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評價李斯這個人!
功過參半?毀譽參半?
如果站在大秦帝國的角度上,上面的這兩個評價尚不失中肯。但如果站在歷史文化的角度上來說,恐怕,他是過大於功、毀大於譽。
作為秦滅六國的重要參與者,他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李斯卻是一個忠實的「金錢教」教徒,在他尚未發跡的時候說過一句話,可以說是「金錢教」徒的至理名言。
「恥辱莫大於卑賤,而悲哀莫甚於窮困」,貧窮和卑賤才是一個人最大的恥辱和悲哀,一個人要有金錢、有地位才不辜負人生,那些長時間發跡無門的卑賤之徒,因為沒有辦法擺脫困境,卻轉而嘲諷權利、輕視金錢,實在是自欺欺人。
這種毫不掩飾的追逐權利和財富,是違背禮法之道的,歷來為士族之人所不齒,歷史上縱然不乏像李斯這樣做的人,但是敢光明正大的承認的他是第一人。
古人都講「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取無道之財是一件可恥的事情,而李斯卻告訴我們,窮和卑賤才是最可恥的事情,一個窮困賤民有什麼資格談道義呢?
這種顛覆性的價值觀實在是夠厚夠黑,而這就是李斯的成功之道,同樣也是他的行為準則。在這種行為準則之下,李斯為了個人的權力和地位,出了很多餿主意,所以這位大秦帝國的開國功臣在歷史上的名聲並不好。
殺韓非是這樣,設郡縣制是這樣,立胡亥是這樣,甚至連當初的《諫逐客令》,其出發點也是為了保住自己在秦國的地位和富貴。
而最讓李斯招文人唾罵的建議,恐怕當屬他唆使秦始皇焚天下書,所以後來的讀書人把李斯當成了毀滅中國文化的罪魁禍首之一。
那麼,焚書到底對他有什麼好處呢?其實沒有,如果真要說有的話, 就是為了保證大秦皇帝帝業永祚,只有大秦的江山保住了,他李斯一族的富貴才得以保全。
如果是這樣說的話,李斯此舉實在是拳拳為國之心,從出發點來說,比前面說的那些建議要單純高尚的多。所以,「焚書」這個建議,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來說,實在是無可厚非。
我們都知道,戰國後期是縱橫家、舌辯家等諸子百家的大爆發時期,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天下經過多年兼併只剩下了所謂的「戰國七雄」,而此時兼併他國稱霸已經成為了每個國家統治者的共識。
在這種背景之下,個人才能的重要性就顯現了出來,所以貴族壟斷權力的歷史已經一去不返,天下的奇人異士都憑藉著自己的見解遊說各國,既希望自己的主張抱負得以實現,更重要的是自己可以青史留名、權力富貴加身。
秦國便是這其中的最大受益者,從商鞅、範睢再到李斯,正是這些「外國人」幫助秦國統一了天下。但是,大秦帝國建立以後,六國的遊說遺緒仍在,六國的移民痛恨秦國,六國的辯士痛恨自己的主張抱負未能實現。
所以,這群人就開始著書立說、開門授學,試想一下,在這種人心浮動的時代背景下,這些講學的人在民間四處兜售自己的治國主張,四處非議朝廷的舉措以自顯,最終會引發什麼樣的後果?
李斯的「焚書」建議就在這種背景之下提出,而契機則是秦始皇三十四年置酒鹹陽宮,齊人淳于越提出了分封宗室的建議卻遭到了李斯的強烈反對,李斯便藉此事開始打擊私學、舊學。
所謂的私學,就是我們所說的「諸子百家」,而舊學就是所謂的「先王之政」,中華民族是一個崇拜祖先的民族,所以從夏商周開始,統治者的政治舉措就是在效法先人的過程中一點一點的進步,所以「先王之政」就是傳統讀書人眼中的治國標準。
淳于越之所以建議秦始皇分封宗室,就是為了效法商周的封邦建國,所以借這個機會,李斯得以將舊學和私學一併取締。其目的,當然是為了秦朝法律的上行下達和政治穩定。
《史記·李斯列傳》中說的很清楚:
「私學乃相與非法教之制,聞令下,即各以其私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非主以為名,異趣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不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諸有文學《詩》、《書》、百家語者,蠲除去之。」
在李斯的燒書名單中,所謂的《詩》、《書》就是舊學的代表作,所謂的「百家語」就是私學,民間允許流傳的書只有「醫藥卜筮種樹之書」。
很多人看到這裡,覺得民間從此沒書可讀了,其實這是一個很大的誤區,因為在天底下所有的書當中,「醫藥卜筮種樹之書」的數量要佔有很大的比重,因為這一類書值得就是跟政治無關的,與民間生活息息相關的書。
所以,秦始皇的「焚書」其實是一次政治行為,而不是文化行為,並不是讓天底下老百姓都成為文盲,而是不讓天下人隨便非議朝政,這一點其實並不止是秦朝在做,歷朝歷代都在做,區別在於方式不同而已。
秦始皇是焚書,漢唐以後是禁書、改書、毀書,其目的都是一致的。
而且,李斯的「焚書」建議並沒有阻斷學習之門,只不過是把私學變成了官學,「若有欲學者,以吏為師」,如果想學習政治和法律等知識,可以跟秦朝的官吏去學習,這個是被允許的。
換句話說,如果一個普通人想從事政治工作,你可以去向當地相關的官員學習政治法律知識,以保證你學到的是「合法」的政治、法律知識,這難道不應該嗎?
借用周星馳電影裡的話來說,「你用明朝的劍來斬清朝的官,分明是反清復明」,同樣的,你用舊學和六國私學來議論大秦的朝政,這不是反秦又是什麼?
所以說,李斯關於「焚書」的建議其出發點是好的,其起到的作用也是利大於弊。不過那個時候沒有所謂「文化保護」這一說,文化這個東西只有過去了才能稱之為「文化」,當時的人誰又會覺得這是什麼「文化」呢?
所以,「焚書」一案中,李斯要負的責任是毀掉了很大一部分不太知名的私學,像一些比較重要的如《韓非子》、《老子》之類一直都是有傳承的,至於《詩》、《書》等舊學則是被收進了秦宮,秦始皇專門設置了博士來研究講授這些書。
不過令李斯想不到的是,多年以後,項羽一把大火燒盡了鹹陽宮,這也讓他背實了「毀滅文化」這口大黑鍋,因為當年正是他的「焚書」建議把天下舊學和私學就收藏到了鹹陽宮裡。李斯堂堂一個文化人,怎麼會毀滅文化呢?真正「毀滅文化」的是學書不成又學劍的項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