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2017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和《吉安市2017年招生工作補充規定》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我市2017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事項作如下規定。
一、宣傳、報名
1、各初中學校在報名前要將中招的有關政策規定、招生辦法、工作要求等進行全面宣傳,在學校或圩場醒目處張貼中招宣傳材料,充分利用教師會、家長會、學生集會以及校園廣播等廣泛宣傳,做到家喻戶曉。認真組織網上報名培訓,使考生掌握網上報名要求、操作程序和填報方法。
2、各校在4月10日―4月16日,組織考生網上報名,填報考生信息(基本信息、志願信息)。逾期不予補報。市外就讀的考生回戶口所在地報名參加中考,必須憑戶口本和就讀地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科室開具的同意轉移學籍的的憑證到招考辦報名參加中考。
3、加強對報考考生資格的審查。資格審查由局教育股組織實施,實行三級負責制(即班主任、中學教導處、教育局教育股),並將審查結果匯總到中招辦,以便錄取時備查。
4、師範「三定向」報名單獨劃歸一類,報考類別為「3」。考生必須是志願從事農村教育事業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且初中階段的戶籍在井岡山市的,報考師範「三定向」的考生可以兼報普通高中志願。
5、井岡山應用科技學校「三定向」的報名工作按吉安市政府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6、師範「三定向」和農業、水利「三定向」志願不能兼報。報考農業、水利「三定向」的考生可以兼報普通高中志願。
7、所有考生均須到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並在列印的《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上簽字確認。
二、考試
1、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採取兩考合一(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初中畢業考試)的方式進行,一考多分流,為普通高中和各類高、中等職業院校選拔人才。初中應屆畢業生都必須參加報名考試,報考率和教學質量評價將以初一入學人數為基數計算。
2、考試科目:思想政治、歷史、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測試)、物理、化學、生物、地理、體育。其中,思想品德與歷史合卷(開卷考試),地理與生物合卷,物理與化學實行同場分卷考試。
3、考查科目:物理實驗操作、化學實驗操作,成績不計入中考總分,錄取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須及格以上。
4、體育考試:按《關於印發吉安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實施細則的通知》(吉教辦字[2016]1號)和《關於印發井岡山市2016年初中升學體育考試實施細則的通知》(井教字[2016]39號)的規定執行。2018年初中生升學體育考試分值將增加為50分。各學校要加大宣傳力度,做好2018年初中生體育考試分值增加的各項準備工作。
5、英語聽力測試:英語聽力測試時間20分鐘,在全省統一規定的英語考試時間內,各考點統一播放錄音光碟或磁帶。聽力殘疾的考生可憑聽力殘疾證明或三級以上的醫療機構專項鑑定證明,選擇英語聽力免試,其英語科目總分按考生筆試分數×1.29計算,也可選擇參加英語聽力測試。二者均選的以英語聽力測試成績計算總分。
6、考生各科目統分保留小數分,總分四捨五入不保留小數,錄取時以總分進行錄取。
7、考生準考證號實行計算機隨機編排,監考人員選聘實行迴避政策,考試統一使用金屬探測儀檢查入場,實行循環交叉監考。
三、閱卷
1、全市實行中考網上閱卷,由吉安市中招辦統一組織實施。我市的閱卷場所和教師由井岡山中學(新城區)提供和抽調。
2、閱卷前,井岡山中學(新城區)要對閱卷機房和設備進行檢查驗收,確保閱卷網絡通暢,機房環境條件合格。
3、各校要及時將考試分數通知考生本人,不準張榜公布,不準按分數排隊。考生對分數有疑問可在7月5日前向市中招辦申請查分,但不查卷。7月8日將查分結果通知學校和考生。
四、優惠政策
1、按《江西省2017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優惠項目執行加分。
2、軍人子女按照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軍區政治部下發的《關於印發〈江西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的通知》(政聯[2012]8號)和吉府辦抄字[2005]138號文件規定執行。
3、為落實吉安市委、市政府教育扶貧的要求,已錄入全國貧困戶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子女報考農業、水利「三定向」,可加20分參與「三定向」錄取,報考師範「三定向」,在30教師範「三定向」培養計劃中切出30%的招生指標用於招收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子女。
4、考生能享受幾種優惠時,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種,凡享受優惠政策加分的考生,均應於5月底前按有關規定向市中招辦交驗原始證件,逾期視為自行放棄。
5、凡享受優惠加分的考生將在學校公示欄內和井岡山教育網上公示一周。
五、普通高中招生
1、普通高中招生總體原則是: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堅持從高分到低分和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同時儘量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規模,努力將高中階段職普比提升到3.5:6.5。
2、對跨省、市、縣借考考生回戶口所在地參加普通高中錄取的要求:借考考生必須在戶口所在地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確定之前,提供由借考地縣級以上招辦開具的中考成績證明。以及借考地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科室開具的同意轉移學籍的憑證。證明內容包括:借考當地考試科目,每科目滿分,該考生各科分和總分,借考地各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分數線,由戶口所在地中招辦根據兩地考試科目和總分進行成績折合。錄取本市普通高中學校,不僅折合分要上該校的錄取分數線,而且原始分要上借考地的同類普通高中學校的錄取分數線。
3、為了穩妥推進課改後的中考和高中招生辦法的改革,今年仍將綜合素質評定納入對考生的評估體系,錄取省級重點高中統招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定等級必須是B等級以上(含B等級)。各校於5月20日前將考生的綜合素質等級錄入中考資料庫便於上報。
4、同一批次錄取順序:定向生錄取—統招錄取—均衡生錄取—擇校錄取。
5、井岡山市普通高中招生
⑴普通高中統招生
統招生為總計劃(不含特招生計劃)的30%,以考生志願為準,在市直高中錄取後,按1∶1的比例劃定全市統招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錄滿為止。
⑵普通高中均衡生
①計劃分配:均衡生佔總計劃(不含特招生計劃)的70%。根據初級中學報考人數,按相同比例均衡分配到各初級中學。
②資格認定:普通高中均衡生招生計劃原則上錄取在籍直升應屆初中畢業生(學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均在本校學習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含按規定正常轉學和休學學生)。
③錄取:以學校為單位按分配的計劃數,在符合均衡條件且總分不低於統招最低控制分數線130分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滿為止。如有學校未完成計劃,則將其剩餘計劃改為全市計劃,再從全市符合均衡條件且未錄取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滿為止。如還未完成計劃,則將剩餘計劃改為全市第二批統招計劃,在未錄取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滿為止。
6、市直高中招生
⑴計劃:計劃的85%面向吉州、青原兩區招生,其中均衡計劃為70%,其他為統招;計劃的15%面向縣(市)招生。
⑵志願填報:報考市直高中(含宏志班、弘毅班、國際班以及其他特色班)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必須在「重點高中第一志願」欄中填寫某一所具體學校(吉安一中代碼0801001或白鷺洲中學代碼0801002)。第二志願欄中還可填寫本縣(市、區)的一所重點高中志願學校。市直高中落選後可參加本縣(市、區)的志願學校錄取。
⑶錄取:吉州、青原的考生,錄取按「統一划線,搖號錄取」的方式進行。即根據兩校的招生計劃劃定同一條統招分數線,確定各類上線考生人數,當其中一所學校的上線志願人數超過其招生計劃時,超計劃數的學校將進行隨機搖號錄取,錄滿該校招生計劃後的上線志願人數自動替補錄取到另一所學校。各縣(市、區)的考生按志願擇優錄取,錄取分數線不得低于吉州、青原兩區。
⑷吉安一中的「宏志班」和白鷺洲中學的「弘毅班」,在統招錄取前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規定選拔。
⑸市直高中招收的縣市考生,三年後畢業時回戶口所在地參加高考報名(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遷移的除外),計算當地升學率。
7、關於特招生的錄取
按吉安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規範高中特招生錄取有關工作的通知》(吉教辦字[2010]25號)文件執行。
8、新生錄取時間和批次
第一次錄取:7月20日-7月30日。第一批:定向生、市直高中;第二批:縣(市、區)省級重點高中;第三批:市級重點高中;第四批:一般高中。
第二次錄取:9月上旬補錄。
普通高中招生實行限時報到制,對已錄取未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的資格。普通高中學校和學籍部門必須按照中招部門提供的錄取庫名單辦理高一新生學籍,不得為未報到的學生建立學籍。各普通高中學校嚴禁跨區招生、超計劃招生、限下招生。
9、經省教育廳和海軍招飛辦批准,2017年首屆海軍航空實驗班面向全省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50名,具體報考和錄取辦法按《關於做好海軍航空實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贛教基字[2017]4號)文件執行。
六、高、中等職業院校招生
1、招收初中畢業生的五年制高職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編制下達。三年制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的招生計劃由各招生學校根據辦學條件自主確定。
2、普通高、中等職業院校招生錄取工作均由省中招辦統一組織。三年制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可實行自主招生,註冊錄取,於10月20日前到吉安市中招辦辦理新生錄取花名冊。
3、師範「三定向」招生
⑴定向計劃數:井岡山市今年師範「三定向」招生計劃為30人。
⑵報名:初中階段的戶籍在井岡山市,有志於從事偏遠農村小學和學前教育事業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均可報名,各專業不能兼報,逾期不予補報和改報。
⑶錄取:參加了2017年井岡山市考區組織的中考,以志願,分專業和招生計劃,分男女,從高分到低分(中考成績不低於本市重點高中平均均衡分數線下40分)確定面試、體檢名單,合格後確定擬錄人員,同時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考生要與市政府籤訂「定向培養協議書」。通過吉安市中招辦的聯審、預錄後交招生學校,再由招生學校到省中招辦辦理正式錄取手續。
4、農業、水利「三定向」考生的報名錄取工作按吉安市政府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5、已錄入全國貧困戶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子女報考師範「三定向」的考生,按有關規定錄取。
七、經費
按省統一規定的收費標準,考生每人交報名費5元,考務費每人每科10元。
八、招生工作的組織管理
中等學校招生是發展高中階段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教育行政部門和各中學的領導及全體招生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中招政策和規定,從自己做起,廉潔自律,敢於抵制一切不正之風的幹擾。在報名、考試、閱卷、錄取等過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也不能將招生工作中的信息向外洩露,更不能採取壓制、限制等形式剝奪考生報名、考試、志願填報權利。
對全市實行的「兩考合一」(畢業考試和升學考試)工作,各校要加強宣傳,抓好落實,確保今年初中畢業生的報考率比上年有所增長,第一志願報考高、中等職業院校人數比上年有所上升。
各校要把嚴肅考紀、端正考風作為頭等大事來抓,對違紀舞弊者,無論是誰,均應按《江西省中等學校招生考試處罰暫行規定》予以處理。對支持或縱容考生舞弊的教師和工作人員,對警告不聽、屢教不改的考生,對大面積舞弊的考點(考場),對威脅監考人員或工作人員的更要從嚴處理。
要進一步規範招生行為,實施「陽光工程」,完善監督制約機制,提高透明度,真正做到公平競爭、公正錄取,確保考生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