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20年1月1日,重慶渝北區加州花園的大火引起全國關注,一個是消防官兵在救援的時候,遇到了一些亂停亂放的私家車佔用了消防通道還有一個就是起火的原因是什麼,火災發生後有傳言為樓下住戶燻臘肉。1月19日,對於此次火災單位調查結果,重慶市消防救援總隊對社會予以公布,一起來看看。
1月19日,重慶市消防救援總隊向社會對外公布了調查結果,渝北區加州花園小區的起火原因系二樓住戶楊某彈菸灰引燃棉被未完全撲滅,棉被復燃繼而引燃陽臺雜物及外牆雨棚,最終引發了轟動全國的大火。據重慶消防總隊介紹,加州花園起火的住戶為A4棟2-5,這家住戶是一家餐廳員工的集體宿舍。事發當天,餐廳16歲的員工楊某沒有上班,而是留在了宿舍,他躺在上鋪打遊戲(床為上下鋪樣式),期間楊某抽菸時不小心將帶火星的菸灰彈到了下鋪的棉被上,十幾分鐘後,棉被就被引燃。
隨後楊某從廁所接了一些水淋到燃燒的棉被上,為了把棉被吹乾,楊某把棉被放到了陽臺。然而他沒有想到的是,表面的明火雖然被澆滅了,但是裡面還在陰燃。在楊某出門後,棉被發生了復燃,隨即引燃陽臺的雜物和外牆雨棚,這一小股明火迅速上竄,整面樓很快陷入火海之中。
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對於火災的預防和認識完全沒有重視,抽完煙隨地扔菸頭,家中的取暖器,電線的老化,一些電器的開關電源等隨時都是開著的,殊不知,這會引起很大的安全隱患。此次火災的發生就是人為造成的,由於菸灰不慎將棉被點燃所致。
我們稍微有點常識都知道,棉被屬於極易燃燒的物質,尤其是冬天乾燥條件下,只要有點火星就很容易發生為大火。本次火災事故中,如果肇事者楊某有一些消防安全之類的常識,在吸菸時不亂彈菸灰及遠離棉被,或者在菸灰落到棉被上時能用水徹底澆滅,其實完全可以杜絕此次大火的發生。
但是世上沒有後悔藥,既然火災已經發生了,那麼作為此次火災主要的肇事者楊某來說,會受到什麼處罰呢?根據我國刑法相關規定,未成年人過失縱火,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區別對待。如果已滿十六周歲,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不滿十六周歲,不承擔刑事責任,由其家長承擔相應的賠償損失的責任。
肇事者楊某年僅16歲,而本次火災事件造成了極大的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構成失火罪,(失火罪是由於行為人的過失而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不僅要承擔民事責任,還面臨承擔刑事責任的風險。
火災無小事,尤其是老舊的高層建築更是多發火災的場所,在日常生活中,每個公民應不斷提高防範意識,做好細節,才能從源頭上避免類似大火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