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掛牌督辦的楊佳等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2020-09-05 四川政法聲音

5名專案組成員,連續加班兩個多月;140餘冊卷宗,6頁查封、扣押、凍結財產清單;持續近半年的提前介入,向公安機關提出書面偵查建議100餘條;「打財斷血」,與公安機關相互配合依法查封、扣押、凍結上億涉案資產;緊扣「依法」二字,退回補充偵查提綱合計190多條;嚴格審查,形成60餘萬字的審查報告、2萬餘字的起訴書……

隨著法庭對10名被告人一審宣判,公訴席上的檢察官們緊皺的眉頭終於舒展。昨(26)日,由蒼溪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省檢察院和省公安廳聯合掛牌督辦的楊佳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在蒼溪縣法院公開宣判。首犯楊佳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等11項罪名,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9名被告人分別獲刑17年至2年6個月不等,2人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7人並處罰金11萬元至3萬元不等,收繳全部違法所得。



非法放貸 採取軟暴力收帳

「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楊佳便開始經商,逐漸有了一定的經濟基礎。2000年左右,楊佳夥同妻子馮利採取更改年齡、虛報資料等方式累計騙取國家養老保險基金21萬餘元;2005年,楊佳再次通過虛構職工安置費的方式騙取國家補助資金100餘萬元。應該說,楊佳在資本原始積累階段就有不少違法犯罪的影子。」主辦檢察官告訴記者。

檢察機關指控,為獲取更多的經濟利益,楊佳於2009年開始,在旺蒼縣城及周邊地區以3分至8分不等的利息從事非法高利放貸。在長期非法放貸過程中,逐漸形成了由楊佳為領導者,其妻子馮利管理帳務,張其、昝加兵、昝佳齊等人收取欠帳的放貸模式,其組織內部間也達成了「成員之間要團結、不準吸毒,要服從楊佳安排、楊佳交辦的事情要盡心盡力完成」等不成文的規約。截至案發,楊佳共向30餘人非法放貸9000餘萬元。

「我們知道你住哪裡,也知道你孩子在哪裡讀書,不還錢我們就打斷你手腳,給你孩子灌毒。」為逼迫借貸人償還高額利息,楊佳及其組織成員頻繁對借貸人採取言語威脅、跟蹤、滋擾等軟暴力方式,使借貸人心理防線失守,掉入精心設置的陷阱之中。2015年,被害人索某某先後在楊佳處借款180萬元,因索某某未能及時還款,楊佳便安排張其等4人對索某某進行跟蹤滋擾長達12天,造成索某某心理崩潰。

旺蒼縣某煤礦原經理李某某2009年曾先後向楊佳借款700萬元,約定月息3分,法人代表周某某以該煤礦作擔保在借條上簽字。至2014年,李某某尚欠300萬本金未歸還,楊佳在多次催收無果後,便安排其團夥成員採取用車堵礦的方式,阻礙煤礦正常生產經營7天,迫使該煤礦承擔剩餘的300萬元借款,並現場支付20萬元現金後,才將車輛挪走。

據記者了解,為最大限度地「規避法律」,楊佳還高薪聘請某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為其出謀劃策,在實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犯罪的同時,用所謂「談判」、「協商」以及「跟隨」、「滋擾」、「聚眾造勢」等軟暴力實施犯罪,妄圖逃避法律打擊。

拉攏腐蝕 尋求權力庇護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楊佳等人逐漸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後,在實施違法犯罪的同時,還以行賄的方式拉攏當地主要領導建立良好關係,為自身違法行為尋求庇護。

楊佳與旺蒼縣原主要領導認識後,為謀求關照多次向其行賄。因請託辦事未達預期效果,楊佳甚至對主要領導進行威脅。楊佳拉攏腐蝕、威逼利誘主要領導以提升自己的社會地位,導致旺蒼縣部分職能部門在工作中不敢對其規範要求,使楊佳在旺蒼縣行事更加囂張。

「那夥人手拿砍刀追殺一個小夥子,砍得滿身是血,嚇得附近做生意的晚上都不敢開門了。」談起「臺臺階追砍事件」,旺蒼縣某燒烤店主李某某至今心有餘悸。他口中所描述的「臺臺階追砍事件」正是楊佳涉黑組織5名重要成員實施的一起嚴重暴力犯罪,給當地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同時也進一步鞏固了該組織的惡名。

「唉!別提了,就是因為貸款的事情得罪了楊佳,我們銀行的工作人員整天都提心弔膽。」旺蒼縣某銀行工作人員提起往事唏噓不已。2010年,楊佳向旺蒼某銀行申請貸款2000萬元,最終只審批了1800萬元,由此引發了楊佳對該行行長徐某的強烈不滿。此後,楊佳多次威脅銀行工作人員,就連行長和副行長到楊佳經營的茶樓收貸也遭到楊佳的「軟禁」,直到旺蒼縣當地領導出面到現場勸說才得以解圍。

「楊佳給他母親修陵園佔地一畝多,有關部門要求他限期整改,但最後也不了了之。」在旺蒼縣嘉川鎮紅旗村,記者跟隨專案組成員走訪當地村民,談起楊佳一伙人,村民大都面有懼色。

巧取豪奪 積累巨額財富

2012年,羅某因生產經營需要向楊佳借款100萬元,並以名下的永旺生豬養殖場作抵押。至2015年3月,羅某尚欠楊佳本息125萬元。楊佳便指使團夥成員通過封堵養殖場道路、清點生豬存欄數量等手段,阻止豬場賣豬,強行收取生豬銷售現款6.2萬元。同年12月,楊佳又以豬場存欄生豬折價50萬元、豬場每年租金10萬元的價格強行租下該豬場,租期8年,用以抵扣羅某借款本息。經鑑定,楊佳通過本次強迫交易非法獲利63.811萬元。

餘某、李某某夫婦為經營歐典茶樓於2011年向楊佳借款150萬元,2015年初因餘某不能按月支付利息,楊佳便強迫餘某以遠低於市場價格的租金將歐典茶樓租賃給楊佳經營,但李某某未籤字認可。為逼迫李某某履行該協議,楊佳多次糾集組織成員阻礙茶樓正常營業,逼迫餘某和李某某退出茶樓經營,由自己接手。此後,該茶樓便成為了楊佳涉黑組織違法犯罪的固定場所。

據了解,該組織通過不法手段獲取了巨額經濟利益,楊佳和妻子馮利實際控制多家企業,名下擁有多處房產,到案發時共計查扣資產上億元。

查找鐵證 檢察官剝下黑老大」畫皮「

「楊佳等人涉黑案案情複雜,作案手段隱蔽,作案時間跨度長達20年,且多數個案民刑交織,取證難度極大。」辦案檢察官介紹道。

受理楊佳涉黑案後,蒼溪縣檢察院緊緊圍繞「依法」二字,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準確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在審查中,該院發現案件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四個特徵方面的證據及部分個案的證據仍需繼續收集,尚有部分犯罪事實未挖掘,要求公安機關在下一步偵查中加強證據收集。

提前介入後,辦案檢察官對涉及楊佳等人的系列案件進行串並分析,發現涉案人員眾多,被害人多數都是在當地有一定經濟實力的企業負責人,但卻被逼得遠走他鄉甚至破產,很多被害人都是在楊佳及其團夥成員被羈押多日後才敢來報警。

針對上述情況,檢察機關向公安機關提出採取「外圍包抄」「逐個擊破組織成員」的方式獲取和鞏固證據。最終案件取得了突破性進展,黑社會組織犯罪的組織特徵、經濟特徵、行為特徵、危害性特徵逐漸浮出水面。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在審查起訴「永旺豬場強迫交易案」中,涉及的交易金額需要補充證據。前期,檢察機關雖多次引導偵查取證,但關於豬場的租金及存欄生豬的數量、品種沒有相關的書證予以印證,僅有被害人、嫌疑人及相關證人的依稀記憶。2019年12月,在庭前會議上,被告人楊佳及其辯護人對存欄生豬的數量、品種及價值提出異議,辯稱該案沒有證據證明楊佳有強迫交易的行為和後果。通過再次梳理,辦案檢察官發現,案件被害人在舉報信上,多次對存欄生豬一直有較為詳細的陳述。2019年12月25日,專案組再次前往旺蒼縣城調查取證,最終在被害人羅某家電腦上找到一份電子文檔。通過查看,該文檔詳細記錄了存欄生豬、數量等具體數據。經鑑定,存欄生豬價值人民幣113.811萬元,被告人楊佳非法所得63.811萬元。通過自行偵查,關鍵證據獲取。在鐵證面前,楊佳無話可說。

開庭前,為進一步提升庭審效果,該院多次組織召開庭前討論會,並就庭前準備、出庭指控等方面進行討論,在文書製作、質證技巧、公訴意見等方面交流意見,進一步明確案件焦點和公訴方向,為「打準打實」奠定了基礎。

1月10日,蒼溪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庭審的高潮階段,是主辦檢察官發表的最後一輪公訴意見,該意見對事實詳細陳述,對證據環環相扣,對疑點條分縷析,對狡辯抽絲剝繭。

據記者了解,為將此案辦成鐵案,蒼溪縣檢察院迅速成立「4.25」專案組並提前介入引導偵查,跨部門與公安、法院等召開案件研討會15次,發現並移送涉案線索11條。辦案檢察官累計審查證據材料140餘冊,形成了60餘萬字的審查報告和2餘萬字的起訴書,最終犯罪嫌疑人全部被一審法院判刑。

(四川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郝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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