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是需要及時處理的。需要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接警以後,是需要根據交通事故的現場情況,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公安機關是需要及時結案的。那麼發生交通事故未結案對車主的影響是什麼,有哪些後果?
法妞網友諮詢:
發生交通事故未結案對車主的影響是什麼?
匡積滿律師解答:
眾所周知,發生過交通事故並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後會影響下一年度繳納車險保費的高低。保險公司在釐定年續保保單的保費時,會依據上年理賠次數核定費率浮動係數,而這些理賠次數有的是正常的上一年度對應保單的出險記錄,有的則會是前幾年的出險記錄,但都計算在了上一年度保單中,很多車主因此對出險次數的計算規則較困惑並提出質疑。車險專家介紹,無論是交強險還是商業險,客戶續保時,保險公司會根據車險行業數據平臺的數據自動計算出客戶上一年度保單的出險次數。
據行業協會的規定,出險次數的計算規則為:以投保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結案時間為準,只要結案時間在「上張保單」籤單日期到本保單籤單日期(包含)之間的賠付金額大於0的理賠次數均計算為上一年度保單的出險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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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積滿律師補充:
發生交通事故未結案對車主的影響是:
\1. 交警部門進行責任認定,協調解決籤字,如果車子被扣留,車子取不出來;
\2. 拖著不結案,受害人可以憑交警裁定到法院提起訴訟,上法院進行民事訴訟 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車主會陪著打官司;
\3. 結案時事故損失該保險公司承擔的由保險公司承擔,超出保險賠付範圍的部分由車主承擔。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八條,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