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和父母的分開了,那麼老人的這一份土地,未來能不能繼承?
現在我們國家在土地管理承包方面也有諸多的問題,特別是在經過了土地確權以後,在很多方面都有比較明確的規定,很多人對於這些規定並不是很充分的了解,也會產生諸多的疑問。居然就有一些人在網上詢問,如果戶口跟父母的分開了,那麼老人的這一份土地,未來能不能夠繼承?
關於這個問題,根據現有的法律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村集體經濟組織發放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也就是說,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這個土地的經營權,但是這個繼續承包並不等於繼承這個土地。
總體來說,我們國家的土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和國家所有。如果戶口和父母的分開了,那麼老人這一份土地未來能不能繼續承包,其實也有很多的因素會限制。因為現在我們國家承包這個土地,是以戶為單位,家庭承包的農村土地是屬於這一戶家庭的,而不是屬於某一個家庭的成員。你父母承包的那一份土地是屬於他這一個戶口的,如果你跟他戶口分開之後,這個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會村集體給收回去,不過在執行的過程當中,還是有一些商量的餘地。
而且,在這個承包的土地上面的一些農產品,是屬於承包人的個人財產,可以由繼承人繼承。所以現在以家庭為單位而承包的土地,你的戶口跟父母分開了,如果老人去世之後,那麼這一份土地,會被村集體回收了,是不允許繼承的。畢竟這方面還是有著明確的規定的,不過就不知道,一些地方是如何執行的。
對這個事情你有什麼更好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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