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
「法無禁止即可為,法無授權即禁止。」
「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
「夫立法令者,而廢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廢。」
……
法律諺語,亦稱法律格言,乃諺語之一種,有如文藝作品之詩。
法律諺語經由作家的白紙黑字、長輩的言傳身教和社會的風序良俗代代相傳,經過無數歲月的洗滌檢驗,已頗具合理性甚至真理性,精緻而優雅,金科玉律,言簡意賅,字字珠璣,讀之趣味盎然。
法律諺語中蘊含著深入人心的法之理,而這樸素的法之理正乃法之靈魂所系。必須承認的是,所謂經典,可能只是某時某地的一種「適宜」,脫離了時空設置,經典也會變成「廢紙堆」。儘管法律諺語代表著最傑出的智慧,但也不能把其當作至高無上的真理,品讀時亦不能過分拘泥於文字,而應琢磨感悟其背後的法之理。
你最喜歡的一句法律諺語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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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乎上該問題一經提出,便引發了網友熱議。
現小編精選三條高贊回答與小夥伴們一起賞析。
法不強人所難。
第一次聽到這句法諺還是上大學的時候,昏昏欲睡的刑法學課堂上,教授清了清嗓子「聽我的課你們還要睡覺,那看來你們是真的困了」,一陣鬨笑後,醒了一半。每每講到重點內容的時候,好的老師總會想辦法抓住學生的注意力。緊接著,教授介紹了一個著名的德國案例——「癖馬案」。
1896年的一天,馬車夫像以往一樣給老闆駕駛馬車,由於常年累月的駕駛同一輛馬車,馬車夫對他駕馭的兩匹馬非常熟悉,其中一匹馬屬於所謂的「Leinenfaenger」,即具有某種不定期發作的癖好:喜歡用馬尾纏繞韁繩。韁繩就像汽車的方向盤,如果韁繩被纏繞車夫無法控制方向的話,很有可能產生安全隱患。馬車夫曾經也就此事向老闆提出過明確的換馬建議,但是老闆顯然沒有採納他的意見。所以事發當天,馬車夫像以往一樣小心翼翼的駕駛著馬車從P地駛往G地,然而就在這段路程中,在這匹馬再一次發病,一直用尾巴夾緊韁繩,當馬車夫嘗試拉出韁繩時,馬突然間變得狂躁起來,完全失去了控制並在狂奔疾馳中撞上了路邊的行人。
後來馬車夫以傷害罪的罪名被起訴,案件一直上訴到德國帝國法院,法院最終判車夫無罪。理由就是:被告人已經明確向僱主提出了拒絕使用癖馬的意見,但顯然在僱主不同意的情況下沒有人會冒著被解僱的風險拒絕駕駛馬車。即對被告人不駕駛馬車的要求不具有期待可能性,所以被告人無罪。這一案例後來就確立了刑法學中的著名理論「期待可能性」理論,但它還有一個更加廣為人知的說法,就是「法不強人所難」。
第一次聽到老師告訴我們「法不強人所難」時,內心暗暗讚嘆:冰冷的判例、條文也沒有泯滅人性的光芒,法律原則的設計確實精妙。隨後在攻讀法律的七年裡,我學到了更多「法不強人所難」在法律設計上的原則和規定,比如民事領域的不可抗力免責、緊急避險;行政法領域的比例原則、一事不再罰;刑事領域的正當防衛、期待可能性。知識的積累也讓我越來越堅信,法律是人性化的,「法不強人所難」是真理。
但是隨著我走上工作崗位,從檢察官到律師,在數百個案件中摸爬滾打之後,我開始慢慢質疑這句曾經被我奉為真理的法諺。我發現正當防衛原則往往被束之高閣的,期待可能性理論有時是一種無法轉化為現實的理論,無過錯方因為要被息事寧人也不得不承擔責任,行政執法往往都是簡單粗暴的。所有的這些,強不強人所難是排在定分止爭、上級改判、領導要求之後的最不引人注意的一個小選項,好像只是象牙塔裡才會討論的無聊課題。
現在重新審視這句話,我有不同的看法:法諺之所以是法諺,之所以會廣為傳播,正是因為每個人都認同,但又觸及不到,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可能只是一種法律理想。
雖然現實有很多無奈、踐行法律理想有很多障礙,但還是需要有人愚公移山、精衛填海搬的去不斷嘗試。什麼時候法諺不再是高高在上、遙不可及的法諺,真正成為了實踐中的準則,那麼法諺的價值才能得到真正的實現。所以,一起加油吧。
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又是一個被國內翻譯搞得面目全非的法諺,無怪乎媒體和大眾以訛傳訛。
我們先看通用的中文版本「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這句中文語句被人引用的頻率頗高,往往被用來安慰弱勢群體正義總會來臨,或告知法律總會給予最後的正義。
乍聽起來雞湯味鮮美,好像有一定道理,但仔細探究,實際這卻是一句很不負責任的話。因為正義如果無時效,則必然無意義。
這源自於遲到的正義不能被認為是真正的正義,因為時效是正義的計時器。一方面正義若失去時效性,就會一文不值,這也就是為何法律會強制規定訴訟或仲裁時效的緣故;另一方面正義如果失去時效性,則又歸結於程序不規範,往往程序環節的缺失和瑕疵都會帶來遲到的正義。在這個情況考量,「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無疑只是一個樸素的空想主義法律觀罷了,一如民間會崇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或者「因果循環、報應不爽」之類,其內部是毫無邏輯支撐的,仔細推理,會覺得這句話有點莫名其妙,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然而這句話謬誤到這種程度,卻是被國內翻譯者偷梁換柱,妄加打扮的緣故。
我們先看原文,原文實際上是「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正常英美法系對此的理解,在於「遲到的正義,等同否定正義」,或者我們換一個角度可以被理解為「法律被拖延是違反正義的」。查閱《Black’s Law Dictionary》第8版可以看到,Justice is neither to be denied nor delayed,即正義不得拒絕亦不能延遲。
在威廉·佩恩的《Some Fruits of Solitude in Reflections and Maxims》中這句話被認為是to delay Justice is Injustice。
從1963年馬丁·路德·金的《Letter from Birmingham Jail》中我們則可以清晰的理解這句話的意思,justice too long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再隨手翻一下《A New Law Dictionary and Glossary》,「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實際上應當做如下延伸理解:
故而這句法諺,實際上強調的是,Justice ought to be free, because nothing is more iniquitous than venal justice; full, since justice ought not be halt; and speedy, because delayed is a kind of denied。
翻譯成中文則為:正義理應無償,天下之最惡者莫如賄取公正;正義理應充分,行百裡而半者則非正義;正義理應及時,如若遲到則莫如拒絕正義。
法的目的是和平,實現和平的手段是鬥爭。
合肥人應該都記得這樣一個案件:
原告安徽金晟律師事務所陳軍律師介紹,4月16日13時15分左右,他與兩個朋友從三孝口公交車站臺處上車,乘坐車牌號為皖A20647的1路「空調」公交車。上車後不久,三人發現車子窗戶大開,車內並沒有開放空調,遂詢問工號為3671的駕駛員該車有沒有開放空調。得到的答覆卻是:空調沒有開放,也沒有必要開放。
陳軍在起訴狀中稱,在原告乘車投下2元硬幣時,原、被告之間已形成客運合同關係,被告應依約履行自己的義務——向原告提供開放空調的服務,而事實上原告所享受的卻是票價為1元的普通公交車的服務。被告不開放空調卻按照開放空調的價格收取服務費用,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為此,原告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向法院提起訴訟。
當時合肥公交剛開始投放空調車,只要是空調車,不管什麼時間,不管是否開空調都要收取空調費。陳律師起訴之後,公交公司主動聯繫他,承諾每年3、4、10、11四個月不收取空調費,陳律師才向法院申請撤訴。
這樣一個小案件讓所有合肥人受益至今。
陳律師當時就是請求公交公司退回多收取的一元錢。這個案件發生的時候,很多人指責他作秀,給予他的不是支持而是嘲諷。
但耶林告訴我們,為權利而鬥爭是我們每一個人對社會的責任。當我們背離自己的義務向不義妥協的時候,當我們眼看著為權利挺身而出的人卻不施以援手的時候,我們就成了社會的背叛者。
「具有勇氣適用法律的少數者的命運是千真萬確的殉教。他們不知曉放縱恣意妄為,他們強韌的法感情對他們而言變成了真正的詛咒。被本來或許會成為他們盟友的人們拋棄,他獨自一個與由世間的漠不關心的膽小怕事養成的無法無天相對峙。付出重大犧牲,即使獲得何等忠誠於自己這一僅有的滿足,等待他們的也不是真正的評價,而常常是嘲笑和輕蔑。造成這種狀態的責任不在犯法者一面,而在於無勇氣守護法的人們一面。」
耶林批判了薩維尼的觀點,認為法不可能像野花野草一樣在民族精神的沃土裡自然萌發,那樣的想像雖然浪漫,卻抹殺了人類為獲得法秩序而做出的一切犧牲。法不是自然而然產生的,任何一部法律的誕生都要經歷漫長的陣痛。在誕生之後,對法律的維護同樣時刻需要勇者的犧牲作為祭品。法產生於鬥爭,發展於鬥爭,也存活於鬥爭。鬥爭賦予法律以生命。
《為權利而鬥爭》這本小書只有幾十頁,薄薄的一冊,看完也就兩三個鐘頭,卻給我帶來了極大的震撼。從這本書起,我對法律的學習和實踐都有了別樣的意義。我明白了踐行法律、守護法律是我們對社會的責任,也意識到這從來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正義女神一手持有衡量權利的天平,另一隻手握有為主張權利而準備的寶劍。無天平的寶劍是赤裸裸的暴力,無寶劍的天平則昭示著法的軟弱可欺。」
每一個法律人都要努力提升自己,隨時做好為正義、為法律而戰的準備!
「雖然法律難以改變人們的偏見,但是法律不可以為偏見服務。」
「The law is the reason free from passion.」
「寧可錯放也不可錯判。」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
知乎回答裡還有一連串精彩的法律諺語,
限於篇幅無法一一為小夥伴們分享。
你PICK哪一句法諺?
來源:人民法院報
原標題:《知乎獲高贊的法律諺語,你愛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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