銀行裡拿出一把不能發射的玩具槍,也可能被現場擊斃,因為這有實實在在的危險。警察不可能專門針對趙老太和葉某,但是正因為如此,他們的遭遇,顯示出這種執法的隨意性。這樣的執法,起不到應有的震懾效果,因為人們知道,這不取決於法律,而取決於運氣。
□張豐(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