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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 憑什麼收停車費
目前,關於小區內物業公司是否應該收取停車費相關話題已引起市民強烈關注。日前,省律師協會王延輝對該問題做出相關解答。 一、物業公司憑什麼收停車費? 關於收取停車費,基本只有兩種性質:一為土地使用費;一為保管費用; A、土地使用費:小區內的道路、綠地、公用設施、物業服務用房以及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包括小區的道路位置都屬於全體業主,作為物業公司,你不具有所有權,說白了,根本就不是你的東西,你憑什麼收取使用費? B、保管費:保管費的兩個原則,一是自願、二是籤署委託保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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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科物業「強收增值服務費」官司判了 業主只贏「一半」提起上訴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買了房好不容易盼到收房卻被物業公司告知需要交「增值服務費」否則不給鑰匙哈爾濱一小區多位業主對此不滿選擇了起訴維權一審結果來了不交不發入戶鑰匙萬科物業強收0.92元增值服務費業主將其告上法庭2020年6月8日,《中國消費者報》以「萬科物業強收增值服務費遭質疑」為題,報導了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工人新村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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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狀告物業違法收取停車費要求返還1元被駁
蔡女士認為物業公司沒有跟業主商量,也沒見有什麼報批手續,無權收取停車費。為此,蔡女士將小區物業告上法院,要求物業返還其1元停車費。今天上午,北京市豐臺區法院一審認定,蔡女士主張物業公司違法收費,要求退還停車費,理由不足,判決駁回了其訴訟請求。 蔡女士在起訴書中稱,其是豐臺鴻業興園小區的業主,自入住小區後,車輛一直停在小區院內,小區的物業從未向業主收取過停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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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調整停車費標準 業主疑惑:停車費物業說了算?
家住城北的張先生最近很鬱悶,雙休日跑去看了兩個朋友,車子一開進朋友小區,物業就要向他收停車費。有的是一進門就收費,有的是滿十五分鐘後收費。 張先生想起前不久在朋友圈看到的一則題為「今天我才發現小區停車費是不用交的!」的帖子,他給商報記者打來電話諮詢:現在杭州很多小區物業都在收停車費,他很是疑惑,業主在買房時已繳納公攤面積費用,憑啥停車還要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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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停車場管理規定,物業停車費收取標準
物業停車場管理規定根據《物權法》第73條規定,小區內的道路、綠地、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第74條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對於公攤車位物業無權收取停車費,若需要委託物業管理的,可業主委員代表與物業協商小區停車管理費標準,約定到合同中從而避免高價收取停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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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禁止未交停車費業主駕車進出小區構成侵權
9月2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車位排除妨害糾紛上訴案,業主因未繳納第二輛車的停車費,兩輛車均被物業禁止進出已入住近20年的小區。上海一中院二審改判物業立即停止對業主的侵權,並按業主大會通過的小區機動車輛停放規約(以下簡稱停車規約)安排業主名下車輛的進出及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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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說法:物業禁止未交停車費業主駕車進出小區構成侵權
部分小區為了緩解停車矛盾,通過業主大會決議形式明確對業主第二輛及以上車輛採取不同管理模式,如實施階梯式定價收取停車費。然而,若業主未交納停車費,物業是否有權禁止其駕車進出小區? 2019年1月1日,物業通知稱根據業主大會決議,當日起業主第二輛車按每月600元收取停車費,1月21日前未交納費用的,第二輛車只出不進。 洪先生剛續交了第一輛車半年的停車費,在詢問物業此次調整緣由後,並未支付第二輛車的停車費。 2019年1月24日,洪先生駕車回家,被小區入口的道閘攔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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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禁止未交停車費業主駕車進出小區構成侵權 法院這樣判
部分小區為了緩解停車矛盾,通過業主大會決議形式明確對業主第二輛及以上車輛採取不同管理模式,如實施階梯式定價收取停車費。然而,若業主未交納停車費,物業是否有權禁止其駕車進出小區?9月2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車位排除妨害糾紛上訴案,業主因未繳納第二輛車的停車費,兩輛車均被物業禁止進出已入住近20年的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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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鋼新天地廣場多收取業主停車費?物業:非正常進場車輛須繳費
12月23日,德盛物業新天地廣場物業管理處回應稱,非正常進場車輛屬於超停車輛,確實會產生停車費,這應該是業主公司員工內部沒有協調好導致的。免費的地下停車位還沒停滿物業卻要收取停車費去年,壹粉周女士在山鋼新天地廣場購買了寫字間,同時購買了10個地下停車位,當時銷售人員告訴她,10個車位都在一片,且有兩個是子母車位,所以能停12輛車。今年1月,周女士的公司搬入了辦公樓裡,12個地下停車位供全體員工共用,早到早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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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急了!物業公司回復……
昨天,有很多市民在後臺給我們發來消息說:秦皇島麗景華府小區物業公司佔用公共用地和綠地,在地上畫停車位後就要收取停車費....@大*****:你好我是秦皇島市麗景華府業主,我們這的物業要在小區內收取停車費,他沒有任何批文,也沒有和任何一個業主協商這個事,直接就讓我們交費,我們不交的話有可能不讓車進小區,他這樣的做法合理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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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停氣 物業懷疑燃氣公司人員因兩元停車費將氣關掉
小區住戶在居民業主群裡反映停氣 圖據小區業主 物業: 燃氣公司工作人員因兩元停車費,賭氣將小區的氣關掉了 燃氣公司: 設備原因物業管理人員認為,這是前來維修的成都新創燃氣有限責任公司工作人員在拒付2元小區停車費之後賭氣,將小區天然氣關停。而燃氣公司則認為,這純粹是一個巧合,剛好設備出現了故障,工作人員只是去查看問題。 到底是巧合還是賭氣?記者獲悉,在停氣後,小區物業已經向新都區城東派出所進行了報案。目前,雙方都還在對小區停氣事件進行進一步的調查了解,雙方決定在下周一一起溝通處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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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中院:物業禁止未交停車費業主駕車進出小區構成侵權 法院這樣判
部分小區為了緩解停車矛盾,通過業主大會決議形式明確對業主第二輛及以上車輛採取不同管理模式,如實施階梯式定價收取停車費。然而,若業主未交納停車費,物業是否有權禁止其駕車進出小區?9月2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車位排除妨害糾紛上訴案,業主因未繳納第二輛車的停車費,兩輛車均被物業禁止進出已入住近20年的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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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麗水天錦小區停車費漲價遭業主質疑
今年4月份後,昆明市麗水天錦小區業主多次通過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反饋該小區存在物業公司將小區停車位私自轉讓給第三方公司,導致停車費從7元一天上漲到25元一天。 此事受到盤龍區住建局、聯盟街道辦事處的關注並及時進行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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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朗琴園物業向業主發放現金紅包
最近,西城區朗琴園小區因向全體業主發放公共收益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3年前,該小區就因採用信託契約管理物業而被喻為國內第一個吃螃蟹的物業。 從業主不滿停車費漲價堵門維權,到領回自己的公共收益,一個起步於重重矛盾的小區究竟如何走向自治?物業、業委會和業主之間,又經歷著怎樣的聯手和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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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買了小區地下停車位,還要交停車費嗎?物業費包不包含「停車費」?
而關於停車費的問題,在業主和物業之間的爭議一直不斷。那麼,業主買了地下停車位,是否還要向物業交納這管理費呢?案例詳情孫先生五年前在某小區購買了一套商品房,為方便停車,他在買房子的同時,也買了小區的地下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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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報數字報-京華城小區停車費漲價遭業主質疑
近日,停車費再次上漲到260元/月。」近日,海口市京華城小區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主向記者反映。 記者在調查中獲悉,這位業主使用的停車位是210元/月停車費標準的,而260元/月停車費標準的停車位,則上漲到3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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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現大波高價停車費,倒逼業主買車位!
除了車位貴之外,有很多業主反映小區的停車費也非常貴。說起停車費貴,小武想起了帝斯曼國際中心,全武漢停車費最貴的小區,2000元一個月!今年,據說這個小區的停車費又出新規:計劃從2020年10月1日起取消B4層住宅車位月租租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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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說法:地面車位業主共有,物業不得擅自收費
隨後,天寶公司持2296張停車券向徐某、袁某索要停車費,但兩人拒絕支付。 法庭上,天寶公司辯稱,小區北廣場的地面停車位產權應當屬於房地產開發公司所有,天寶公司接受開發公司的書面委託,收取相關停車費於法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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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臨停交停車費業主吃不消
市民反映市民李先生說,剛入住時,小區停車費為每月450元,業主只要交費就可以停車;今年6月份西寧市住宅小區停車位收費最高限價出臺後,物業於9月14日要求業主抓鬮,抓到車位的按260元/月交停車費,抓不到的按臨時停車收費。李先生沒有抓到車位,他在州縣上班不常回西寧住,即使這樣他每個月的停車費都在500元以上,要是在西寧常住怎麼能吃得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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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公財務帳目無明細帳 業主疑問怎麼解
業主施先生:我注意到,雖然小區物業公司每年都公布當年的財務帳目,但上面只有總共收了多少物業費、停車費等,支出了多少人工費用、維修費用等,具體這些收入和支出發生在哪些環節,卻是看不出來的。在很多業主看來,物業公司的收入應該不止公布的這些,物業公司的支出則比公布的似乎要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