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結婚的時候都希望可以攜手一生,共度餘生。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婚前沒發現的問題,可能在婚後不久就慢慢顯露出來,然後因為各種小摩擦,矛盾,最後走上離婚這條道路!
2019新婚姻法:離婚後這4筆錢全歸女方,男方一分都拿不走!
兩個人一旦離婚,就會涉及到孩子撫養問題,財產分配問題等!其實在2019新婚姻法中,有一些財產是只屬於女方一個人的,男方是沒有權力要求分割的!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都有哪些吧!
1、女方自己的保險
之前在平安賣保險的時候,針對女性客戶的異議處理中的一條就是現在婚姻太草率了,結婚很快,離婚也可以很快,女人靠老公靠不住,只能靠自己,在婚前女性就給自己買保險了,然後結婚後一直在繳納保費,被保險人是女性自己,如果夫妻雙方離婚之後,男方是沒有權利要求分割這部分財產的!
2、女方婚前購買的房子
我們都知道,一般結婚前女方都會要求男方買套房子,然後再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但是現在不一樣了,有些女方家庭條件不錯的,可能在婚前自己也買了套房。我們都知道,婚前購買的房子其實是屬於女方的婚前財產的,所以如果二人在離婚之後,男方是不可能從這裡拿到一分錢的!
3、女方繼承的財產
現在人的家庭條件也不會很差,有時候女方家庭條件特別富裕,家裡又只有一個女兒,父母又年紀大了,所以他們很有可能就會立下遺囑,在自己死後把所有的財產都繼承到自己的女兒名下!所以,這裡也要注意了,如果遺囑中明確表示只給女兒,而不是給與女兒家庭的,那麼這筆錢也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所以在離婚後,男方也是不能獲取到任何費用的!
4、女方受到的賠償款
現在的女人,不想以前,結婚之後就在家裡當家庭主婦!現在女人結婚後仍然有自己的事業,如果再工作過程中出現什麼意外的小型事故,就會產生一大筆的賠償費用,其實,這項賠償費用也是屬於指女方個人又擁有的,而不是整個家庭的,所以離婚後,這筆錢男方也是沒有權利要求分割的!
可能在你們看來,了解這些也沒有必要,因為相信自己的婚姻是不會走上離婚這條道路的。但是,凡事都有個萬一,我們現在了解這些了,知道哪些錢男方不能要求分割,作為女性也算是一種保障了,為什麼要給「渣男」送錢呢!
如果真的有這種情況,作為女性,我們也要維護好自己的權益,保障自己未來的生活!換句話說,郎無情,妾無意,我們也沒有必要把這些錢白給男人!本來我們嫁給他就是在他家當牛做馬的,現在離婚拿回屬於自己的財產怎麼了!
所以離婚後,上面這4筆錢是屬於女方的,男方想都不要想,一分錢都拿不走!那麼,你對離婚時的財產分割還有哪些不同的看法嗎?歡迎留言分享給我們,一起來探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