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納雍縣公安局在盤州市公安局的協助下破獲一起特大運輸毒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繳獲毒品冰毒可疑物27盒,經稱量淨重5.38153公斤。
9月19日,納雍縣公安局獲得線索:有人駕駛一雲南車牌車輛運輸約5公斤毒品從中緬邊境入境貴州,奔納雍縣而來。
獲此線索後,納雍縣公安局立即成立專案工作組,開展偵破工作。通過在高速路口設卡攔截,力爭將販毒分子堵截在納雍境內,人毒俱獲。
凌晨的高速路,雨大霧大,專案組工作人員在毒販運輸毒品車輛可能經過的路段設卡守候。
嫌疑車輛可能經過納雍縣的時間過去了很久,仍不見其蹤跡。專案組研判:犯罪分子從邊境運毒,一路繞關過卡,連夜長途開車,肯定極度疲勞,很有可能在高速路某個服務區休息。專案組決定沿高速路服務區查找嫌疑車輛。
功夫不負有心人,兩個小時後,專案組終於找到嫌疑車輛停在高速路一服務區一隱蔽角落。為防打草驚蛇,不能靠近嫌疑車輛貿然行動,專案組人員嚴密觀察,靜候抓捕時機。
九時許,販毒犯罪嫌疑人睡飽覺,打開車門下車上廁所瞬間,專案組民警趁勢而上,成功抓獲運輸毒品的兩名嫌疑人。經搜查,嫌疑人車輛的墊子下隱藏著27盒面膜,打開面膜盒查看,盒內不是面膜粉,全部是毒品冰毒可疑物。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羅某、盧某供述,他們運輸該批毒品,一路小心翼翼,繞關過卡來到貴州境內,自認已安全,途經服務區時,心想可以放心睡一覺,天亮好趕路,沒想到一覺醒來遇到納雍公安。
目前,犯罪嫌疑人羅某、盧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辦理中。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來 源:珙桐警事 畢節試驗區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