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湖北省疫後重振補短板強功能生態環境補短板工程
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鄂政辦發〔2020〕49號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湖北省疫後重振補短板強功能生態環境補短板工程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2020年9月11日
湖北省疫後重振補短板強功能生態環境補短板
工程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助力我省疫後重振和高質量發展,圍繞醫療廢物和危險廢物收集處理、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重點流域水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等重點領域,謀劃實施生態環境補短板工程重大項目,促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一)三年總目標。
補齊醫療廢物、危險廢物處置利用能力缺口,增強應急處置能力,健全全省醫療廢物和危險廢物的收集、轉運、處置和利用體系,各市(州)均建有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並基本滿足本區域危險廢物主要類別處理能力,全省醫療廢物、危險廢物應急處理實現提能提質。完成沿江1公裡範圍內化工企業關改搬轉,推進沿江1-15公裡範圍內的化工企業關改搬轉,著力解決「化工圍江」突出問題,根除長江化工汙染隱患,推動沿江化工產業搬高、搬新、搬綠和高質量發展。累計推進3000個村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以點帶面推進全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改善提升,加快補齊我省農村人居環境短板,從生態系統的整體性和流域性著眼,加強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推進重點流域水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二)分年度目標。
到2020年底,在全面布局各地醫療廢物、危險廢物收集處理處置利用體系的基礎上,實施和完成年度擬建成工程的改擴建項目建設;完成沿江1公裡範圍內化工企業關改搬轉;推進1000個村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完成24個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銷號。
到2021年底,初步形成較為完善的全省醫療廢物和危險廢物的收集、轉運、處置及利用體系;推進沿江1-15公裡範圍內的化工企業關改搬轉;累計推進2000個村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累計完成28個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銷號;洞庭湖流域城鄉汙水處理能力不斷提高。
到2022年底,推進醫療廢物收運能力向農村延伸,建成較為完善的全省醫療廢物和危險廢物的收集、轉運、處置及利用體系,建立跨區域跨部門的應急協同處置聯動機制;推進沿江1-15公裡範圍內的化工企業關改搬轉;累計推進3000個村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進一步鞏固提升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銷號成果;丹江口庫區縣城、鄉鎮汙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丹江口庫區主要入庫河流水質達到水功能區水質目標,入洞庭湖河流控制斷面水質進一步提升。
二、重點任務、重大項目及責任分工
(一)醫療廢物、危險廢物收集處理補短板。
1.醫療廢物收運體系建設。綜合考慮各地城區範圍內偏遠或現有醫療廢物中轉能力不足的城區,因地制宜,在全省48個市、縣(市、區)及3個重點鄉鎮,建設醫療廢物的收集、轉運設施,並配備充足的具備相關資質的車輛,補齊縣級醫療廢物收集轉運短板,建立健全全省醫療廢物收集轉運體系。(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衛健委;實施主體:相關市縣政府,本方案所有任務均由相關市、縣政府為主體推動實施,不再重複列出)
重點支持宜昌市、建始縣、鶴峯縣、大冶市、襄陽市襄州區等市、縣(市、區)統籌建設醫療廢物收運體系重大項目1個(51個市縣打包項目),估算總投資3.84億元。
2.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鼓勵引進新技術,建設集中焚燒處置設施或採用熱解工藝處置醫療廢物,改進現有處置工藝或更新設備,優化處置方式,大幅度提升現有醫療廢物處置能力。對現有危險廢物焚燒處置設施、生活垃圾焚燒處置設施和水泥窯處置設施進行技術改造,預留醫療廢物進料口及其他配套設施。對新建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合理要求配備醫療廢物協同處置能力。(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衛健委)
重點實施武漢市千子山循環經濟產業園醫療廢物處理廠等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重大項目13個,估算總投資10.79億元。
3.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調整優化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分配布局,重點推進處置缺口較大的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充分利用現有工業窯爐,加大對醫療廢物和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的建設力度,鼓勵優先實行企業內部應用新技術、新工藝對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優化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結構,補齊危險廢物處置缺口,嚴格把控處置能力飽和的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廳)
重點實施格林美(湖北)固體廢物處置有限公司危險廢物綜合處置項目等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重大項目9個,估算總投資41.67億元。
(二)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補短板。
1.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沿江1公裡範圍內化工企業關改搬轉。(牽頭單位:省經信廳;責任單位:省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專項戰役指揮部成員單位)
(1)位於沿江1公裡範圍內,且已在合規化工園區內的化工企業,企業布局符合相關規劃、區劃要求,經評估,企業安全、環保風險較低,但尚未達到安全、環保標準要求的,通過改造能夠達到安全、環保標準的,2020年12月31日前必須通過就地技術改造達到規劃、區劃、環保和安全等相關政策與標準要求。
(2)位於沿江1公裡範圍內,且不在合規化工園區內的化工企業,企業布局不符合規劃、區劃要求,經評估,企業安全、環保風險較低,通過改造能夠達到安全、環保標準的,2020年12月31日前必須通過異地搬遷進入合規化工園區,通過搬遷改造達到規劃、區劃、安全和環保要求。
(3)位於沿江1公裡範圍內且不在化工園區內的極少數大中型化工企業,經評估,企業安全、環保風險較低,通過改造能夠達到安全、環保標準的,2020年12月31日前必須通過更高要求的就地技術改造達到規劃、區劃、環保和安全等相關政策與標準要求。
2.2022年12月31日前推進沿江1-15公裡範圍內的化工企業關改搬轉。(牽頭單位:省經信廳;責任單位:省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專項戰役指揮部成員單位)
(1)位於沿江1-15公裡範圍內,且已在合規化工園區內的化工企業,企業布局符合相關規劃、區劃要求,經評估,企業安全、環保風險較低,通過改造能夠達到安全、環保標準的,必須通過就地技術改造達到規劃、區劃、環保和安全等相關政策與標準要求。
(2)位於沿江1-15公裡範圍內,且不在合規化工園區內的化工企業,經評估,企業安全、環保風險較低,通過改造能達到安全、環保要求的,必須通過異地搬遷改造進入合規化工園區、或通過就地技術改造達到規劃、區劃、環保和安全等相關政策與標準要求。
3.通過推進沿江化工企業搬遷改造,加快推進產業結構高端化進程,促進產業結構向產業鏈高端延伸。在搬遷改造中實施一批向產業鏈高端延伸的項目。充分利用新增乙烯、煉油副產原料,大力發展環氧乙烷、C5、C9、芳烴、丙烯、特種橡膠等特色石化產品,不斷完善和豐富石化產品產業鏈;充分利用我省磷資源優勢,專注發展高純化、超微細、具有特種功能和專用性的精細磷化工產品、磷系新材料等。(牽頭單位:省經信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4.通過推進沿江化工企業搬遷改造,在重點領域開展關鍵技術推廣應用。圍繞新能源材料製備、半導體材料製備、高端精細化學品製備、高分子材料改性、中低品位磷礦利用、溼法磷酸精製等領域實施一批關鍵技術推廣應用項目。(牽頭單位:省經信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5.加快推進化工園區循環化改造項目。圍繞提升園區綠色發展水平,打造循環型全生命周期綠色產業鏈,實現資源高效、循環利用和廢物「零排放」,建立安全、環保、應急救援和公共服務一體化信息管理平臺,建設智慧園區。(牽頭單位:省發改委;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
6.大力推進清潔生產技術改造項目。通過搬遷改造,全面推進綠色標準化體系建設,大力推進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努力建設形成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和本質安全的石化工業。支持磷石膏、造氣爐渣、電石渣、鹼渣、CO₂等大宗工業廢物綜合利用項目建設。(牽頭單位:省經信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
以上6方面共實施重大項目257個,估算總投資1413.05億元。其中涉及化工園區項目98個,涉及化工企業項目159個。
(三)農村人居環境補短板。
以實現農村人居環境乾淨整潔為基本要求,重點推進農村廁所糞汙治理、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任務,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源頭分類、就地減量、資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進農村生活汙水處理,消除農村黑臭水體;加強農村生活汙水與廁所糞汙治理的有效銜接,建立糞汙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體系;整治提升農戶庭院衛生環境,加大小菜園、小果園、小花園建設,推進村內道路和通組道路建設,清理村內河塘溝渠等,改善提升村容村貌。(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健委)
重點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建設重大項目102個,估算總投資150億元。
(四)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
連續三年實施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項目,優先支持對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明確的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清單中整改成效明顯、與問題整改直接關聯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按時序進度推進整改任務完成。(牽頭單位:省發改委;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應急廳、省林業局)
重點實施武漢南湖水環境提升工程等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重大項目10個,估算總投資106.04億元。
(五)重點流域水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以丹江口庫區、洞庭湖流域和三峽庫區為治理重點,積極開展水環境質量改善和可持續發展的規劃項目,實施城鎮汙水處理、城鎮垃圾處理及河道(湖庫)水環境綜合治理、水生態恢復等項目,不斷改善重點流域水環境質量。(牽頭單位:省住建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水利廳、省生態環境廳)
重點實施十堰市張灣區神定河流域重點支溝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等重大項目27個,估算總投資19.01億元。
三、實施步驟
(一)統籌謀劃階段:2020年6月至2020年9月,各地按照本方案安排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對重大項目進行全面梳理,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措施、責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對照項目清單列出時間表、路線圖,明確關鍵環節完成的時間節點,對工程實施進行全面動員部署;省直有關牽頭部門指導地方建立滾動項目庫,編制項目實施方案,為項目實施夯實前期工作基礎。
(二)全面實施階段:2020年10月至2022年9月,各地按照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程序,對納入滾動項目庫且符合發行條件的項目,按照財政部門確定的時間節點要求和工作流程抓緊做好政府債券申報發行有關工作,同時積極向國家和省申報有關預算投資和專項資金支持,加強統籌協調,精心組織安排,加快項目建設,確保完成行動方案規定的目標任務。
(三)鞏固提升階段: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各地對照行動方案開展自查,對標對表補短板,確保主要任務不漏項。有關牽頭部門組織完成項目驗收,財政部門牽頭組織對行動方案實施情況開展績效評價。
四、資金籌措安排
(一)醫廢危廢補短板。擬實施重大項目23個,估算總投資56.30億元,由省生態環境廳統籌推進。其中,10個項目擬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1.123億元;1個項目擬申請政府專項債券3.76億元;剩餘投資由市場主體利用自有資金、銀行貸款和市場化融資等途徑籌資。
(二)沿江化工關改搬轉。擬實施重大項目257個,估算總投資1413.05億元,由省經信廳統籌推進。其中,98個涉及園區項目,總投資278.62億元,擬由各地申請發行專項債券79.79億元,剩餘投資由市(州)、縣(市、區)政府統籌保障;159個涉及企業項目,總投資1134.43億元,擬使用省級財政2020年安排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專項資金2億元、省級基本建設投資2020年安排長江大保護專項資金2500萬元,剩餘投資由市場主體利用自有資金、銀行貸款和市場化融資等途徑籌資。
(三)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擬實施重大項目102個(涉及102個縣市區),估算總投資150億元,由省農業農村廳統籌推進。每年投資50億元,擬由各地通過一般債券統籌安排。
(四)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擬實施重大項目10個,估算總投資106.04億元,由省發改委統籌推進。擬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5億元,剩餘投資由各地通過申請發行專項債券、融資、社會資本參與等方式統籌保障。
(五)重點流域水環境基礎設施。擬實施重大項目27個,估算總投資19.01億元,由省住建廳統籌推進。擬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7億元,剩餘投資由各地統籌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統籌機制,形成工作合力。省政府建立湖北省疫後重振補短板強功能生態環境補短板工程聯席會議制度,由省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召集人,建立會商、調度通報、督辦督查和動態更新的工作機制。省生態環境廳作為聯席會議辦公室,承擔日常組織協調工作,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督促指導項目實施,充分發揮統籌管理、協調推進作用,加大政策支持,積極爭取國家相關部委政策指導和支持,建立省市縣「上下聯動、部門協作、政企協同、齊抓共管」工作推進機制。
(二)加強組織實施,明確任務分工。負責統籌推進重大項目的有關省直牽頭部門要建立項目庫,並不斷充實完善、滾動更新、梯次推進,實施月調度、季通報。各市(州)、縣(市、區)是項目推進實施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比照省級建立協調推進機制,切實履行職責,制定工作計劃,明確時間節點和責任人,全面統籌推進項目申報、建設管理、監督考核等工作任務,建立項目前期工作推進、要素保障、建設實施的全過程推進機制,大力推進實施生態環境補短板工程建設,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三)保障資金投入,落實重點工程。各市(州)、縣(市、區)要抓住有利時機,加大和保障資金投入,採取有利政策措施,加強與各重大項目牽頭部門的溝通銜接,按照時間節點要求抓緊申報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和一般債券;要加大財政性資金支持力度,有效盤活各級財政存量資金,積極利用以往年度財政結餘資金保障必要項目;要加強資金使用管理,保障相關資金專款專用,杜絕擠佔、挪用和截留現象。省財政廳要加強地方政府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申報、使用、管理的培訓和指導。省發改委要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省有關部門要積極爭取專項基金和統籌省級專項資金支持,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參與重大項目建設。
原標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北省疫後重振補短板強功能生態環境補短板工程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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