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們:
為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保護學生視力,預防青少年沉迷網絡和遊戲,加強課堂和教學管理,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校園環境,根據教基函[2021]3號文件《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原則上學生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特向家長和同學們提出以下倡議:
1.為保證良好的課堂教學秩序,幫助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夯實學習基礎,提高學習成績,我們向各位家長倡議收回孩子的手機。如果還沒有給孩子配用手機的話,請在中學階段儘量不要給孩子購買手機。提倡禁止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
2.因個人身體原因、家庭原因確有需要攜帶手機進校的,由學生家長提出書面申請,並附上相應的情況證明,經班主任籤字後統一交學校學生處蓋章存檔,經學校同意後學生可將手機帶入校園。手機帶入校園期間學生需將手機上交班主任處,由班主任代為保管,班主任做好記錄,待學生離校時再行返還。班主任代管期間因不可抗力引發的手機遺失、受損,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3.學生家長是學生手機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家長應對學生在校期間手機的管理情況做到知曉明白,檢查學生是否存在未告知家長和教師私自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的情況。
4.學生在校期間確有緊急情況需要與家長聯繫的,教學區域可以借用班級教師和值班教師手機、辦公室固定電話與家長聯繫,生活區域可以借用宿管手機、宿舍固定電話與家長聯繫。
5.班主任和家長雙方要保持雙向交流,做好學生的心理疏導和排解工作,讓學生切實認識到手機進入校園的弊端,切實協助學校落實教育部的工作要求。
6.對於違反規定的學生,學校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懲戒。
感謝各位家長和同學們的積極配合,良好的校園環境需要我們共同的努力,孩子的未來需要我們共同協助,希望學校加強手機管理的倡議能得到全體家長和同學的配合,共同開創學校更美好的明天!
北京師範大學新餘附屬學校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