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黃瑋 近日豐巢科技宣布超時收費標準持續引發爭議。收費標準公布後也引起浙江、上海多個小區的「反彈」。截至目前,杭州一小區停用豐巢智能櫃,而後上海多個小區也開始停用豐巢快遞櫃,並與豐巢協商解決方案。
5月9日晚間,豐巢科技發布《致親愛的用戶一封信》,表示超時收費是為了提高智能快遞櫃的周轉率,並對收費標準引發的社會公眾討論深表不安。法律人士對此表示,豐巢推出超時收費規則需要經過消費者的確認和同意,滿足用戶的選擇權和知情權,雙方要達成協議,並非只是商家單方面公示的規定。
豐巢稱推出超時收費標準,系因櫃機投放數量已達上限
據了解,豐巢快遞櫃自4月30日開始推出會員制。會員制度主要分為兩方面:普通用戶可免費保管用戶包裹12小時,超時後每12小時收費0.5元,3元封頂,節假日期間不計費,享兩次免費超時取件體驗;另一方面,會員月卡5元/月,有效期內不限保管次數,當月任意收件,每件可享7天長時存放,有效時長30天。
收費規則引起多地反彈後,豐巢科技在5月9日晚間發布致用戶公開信,對收費政策引起社會巨大爭議深表不安,並解釋推出超時收費標準和會員服務,是由於櫃機投放數量已達上限和提升快遞櫃的周轉率。
豐巢還在公開信中表示,上線會員功能以來,豐巢12小時內取件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這意味著每天早上能空出百萬個格口,方便快遞員提供更高效的服務。同時,豐巢方面也表示近期會聯合快遞企業推出鼓勵儘早取件的紅包政策。順豐包裹在2小時內取出用戶會得2元紅包,4小時內取出會得1元紅包。
早前,豐巢超時存放的「收費」規則公布後引起熱議,有用戶指出,部分快遞員未經過同意就將快遞投放到快遞櫃,這本就違背部分消費者的意願,如今收費相當於建立了「不平等」契約。有用戶認為,超過12小時便收費的時間標準過短,應予以延長。同時,也有消費者向記者表示,從企業的運營角度考慮,對於豐巢推出的超時收費標準和會員服務並非不能理解.用戶更關切的問題是,收費前是否滿足其選擇權和知情權?以及如何收費、向誰收費等問題更需要進一步的商榷。
而值得注意的是,豐巢這一收費規則也引起了多地反彈。截至目前,杭州某小區鑑於豐巢快遞櫃在未經協商情況下向收件人收取超時保管費,業委會認為此舉損害業主利益,也有違當初豐巢進駐小區談判時介紹的情況,所以停用豐巢智能櫃。隨後在上海有多個小區也開始停用豐巢快遞櫃,並與豐巢協商解決方案,並希望能調整消費標準。
豐巢將「一家獨大」,希望通過收費扭轉虧損局面
值得關注的是,據5月6日順豐控股(002352.SZ)公告,豐巢科技講進行股權重組,併購中郵智遞為全資子公司,而兩者股權重組則意味著豐巢在快遞櫃市場的佔有率將達到70%。
據了解,快遞櫃行業盈利難問題長期未解。2018年末,豐巢累計虧損已超過10億元。豐巢科技在2019年實現營收16.14億元,卻虧損7.81億元;2020年一季度淨利潤為-2.45億元。有業內人士解讀,豐巢此次推出收費標準是為了扭轉虧損局面。在市場即將變成 「一家獨大」的情況下,業內預測這或許能提高豐巢進一步獲取盈利的可能性,但在豐巢有可能成為「行業寡頭」的情況下,其對包裹存放的定價和收費標準也引起消費者的擔憂。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前提下,有觀點認為相關監管部門可對此適時介入。
部門說法
地方監管發聲,對消費者反映的問題,應及時予以依法處理
值得關注的是,對於豐巢收費引發爭議一事已有地方監管部門開始發聲。5月9日,浙江省郵政管理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強調末端投遞要求的緊急通知》表示,對於使用智能快件箱進行投遞的快遞企業,要督促相關企業在投遞前履行告知義務,徵得收件人同意後方能放置在智能快件箱中。對於經兩次投遞後仍不能妥投,需放置在智能快件箱的快件,也需徵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的,應予以退件處理。
《通知》強調,要加強近期消費者申訴處理工作,積極妥善處理末端投遞相關申訴、投訴,對消費者反映的未經同意放置智能快件箱、二次收費等涉嫌違法問題,要充分發揮申訴、執法聯動機制,及時予以依法處理。
律師說法
收費規則需要經過消費者的確認和同意
對此,廣東晟典律師事務所毛鵬律師向記者表示,豐巢科技在制定收費標準本屬於商業行為無可厚非,但收費規則需要經過消費者的確認和同意,這意味著雙方要達成協議。否則,收費標準的法律依據只是商家單方面公示的規定,對消費者來說並沒有約束力。而對於目前所存在的不少快遞未經過消費者同意就被投放到快遞櫃的情況,毛鵬認為,「消費者沒有對把快遞投放到快遞櫃一事表示反對,但也不代表(他們)表示同意。這是在法律層面,豐巢在制定收費標準時需要解決的一個問題。」
他進一步指出,對於是否選擇投遞快遞櫃的服務,應該在投遞快遞前給予用戶知情和選擇的權利,而不是用戶在取包裹的時候,發現包裹已經被投放到快遞櫃裡了。此時再讓用戶做出選擇,「這個時候如果超時的話,用戶不付款就無法取貨,那麼這個規則,實際上對用戶來說是不公平的。」
建議讓消費者網購時就對快遞櫃存放進行選擇
記者了解到,目前消費者可在豐巢智能櫃的微信公眾號界面中,通過點擊「會員中心—在線客服—保管設置」,來選擇是否使用包裹投遞至豐巢快遞櫃的服務;若不在該頁面加以勾選或取消,會自動默認同意由豐巢快遞櫃代收包裹。
他認為,豐巢如果想實現收費制度,與其激勵用戶早取件送紅包,不如打通線上商家的渠道,讓消費者在網購時就可以對快遞櫃存放服務進行選擇,也可在此環節給予用戶購物補貼,如購買商品的時候選擇豐巢快遞櫃服務有相應紅包福利,這樣能吸引更多用戶使用快遞櫃服務,進而對收費條款進行理解和同意,收費條款也可以產生相應的效力。其次,他表示若不能採用上述方法,那就要設置相應程序,確保快遞員在派送時,是在徵得用戶同意後才將快遞入櫃。
焦點
用戶因不知情遲遲未取件,導致櫃內物品損毀誰擔責?
毛鵬還指出,豐巢還需在法律層面解決另一問題,即用戶如果因為拒絕支付費用,導致快遞退件或損壞,這一損失該由誰來承擔?「如果快遞在用戶未知情的情況下投遞至快遞櫃,用戶因遲遲未取而導致退件的話,甚至櫃內的物品有損毀(如生鮮),這對快遞公司來說可能會有損失,對商鋪而言也會有損失,這份損失最後由誰來承擔?商家最後能給消費者退款嗎?豐巢目前沒有對此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案。」
快遞員已交費,再向用戶收費,豐巢涉嫌二次收費?
豐巢此次推出存放超時收費和會員服務,除了引發對消費者的知情權的熱議,同時也有觀點指出,此次豐巢向用戶收費有二次收費之嫌。有快遞小哥向記者表示,在投放豐巢快遞櫃時每單需支付相應費用。在此基礎上,有用戶對此次豐巢推出的收費標準表示不解,質疑此舉是否為「二次收費」。
「致用戶信表示,推出收費標準鼓勵大家及時取件,實際上也迴避了商業動機,」在毛鵬看來,在快遞員每次派件投櫃需要向豐巢支付費用的基礎上,雖然費用不高,但使用的次數越多,快遞櫃向快遞員收取的費用也會相應增加,這種情況來說,提高快遞櫃使用率,本質上也在提高營收。
對於超時存放12小時開始收費這一標準是否合理,毛鵬認為商業層面來看,定價需要看快遞櫃的性價比,以及相應的數據情況,「如果數據顯示,大部分快遞存放時間在12小時以內,超過12小時的情況很少,那麼設定12小時作為標準則具備合理性,因為這個時間能滿足絕大部分人的要求,否則這個標準的設計會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