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對努某某重新處分「開除學籍」,再次確認如果不曝光結果...

2021-01-11 騰訊網

首先是輿論的壓力,其實浙江大學前期的處理結果草率、有失公允,顛覆了人們的「三觀」。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是永遠不會缺席,8月1日浙江大學發布通告,決定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網友們得到此結果,紛紛用「遲到的正義」、「喜大普奔」來形容,群眾的眼光雪亮,在這個信息高度發達的社會,任何違背基本做事邏輯,任何有失公允的行為,都要接受普羅大眾的質疑、監督。

整個事件由7月21日浙江大學的一則通報引起,7月21日浙江大學發出一則本校學生努某某受留校察看處分的通報。通報中說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判處努XX(浙江大學學生)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6月8日浙江大學說鑑於司法部門認定努XX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節,校學生獎懲委員會會議表決決定給予努某某留校察看處分。

網友們都被此通報驚呆了,一個被判處一年半的強姦犯(緩刑),居然沒有被開除,後來根據網友爆料現在努某某已經順利從學校畢業,找了一家公司開始上班,並且他還多次在微信朋友圈裡展示自己的女友,時常出入酒吧撩妹,一點沒有犯過錯,有悔改之意。努某某肆無忌憚的行為,浙江大學輕描淡寫的處分,讓廣大網友和老百姓非常憤怒,網上抗議如潮,浙江大學迫於輿論壓力,重新啟動對努某某的調查程序。今天(8月1日)浙江大學發布通告,開除努某某學籍。事情最終正本清源,但是通過此事,值得我們反思和領悟的地方很多!

當今社會信息通暢,根據統計我國活躍的網民有9.04億人,網際網路傳播的速度驚人,只要是不合理的事情被網絡發現,被網友們爆料,會在極短的時間內傳遍大江南北、長城內外。浙江大學是我國的名校,居然犯這樣的低級錯誤,其實根據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判決書的相關內容,可以清晰地看到,努某某犯罪事實非常詳實、證據確鑿,可以說是實打實地對被害人實施了QJ、實打實地進行了違法犯罪,而7月21日浙江大學輕描淡寫的處理,確實讓網友大跌眼鏡。浙大重新調查並最終開除努某某的學籍,除了迫於輿論的壓力外,還有其他因素嗎?我想還有兩個因素:

1、浙大還有浙江大學的形象問題。

自從努某某事件在網絡上發酵以來,人們對浙江大學的好感急劇下降,網友們幾乎一面倒地在質問浙江大學的處理方式,懷疑背後的暗箱操作。甚至網上也出現了浙江大學不適合女生去讀的言論。浙大再不尊重網絡的聲音,再不反思並重新調查努某某事件,浙大這所百年名校的名聲就可能被毀於一旦。如果浙大能夠在第一次通報中就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的話,也就不會被網友們罵成狗了,重新更改對努某某的處分結果,總會給人一種不爽快的感覺。不過總的來說,浙大此番推翻了「努某某留校察看的處分」,重新給予開除學籍的處分還不算太晚。

2、浙大第一次處理太草率,經不起推敲。

輿論的力量也讓浙大認識到了前面處理方式的不妥,趕緊亡羊補牢!浙大的通報稱:「學校立即成立專項工作組,依法依規開展調查,對來信來訪和網絡舉報進行了認真核查和取證。現已查實,努某某存在多項違紀違規行為。校學生獎懲委員會根據新查證的事實,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提出給予努某某重新處分的建議。」

這就看出,浙大先前對努某某事件的處理是多麼的草率,竟然沒有仔細認真地核實!同時浙大決定啟動對《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等校內規定的評估修訂程序,加強制度建設,改進學校管理,為更好地推進依法治校提供堅實保障,這些足以說明浙大也意識到先前對努某某事件處理的草率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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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1日深夜,「浙大發布」官方微信號發布浙大就學生開除學籍處分通報相關情況。通報稱,今天,浙大校務會議決定,給予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就相關情況通報如下:7月21日,學校就努某某受留校察看處分事件發出情況通報以後,網絡出現了許多新的問題線索,也有相關當事人來校反映情況。學校迅速成立專項工作班子,受理來信來訪,梳理網絡舉報,分成學業、經濟、作風等小組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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