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稱 | 上海海事職業技術學院 | |||
二、就讀校址 | 浦東校區地址:浦東新區源深路158號; 楊浦校區地址:楊浦區世界路200號; 所有專業錄取新生就讀校區為楊浦校區。 | |||
三、招生層次 | □ 本科 ■ 高職 □ 專科 | |||
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海事職業技術學院 |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海事職業技術學院的專科畢業證書。 | |||
六、學校招生管理機構 |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 招生工作監察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 |||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 2020年我校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和計劃為: | |||
專業 | 招生計劃 | |||
具有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的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應屆畢業生 | ||||
港口與航運管理 | 25 | |||
報關與國際貨運 | 25 | |||
物流管理 | 30 | |||
小計 | 80 | |||
無男女比例限制。 | ||||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 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後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 |||
九、選拔對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9〕43號)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2020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專科層次實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滬教委學〔2019〕60號)關於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20年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 | |||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 |||
十一、測試安排 | 院校測試,根據教委規定的統一時間執行,具體日期詳見本校官網,考試科目及時間詳見本校官網、準考證。 | |||
十二、錄取規則 | 對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齊全的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應屆畢業生,採用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文化素質測試使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公共基礎課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每門滿分50分,共計150分,以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考試成績為準,其中「合格」計50分,「不合格」但參加學校組織的補考(補考成績提供時間為2020年2月29日之前)「合格」計45分,「不合格」且參加學校組織的補考仍「不合格」或未參加補考計25分。 職業技能測試為統一命題的素質技能測試,包括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時事政治、心智禮儀、團隊管理、生涯規劃6個方面的內容,滿分100分,考試時間60分鐘。 作為錄取依據的總分由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直接合成。 1.合成總分不得低於190分,且學生必須參加市統一命題的素質技能測試。 2.專業錄取:報考我院的考生,按「專業志願優先」原則,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3.當合成總分相同時,依次比較素質技能測試中的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時事政治、心智禮儀、團隊管理、生涯規劃單項成績;如再同分,依次比較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中英語、語文、數學單科成績。 4.徵求志願報考我院的考生,錄取規則同上。 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錄取。 | |||
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學費7500元/年(滬價行[2000]120號) | ||
住宿費標準 | 1200元/年(滬價費[2003]56號) | |||
| 報名、考試費 | 報名費 14元/人;考試費: 26元/科。(滬價費[2006]005號) | ||
十四、資助政策 |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後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學生學期獎學金。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我校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招生工作監察小組監督。舉報電話:021-50582314 | |||
十六、網址及聯繫電話 | 學校官網: www.sma.edu.cn 招生信息網: http://www.sma.edu.cn/col/col12026/index.html 諮詢電話:021-68768318 58317699 | |||
十七、其他須知 | 1.通過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9〕43號)規定的其他考試;未通過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錄取且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參加文件規定的其他考試。 2.報名確認辦法詳見我校招生網。 3.本章程由上海海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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