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政審不過的神理由...(內含政審詳解哦)
不管你參加國考省考還是事業單位,這些公職類考試儘管要求和考試形式各有不同但是在錄取流程的最後一步都是一樣——政審。
政審(考察)是考生踏入公務員大門的最後一關,只有政審通過並經公示合格者,才能正式被錄用為公務員。有這樣一部分考生,從資格初審、筆試、面試、體檢合格一路過關斬將,最後進入政審環節,卻因「政審不過關」未被錄用。兩條腿都邁進了機關大門,卻因為自己沒站穩而摔了出來,是不是太可惜了。
有很多童鞋說「嗨,沒事~我從小到大沒犯啥事,早睡早起不遲到,政審什麼的灑灑水啦~」今天圖圖就給大家盤點一下,這些年我們遇到過的那些你意想不到的政審不通過神理由!
原因:母親六年未繳納物業費被記入失信檔案,孩子參加公務員考試,政審不通過。
圖圖說:這是坑娃神媽啊……不過如果配偶或者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親屬有違法記錄或者其他情況確實會影響本人的政審結果的。
原因:廣東一考生,筆試面試第一,因政審不合格被拒門外,原因是大學實習鑑定表蓋了假章。
圖圖說:還好還好,當年我搬的是真磚。沒實習自己用假章,這涉及到個人誠信問題,不錄取是對的。
原因:有一位考生在公務員報名填寫父母職務時,是填寫其爸爸有單位,後來到遞交政審資料的時候,填寫的爸爸是個體戶。其實他爸爸在單位病休了一年,後來出來做點小生意,所以填寫資料的時候沒注意。但是政審時招考單位認為他誠信有問題,不予錄取。
圖圖說:每次報名的時候有很多同學跟圖圖說自己信息填的有問題,這在政審的時候都是著重調查的對象,如果是關鍵信息有出入、如果沒有正當理由的話,招考單位認為你誠信有問題以虛假信息報名,也是沒毛病的。
原因:有這樣一位同學,筆試和面試都均通過了,綜合成績第一,體檢也順利通過,但是卻沒想到在政審環節中出了問題。該男生說,本來政審都已經接近尾聲了,結果被人舉報說在大學期間談了九個女朋友,九個呢,是一學期換一個的節奏。招考單位為此認定了男生在生活作風方面存在瑕疵,所以不予招錄。
圖圖說:最後公示期內被人舉報,還是因為這種問題,也是比較慘烈了。不過在公務員的政審當中,是會考察考生的「德」,其主要的內容就包括:政治思想表現、工作作風、職業道德和品德修養。
說到這裡,圖圖要提醒大家一句,政審絕對不是雞蛋裡挑骨頭,標準都放在下面了,同學們仔細看清楚咯!
1.什麼是政審
政審即公務員政治審查,在體檢合格之後進行。主要考察考生本人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
2.政審的形式
政審有兩種方式,分別是面審和函審。
(1)面審:招考單位人事部門或者市縣人事局、組織部派專員到擬錄用人所在單位實地調查訪問,通過查看人事檔案、約談擬錄用人的部門領導、直接主管以及人事主管等方式了解情況,最終形成政治審查報告;
(2)函審:指的是招考單位人事部門或者市縣人事局、組織部通過發公函的形式調取擬錄用人的檔案,通過檔案完成政治審查;
3.政審內容
(1)考核的對象是經考試、體檢合格的人員。
(2)考核的內容為德、能、勤、績四個方面。
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現、工作作風、職業道德和品德修養;
能:主要指從事本職工作所具備的基本能力和應用能力;
勤:主要是事業心、工作態度和勤奮精神;
績:主要是工作實績,包括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所產生的效益。
考核的重點:被考核人的工作實績和與擬補充職位相關的實踐經驗。
考核結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3)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
(1)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的;
(2)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
(3)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4)貪汙、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5)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
(6)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7)洩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9)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10)因政治、經濟和其它問題正在接受審查且尚未有結論的;
(11)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2)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13)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1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和學籍的;
(15)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16)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處分的;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受到「記過」以上校紀處分且尚未解除的;
(17)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
(18)上一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上兩年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19)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20)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報考政法機關的;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等情形,報考相關政法機關的;
(21)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