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
小宮竟然發現
有人在膠寧高架路上
騎自行車!
咱快過去提醒一下吧
原來騎車者是從李哥莊
一路跟著導航騎行來的
已經騎了60多公裡了
現在想開開心心騎回家的
沒想到
跟著導航走上了高架路……
唉!您騎著自行車
卻走機動車的導航路徑
這能對嗎?
其實,騎自行車是一種
特別健康、特別環保、
值得推廣的運動
但是它不適合
在川流不息的機動車道上騎!
騎自行車有哪些安全規定?
(1)騎自行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後直行通過。因非機動車道被佔用無法在本車道內行駛的自行車,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鄰的機動車道行駛,並在駛過被佔用路段後迅速駛回非機動車道。
(2)自行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
(3)在道路上騎自行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①騎自行車必須年滿12周歲;②騎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③不得醉酒騎自行車;④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⑤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⑥不得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⑦不得在道路上騎獨輪自行車或者2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⑧自行車不得加裝動力裝置;⑨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騎自行車。
(4)騎自行車實行右側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自行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