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散布疫情謠言者被警方依法查處!微信散布疫情謠言或永久封號

2021-01-10 貴州都市報

闢謠

1月25日,黔東南自治州、銅仁市德江縣有網民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平臺上傳播「車牌號浙BL0535這個車剛從武漢回來,車上的人確診了偷跑回來的,大家看到了及時報警,希望大家留意此車牌號,轉發各個群,朋友圈,以免更多人受到傳染」的相關信息,經公安機關調查,黔東南自治州、德江縣小型汽車號牌無浙BL0535車輛,大型汽車號牌浙BL0535無過境信息。該信息系謠言信息,全國多地公安機關已進行公開闢謠。

警方提醒:在當前全國眾志成城抗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嚴峻形勢下,相關謠言信息將會誤導公眾,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廣大網民應從疾控或醫療機構、權威新聞媒體了解疫情信息,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請切勿傳播此類謠言。對造謠傳謠構成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

散布疫情謠言的帳號或永久封禁

1月25日,微信安全中心發布《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謠言專項治理的公告》。《公告》表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正在全國各地持續傳播,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與此同時,各類「網傳」、「聽說」類謠言信息也不斷刺激著大家的恐慌情緒。《刑法修正案(九)》明確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微信將堅決並持續打擊謠言類信息。目前已經引進專業第三方闢謠機構,對平臺中的謠言進行闢謠;並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騰訊微信軟體許可及服務協議》《微信個人帳號使用規範》等相關協議規範,對違規的信息內容進行刪除處理,並視其違規程度對違規帳號進行階梯式處罰:包括但不限於對帳號或帳號功能進行限期或永久封禁處理。

微信將成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謠言的清理專項小組,持續加強整治,騰訊較真查證平臺也會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信息進行實時闢謠;同時也歡迎用戶投訴相關謠言。

微信安全中心提醒:

疫情面前要格外保持冷靜理性,廣大用戶應從疾控或醫療機構、權威新聞媒體了解疫情信息,相關防疫信息以省、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方網站發布為準;不要聽信謠言,增加不必要的心理負擔,做到不信謠、不傳謠,提高警惕和識別能力。

記者 廖尚海

編輯 申凌

編審 羅瑋 石雲華

來源 黔東南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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