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在福銀高速路上,一輛白色越野車正在急速飛馳,坐在車內的寧夏中衛市海原縣公安局緝毒民警們正在開車奔赴中衛,他們此行的目的並不是去辦理案件,而是去中衛市中級人民法院拿一份以「零口供」審判的裁決,一份持續了兩年零六個月才判下來的自治區高院裁決。
對於緝毒警察來說,沒有什麼能比成功破獲一起案件、抓獲幾個犯罪嫌疑人、繳獲一些毒品而讓人高興了。此時,民警們的心裡五味陳雜、思緒萬千。從案件前期偵查到立案、結案、補偵再到審判,前前後後接近三年,這三年間傾注著海原公安的縝密偵查,也傾注著中衛公安的鼎力相助,更傾注著中衛法檢兩院的不懈努力。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裁決終結了70公斤大麻的「進疆」之路。也讓一起特大跨省販賣、運輸毒品案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一波人的「如意算盤」
一個陝北人的「苦惱」。貪意猛於虎,邪心毒似蛇。毒品非商品,切勿伸手摸。2017年6月底,陝北定邊人趙某某坐在自家新蓋的窯洞中。這新窯洞可是他最近幾年「發家致富」的成果。此時的他正在為家中的「貨」發愁。這些「貨」放在家中時間已經很長了,但迫於沒有找到「買家」而一直擱置在自家的地窖中。趙某某手中「貨」並不是別的,而是近百公斤的大麻,這些大麻是其委託其情婦以400元/千克從各種渠道收購來的。
一個甘肅人的「目標」。2017年7月初,甘肅人劉某某正尋找「貨源」。他通過自有秘密渠道,託人四處打聽看哪裡有大麻。因為他的「老客戶」——寧夏人米某要一些大麻。他第一個自然想到的就是他的「老搭檔」——陝北人趙某某,他打電話給趙某某,在電話中商量好價格,以500元/千克的價格敲定價格,並商議於近日「取貨」。
兩個寧夏人的「焦慮」。2017年7月初的一個晚上,寧夏固原人米某找來他的同鄉黑某,因為他的「老闆」——新疆人馬某要弄些大麻「進疆」。他已經和「老朋友」—甘肅人劉某某聯繫了,讓劉某某幫忙尋找「貨源」,他今天找黑某來的目的有兩個,一個是幫忙湊齊資金,另外一個是一旦劉某某拿到「貨」,讓黑某去「接貨」。默契十足的二人在進行了簡短的溝通後就確定好了方案。此次交易米某出資2萬,負責聯繫「貨源」;黑某出資2.9萬,負責「接貨」,所賺收益二人根據出資比例分配。此時的米某已經和劉某某以700元/千克的價格商量好,並已將2萬元通過轉帳轉到劉某某帳上。輕車熟路的黑某會意地點了點頭,懷揣著幹事創業、平分收益的夢想走了。
一個新疆人的「願望」。新疆人馬某從事毒品販賣活動已經多年。他的主要目標就是將疆外的大麻運送到疆內,然後批發給新疆境內的各個小毒販,從而從中賺取差價。2017年的6月底他和寧夏人米某聯繫,讓其給他找些大麻,然後想辦法運送到新疆。
四個毒販之間的交易
2017年7月某日,四個毒販開始交易,米某先和甘肅劉某某聯繫,稱其需要70個(千克)貨(大麻),以每個(千克)700元價格協商好,劉某某在收到米某打到其帳戶上的2萬元定金後,答應為其「找貨」。同日,劉某某和陝西定邊人趙某某聯繫,趙某某稱能找到「貨源」, 並在電話上以每個(千克)500元的價格確定成交。於是7月19日,「中間人」劉某某乘坐客車遠赴陝西定邊「取貨」。
陝北人趙某某的「苦惱」迎合了甘肅人劉某某的「目標」,解決了兩個寧夏人米某和黑某的「焦慮」,也實現了新疆人馬某的「願望」。但曲終人散皆是夢,機關算盡終成空。
一些緝毒警察的行動
2017年6月,禁毒民警在工作中獲取重要線索,寧夏固原籍人米某和新疆一馬姓男子聯繫頻繁,並有向馬某販賣毒品跡象。得到線索後因案情重大、毒品交易數量巨大、涉案範圍區域較廣,寧夏海原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專案經營這起跨省販賣、運輸毒品案。
7月19日,在定邊汽車站,趙某某開皮卡接到劉某某,並帶其到貨物存放地「驗貨」,在劉某某「驗貨「後,二人將貨物裝到趙某某的皮卡車上,並開車與黑某交易。黑某具有很強的反偵察意識,先後幾次更改交易地點,當日晚九時許,三名犯罪嫌疑人在中寧高速路口停車場交易完成後,被民警一舉抓獲,繳獲大麻 70.19千克,毒資49500元,扣押作案車輛2輛。
經審訊,三人均長期以販賣毒品大麻為生。據犯罪分子黑某交代其原打算和米某一起將大麻販賣到新疆,據犯罪分子劉某某交代這批大麻是要販賣給米某。在證據固定後,海原警方立即對米某進行研判,並上網追逃。8月21日,將伏案在逃的犯罪分子米某在其家中抓獲,至此「7.19販賣毒品案」的4名犯罪分子全部歸案。
一個團夥的消亡和一個鏈條的打斷
2019年9月20日,米某因犯販賣毒品罪被中衛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黑某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5萬元;劉某某因犯販賣、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趙某某因犯販賣、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判決下發後,米某、劉某某和趙某某三名犯罪嫌疑人不服判決,繼續上訴,最終2020年1月15日,經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該案是海原縣公安局近幾年以來破獲的唯一一起特大「零口供」案件。犯罪分子米某到案後,拒不認罪。在大量物證、書證、電子證據、鑑定結論、證人證言及同案3名犯罪分子的供述等證據的支撐和印證下,犯罪分子米某販賣大麻脂的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在案件審判階段,犯罪分子米某先後兩次上訴,拒不認罪認罰。最終,中衛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零口供」將犯罪分子米某定罪判刑。
該案的偵破斬斷了一條橫跨陝西、甘肅、寧夏、新疆四省區的毒品大麻的販賣通道。由於海原縣地處甘肅、陝西交界,陝籍販毒分子和甘籍販毒分子瞄準寧夏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寧夏成為販賣運輸毒品的過境地;該案的偵破搗毀了寧夏販毒分子向新疆運輸大麻的貨源地,有力打擊了販毒分子的囂張氣焰。案件涉及的其他線索已移交給當地公安禁毒部門。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供稿:海原縣禁毒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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