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高達70萬-90萬元的「特斯拉」純電動車,竟然也被用來做「黑專車」了。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獲悉,上海市交通執法總隊近期查處了3輛特斯拉通過網絡約租車平臺從事非法客運的違法行為,這也是上海交通執法部門有史以來查處到的最貴「黑車」。除了特斯拉,交通執法部門今年還查處了數十輛奧迪、奔馳、寶馬等高檔轎車做「黑專車」的非法客運行為。
開著這些高檔車輛,通過網絡約租車平臺從事非法客運的駕駛員,到底是些什麼人?這些被查處的高檔車輛中,有多少是屬於個人所有的?為什麼這些高檔轎車會選擇做「黑車」?
來自上海市交通執法總隊的統計數據顯示,近期被查處的3輛特斯拉,均為租車公司所有,3名駕駛員中,兩名是約租車平臺的員工,賺來的錢與約租車平臺分成;另一名是自己每月花1萬多元從租車公司租來的車輛,從事「黑專車」運營。而在今年1-7月中查處到的26輛奧迪、寶馬、奔馳中,有12輛屬於公司所有,14輛屬於個人所有,但一些車輛的車主與駕駛員並不是同一人。
一位交通執法人員稱,一些約租車平臺讓員工出來開「黑專車」,即使被查處也只能罰款1萬元,連當事司機的駕駛證都不能暫扣。「由於法律法規相對滯後,約租車平臺的違法成本實在太低了,比個人的違法成本還要低。」
3輛特斯拉均屬租賃公司
8月12日上午9時55分左右,交通執法人員在虹橋機場2號航站樓出發層6號門外,查處一輛違法營運的車牌號為「滬***258」的「特斯拉」轎車。車上男乘客承認使用一款名為「AA租車」的手機軟體叫到該車,上車點為莫幹山路附近,車費為148.37元。
當日下午,記者在位於虹橋機場附近的交通執法總隊四支隊的停車場上看到了這輛紅色的特斯拉。車輛行駛證顯示,該車屬於上海一家汽車租賃有限公司,性質顯示「非營運」。
交通執法人員經過調查發現,該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並不具備正規的車輛租賃資質行業許可,當事駕駛員也不具備相應資質。據這位剛滿30歲的當事駕駛員稱,他是與約租車平臺籤訂的勞動合同,屬於平臺員工,開這輛特斯拉做「專車」生意已有近一年,收入與平臺分成,自己拿九成,同時另外交給平臺4000元/月的平臺信息使用費。
事實上,這已是上海交通執法部門在最近半個月內查處的第3輛非法客運「特斯拉」轎車。此前,執法部門於7月30日上午在虹橋機場2號航站樓8號門外查處了一輛牌號為「滬***277」的黑色特斯拉轎車;8月3日,執法部門又在虹橋機場2號航站樓6號門外查處了一輛牌號為「滬***861」的特斯拉。目前,3輛車均已被執法人員依法暫扣。
「7月30日查到的這輛特斯拉,是通過優步專車平臺從事非法客運的,是駕駛員自己每月花1萬多元從一嗨公司租了這輛車,再安裝了手機軟體來做生意。」交通執法總隊有關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記者,而8月3日查到的這輛特斯拉,也是屬於上海一家汽車租賃有限公司,性質「非營運」,駕駛員是「易到」專車平臺的員工,同樣是繳納一定的平臺信息使用費,收入與平臺分成。
被查高檔「黑車」一半是公司所有
在交通執法部門查處到的高檔「黑專車」中,雖然目前為止特斯拉是最貴的,但也不乏奧迪A6、寶馬5系等高檔車輛。
據上海市交通執法總隊統計,今年1-7月份,本市交通執法部門聯合公安等部門共查處「專車」非法客運225輛,其中有14輛奧迪、7輛奔馳、5輛寶馬。在這些車輛中,7輛奧迪、4輛奔馳、3輛寶馬屬於個人所有,其他屬於公司所有。
「屬於公司所有的高檔車輛中,大多數都是屬於汽車租賃公司,也有一些屬於其他性質的公司,而開專車的駕駛員,很可能就是公司的駕駛員。」交通執法總隊相關負責人稱。
不過,也有一些個人所有的高檔車輛,加入「黑專車」之列。交通執法人員曾在虹橋機場查處一輛寶馬5系「黑專車」,女司機告訴執法人員,自己純粹是為了好玩,才加入專車平臺。交通執法人員還曾查處一輛奧迪A6,當事司機稱,車輛是自己向朋友借來開專車賺錢的。
在執法過程中,交通執法人員還發現,最近查處的3輛特斯拉純電動車,以及其他一些新能源車,如榮威550混合動力車等,從其車牌號來看,均為購買新能源汽車便可申請的免費滬牌的專用車牌號,而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減少了這些車輛從事非法客運的違法成本。
「同樣是坐專車,普通車型和高檔車型的車費差額可達兩倍,有一些乘客,對高檔車輛有需求,也願意花更高的價錢,去乘坐高檔車。」一位交通執法人員說。幾乎所有的專車收費都包含了車輛本身豪華度的參考指標。同等路程中,車價越高,其所產生的費用也越高。10餘萬元的普通專車起步價,甚至還不足百餘萬元專車起步價的一半。
一號專車平臺上顯示,如果預約專車從人民廣場到浦東機場,車價10萬元左右的「智選型」車輛的費用為200元;而帕薩特、天籟等「舒適型」的車費則為276元;如果選擇寶馬5系、奧迪A6L等豪華車型,則需花費近360元。
平臺違法成本比個人低
交通執法總隊強調,根據《上海市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辦法》和《上海市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若干規定》相關條款規定,沒有營運資質的私家車擅自參與經營活動,無論車輛有多高檔,無論是否利用了網際網路手段,其本質都涉嫌非法客運,交通執法部門將一律予以嚴打嚴處。
據現行規定,通過網絡約租車平臺從事非法客運的違法行為,一旦被執法部門查實,當事人不僅要受到交通執法部門1萬元行政罰款的處罰,還要受到公安交警部門暫扣其機動車駕駛證3-6個月的處罰。但是對於一些約租車平臺讓員工出來開「黑專車」的公司行為,卻只能罰款1萬元,連當事司機的駕駛證都不扣。
「對於這些鼓勵員工非法客運的約租車平臺來說,違法成本實在太低了,比個人違法成本還要低。」一位交通執法人員告訴澎湃新聞記者,由於法律法規相對滯後,他們想對平臺加大處罰力度,卻苦於目前尚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支撐,只能無奈地看著這些約租車平臺在交了1萬元罰款後,便將車輛提走,繼續進行非法客運。
市交通執法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近期,在嚴查之下,再加上補貼減少,一些專車司機迫於經濟、違法成本等各方面的壓力,已退出專車行列,特別是通過租賃汽車來做「黑專車」的現象,已有所減少。據悉,2015年1月-7月,本市交通執法部門聯合公安等部門已查處四輪「黑車」4001輛,其中「專車」非法客運225輛,佔「黑車」查處總量的5.62%。
上述負責人還強調,執法部門打擊的是「黑車」,而非「專車」。不論車輛有多高檔,只要是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經營活動,均認定為非法客運「黑車」,將依法受到嚴厲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