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路橋的丁某、王某等六人想赴韓國務工,因工作籤證辦理困難,於是委託鄭某、許某以出國旅遊的名義辦理旅遊籤證,藉以矇混過關,卻在韓國金浦機場邊檢時被警方查獲並遣返。
據了解,近年來,路橋警方查處多起偷越國(邊)境的案件。自2015年以來,路橋轄區被遣返人數成倍增長,遣返原因多數為出入境事由與籤證類型不符。
近年來,國內拆解等行業不景氣,一些相關行業的公司轉移到韓國,但當地工人熟練度欠缺,且報酬遠遠高於國內工人,這些企業都喜歡招聘國內原拆解行業的工人。不過,到韓國工作籤證很難辦理,不少國內工人選擇持旅遊或商務籤證赴韓打工,待籤證到期後回國再辦理新的籤證,如此反覆。
近年來,韓國嚴打非法就業,這些持旅遊或商務籤證的打工者往往在韓國邊檢就直接被遣返。
目前,丁某、王某等六人回國後,還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或行政罰款,鄭某、許某因涉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被路橋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對此,路橋公安發出提醒,籤證種類與出國目的相符才能順利出入境,否則會被外方遣返,同時也會因觸犯我國法律被查處。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持用偽造、變造、騙取的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兩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