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打羽毛球被扣球砸傷,對方該賠嗎?民法典北京首案判了!

2021-01-08 澎湃新聞
【案件聚焦】打羽毛球被扣球砸傷,對方該賠嗎?民法典北京首案判了!

2021-01-05 10:3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因在自發組織的羽毛球比賽中被對方擊出的羽毛球擊中右眼受傷,宋先生以身體權為由將球友周先生訴至法院,要求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各項費用。

2021年1月4日上午,北京朝陽法院依法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認為原告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對抗性競技比賽,將自身置於潛在危險之中,應認定為自甘冒險的行為,且被告不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判決駁回了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原告與被告均為羽毛球業餘愛好者,自2015年起自發參加羽毛球比賽。2020年4月28日上午9時,原告、被告與案外四人在朝陽區紅領巾公園進行羽毛球3V3比賽。比賽過程中,原告被被告擊打的羽毛球擊中右眼。

事發後,原告由被告陪同至醫院就診,此後,被診斷為右眼人工晶體脫位、前房積血等。2020年5月28日,原告入院接受治療。2020年7月6日,醫院出具診斷證明,顯示:原告術前見右眼視神經萎縮,術後5周餘驗光提示右眼最佳矯正視力為0.05。

原告表示,被告明知其年紀大、反應慢、眼睛受過傷,仍未履行注意義務,選擇向原告大力扣球,致使原告右眼受傷,接近失明,構成重大過失。退一步講,即使被告行為不構成重大過失,也應適用公平責任,由雙方分擔損失。

被告對此不予認可,稱原告已經七十多歲,眼睛也曾受過傷,受傷前原告已經連續參加三場比賽,其應知道自身身體條件是否適宜繼續參加比賽及其風險。且事發時被告位於場地的中後場位置,沒有重力扣殺,是平打過去的,被告沒有過錯,不應承擔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中原告主張被告侵犯其身體的行為屬於適用一般過錯責任的一般侵權行為。被告實施加害行為與原告身體受到傷害這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因此,認定被告是否構成侵權的關鍵在於被告是否存在過錯。就此被告主張原告構成自甘冒險,被告不應該承擔侵權責任;原告則主張被告存在重大過失,即便不存在重大過失,也應適用公平責任分擔損失。

關於原告行為是否構成自甘冒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法院認為,羽毛球運動是典型的對抗性體育運動項目,除扭傷、拉傷等風險外,較為突出的風險即為參賽者易被羽毛球擊中。原告作為多年參與羽毛球運動的愛好者,對於自身和其他參賽者的能力以及此項運動的危險,應當有所認知和預見,但仍自願參加比賽,應認定為自甘冒險的行為。在此情況下,只有被告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時,才需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否則無需擔責。

原告在庭審中不主張被告對其受傷存在故意,而關於被告對原告受傷是否存在重大過失,法院認為,被告回球時並無過多考慮、判斷的時間,且高度緊張的比賽氛圍會導致參賽者注意力集中於運動,很難要求參賽者每次行為都經過慎重考慮,故應將此情形下的注意義務限定在較一般注意義務更為寬鬆的體育道德和規則範圍內。被告殺球進攻的行為屬於該類運動的正常技術動作,並不存在明顯違反比賽規則的情形,故不應認定其存在重大過失。

關於案件是否可以適用公平責任分擔損失,法院認為,公平責任是指雙方當事人對於損害的發生均無過錯,且法律又未規定適用無過錯的情形下,基於公平的觀念,由雙方對損失予以分擔。但其適用範圍應受到嚴格限制。本案並不具備依據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四條適用公平責任的條件,民法典明確規定了公平原則的適用必須是法律規定的情形,而現行法律並未就本案所涉情形應適用公平責任進行規定。

最終,根據民法典、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時間效力的若干規定》相關規定,朝陽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宣判後,原告表示將考慮是否提出上訴,被告表示接受判決結果。

自甘冒險是民法典侵權責任編中正式確立的新規則。民法典嚴格限定了自甘冒險規則的適用情形,規定其適用於具有一定危險性的文體類活動,且僅適用於因參與者的行為造成的損害,並不能與公平分擔損失的規定同時適用。這一條款的確立,對於司法裁判尺度的統一,以及文體活動的健康有序發展,都具有積極意義。

(文章轉載自中國普法)

(2020年第215期/總第1218期)

發布:襄陽市樊城區人民法院

立案諮詢熱線:0710—3801655

地址:襄陽市樊城區七裡河路8號

襄陽市樊城區人民法院

微信:fanchengqufayuan

原標題:《【案件聚焦】打羽毛球被扣球砸傷,對方該賠嗎?民法典北京首案判了!》

閱讀原文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

評論()

相關焦點

  • 【問答民法典·以案說法】打羽毛球被砸傷,球友該賠償嗎
    如2019年年底,在曾某玲、李某梅健康權、身體權糾紛二審案件中,四川某地法院認為雙方自由組合羽毛球雙打練習活動,在雙方均不存在過錯的前提下,依據公平原則確定由李某梅對曾某玲人身傷害造成的損失給予40%的補償,共計25000餘元。
  • 打羽毛球被砸傷,球友該賠償嗎
    【問答民法典·以案說法】 關鍵詞 自甘冒險 過錯責任 公平責任 概述 體育活動隨著全民健身的熱潮日益普及。如2019年年底,在曾某玲、李某梅健康權、身體權糾紛二審案件中,四川某地法院認為雙方自由組合羽毛球雙打練習活動,在雙方均不存在過錯的前提下,依據公平原則確定由李某梅對曾某玲人身傷害造成的損失給予40%的補償,共計25000餘元。 如今,隨著民法典的實施,自甘冒險原則將有助於結束各地法院裁判標準不一的問題,讓參加體育活動者免除後顧之憂,避免「誰受傷誰有理」狀況的出現。
  • 民法典實施後北京首案宣判:比賽時被羽毛球擊傷是「自甘冒險」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4日訊 (記者 李萬祥)因在自發組織的羽毛球比賽中被對方擊出的羽毛球擊中右眼受傷,宋先生以身體權為由將球友周先生訴至法院,要求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各項費用。1月4日上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
  • 【問答民法典 · 以案說法】打羽毛球被砸傷,球友該賠償嗎
    如2019年年底,在曾某玲、李某梅健康權、身體權糾紛二審案件中,四川某地法院認為雙方自由組合羽毛球雙打練習活動,在雙方均不存在過錯的前提下,依據公平原則確定由李某梅對曾某玲人身傷害造成的損失給予40%的補償,共計25000餘元。  如今,隨著民法典的實施,自甘冒險原則將有助於結束各地法院裁判標準不一的問題,讓參加體育活動者免除後顧之憂,避免「誰受傷誰有理」狀況的出現。
  • 《民法典》北京首案:打羽毛球傷到眼後索賠球友,法院為何以「自甘...
    老人被羽毛球擊傷眼,告對手重扣球「不講究」根據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公開信息,原告宋先生與被告周先生均為羽毛球業餘愛好者,自2015年起,自發參加羽毛球比賽。2020年4月28日上午9時,原告、被告與案外四人在朝陽區紅領巾公園進行羽毛球3V3比賽。△庭審現場比賽過程中,宋先生被周先生擊打的羽毛球擊中右眼。
  • 大安法院首個適用民法典的案件判了!
    大安法院首個適用民法典的案件判了!1月5日,大安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告何某訴被告張某變更撫養關係糾紛一案,本案也是民法典正式施行以來,大安區人民法院首個適用民法典判決的案件!
  • 雙語- 羽毛球裡扣球怎麼說?怎樣練好扣球?
    喜歡打羽毛球的朋友,肯定都知道羽毛球的英語說法是badminton,但是再往細說,扣球、吊球、網前、線的磅數等等,就不一定都知道了。這個系列結合羽毛球圈子裡真實的對話,來幫助大家了解現實中有關羽毛球的種種說法。另外,對有心人來說,也許還能漲漲球技。
  • 74歲老人打羽毛球被擊傷右眼,法院:駁回全部訴訟請求
    文/陳麗媛1月4日,備受矚目的北京首例使用民法典審理案件開庭。2020年4月28日原被告與案外人進行羽毛球比賽,過程中時年74歲的原告被被告擊打的羽毛球擊中右眼,致使原告右眼受傷,接近失明。庭審中,案件的爭議焦點集中於:原告是否構成自甘冒險;被告對原告的損害是否是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本案是否使用公平責任分擔損失。
  • 乾貨|羽毛球比賽中受傷險些失明,賠還是不賠,民法典告訴你
    2021年1月4日,備受矚目的首例使用民法典審理案件開庭,對體育賽事中「自甘風險」條款做了明確的解釋與應用範例。 業餘羽毛球比賽中宋先生眼睛受傷,幾乎失明 點擊上方播放視頻 原告宋先生與被告周先生均為羽毛球業餘愛好者。
  • [人民日報海外版] 首批適用民法典案宣判 哪些變化最引人注目?
    元旦假期後的首個工作日,廣州、北京、上海等多地法院陸續宣判了一批適用民法典的案件,涉及高空拋物致人傷殘、隱瞞愛滋病史結婚、金融借款「砍頭息」如何認定等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領域。這些案件的宣判引發廣泛關注。首批宣判案件多涉民生痛點1月4日上午8時30分,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高空拋物損害責任糾紛案。
  • 北京民法典首案宣判「不認定存在重大過失」
    因在自發組織的羽毛球比賽中被對方擊出的羽毛球擊中右眼受傷,宋先生以侵害健康權為由將球友周先生訴至法院,要求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各項費用。1月4日上午,北京朝陽法院依法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認為原告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對抗性競技比賽,將自身置於潛在危險之中,應認定為自甘冒險的行為,且被告不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判決駁回了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原告與被告均為羽毛球業餘愛好者,自2015年起自發參加羽毛球比賽。
  • 《民法典》合肥首案開庭宣判!妹妹生病,哥哥申請成為監護人
    2021年1月6日上午8時30分合肥市首例依據《民法典》宣判的案件在廬陽區法院開庭宣判妹妹生病,哥哥申請宣告無民事行為能力這是一起申請宣告自然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案件。此案的申請人是沈軍(化名),被申請人是沈軍的妹妹沈麗(化名)。
  • 【學習民法典】快看!《民法典》實施後各地首案匯總
    在民法典實施後的首個工作日,全國多地首案已判。小編整理了幾例各地關注度較高的《民法典》「首案」,請品鑑!山東執行異議複議案件2021年1月4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適用民法典和新修正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變更追加規定》),審結一起執行異議複議案件。這是民法典生效和《變更追加規定》施行後審結的第一起執行審查類案件。
  • 哈爾濱「民法典首案」,案值5萬元民間小額貸款糾紛案判了
    生活報訊 (記者欒德謙) 13日,記者從哈爾濱市依蘭法院獲悉,4日,該院已判出哈爾濱市「民法典」實施以來第一案——一起案值5萬元的民間小額貸款糾紛案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最新司法解釋,目前法律支持的民間借貸利息有所減低。
  • 好心送同事回家出意外致對方死亡,判賠130多萬:好事還能做嗎?
    好心送同事回家出意外致對方死亡,判賠130多萬:好事還能做嗎?《杭州日報》12月17日報導,近日杭州法院審理了一起意外死亡案件,報告人陳某在送同事楊某回家過程中,出現意外導致陳某搶救無效死亡,判處陳某承擔134.5萬元的賠償責任。陳某和楊某原本是關係比較好的同事,6月18日,二人加班到很晚,當天天降大雨,陳某出於好意送楊某回家。
  • 【以案釋法】《民法典》實施 各地首案判了!
    關注我們↑被稱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的民法典已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天是民法典實施後的第二個工作日,全國多地首案已判。小編盤點7例各地關注度較高的《民法典》「首案」,供讀者參考。
  • 民法典首案:化糞池塌陷致人死亡如何賠?好意同乘致人死亡怎麼辦?
    在事故發生後,由於案涉廁所及化糞池位於北京海澱區及北京石景山區的交界處,原告楊某及其丈夫李某先行向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對多家單位分別提起多次訴訟。但經海澱法院調查,案涉廁所及化糞池均不在相關單位的土地權屬或產權權屬範圍內。
  • ...裁判第一案法院一審判決來了!涉及民法典侵權責任編自甘風險...
    宋某某與周某某健康權糾紛一案  ——在對抗性體育運動項目中如何認定受害人行為是否構成「自甘風險」及其他參與者是否存在重大過失?  裁判要旨  羽毛球運動是典型的對抗性體育運動項目,除扭傷、拉傷等風險外,較為突出的風險即為參賽者易被羽毛球擊中。
  • 高空拋物、撤銷婚姻 全國多例適用《民法典》案件同日宣判
    1月4日是《民法典》施行後的首個工作日,北京、廣州、上海等地多個適用案件開庭並宣判。其中,「民法典實施第一案」涉及備受關注的高空拋物現象,被告遭罰9萬餘元。此外,在「自甘風險」、加大對婚姻無過錯方保護等原則下,相關侵權糾紛和婚姻訴訟案也應聲落槌。「民法典時代」下,更多案件將迎來公正審判,而在專家看來,相關配套法律及司法解釋的快速出臺將是保障《民法典》落地實施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