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住房「新通道」
在中國停止福利分房10餘年後的今天,部委公務員是否還能享受到特殊的福利分房待遇?政策通道是什麼?
實際上,機關部委在建房、分房問題上一向態度謹慎,目前大多數部委均能做到「有法可依」。
以稔熟住房政策的住建部為例。「新7號樓」的建設可以從一系列的相關政策中找到支撐。1999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建設部等單位關於《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廳字[1999]10號文)中提出,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職工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可以多渠道並存:
一是「在一定時期內,國管局、中直管理局可統一組織建設經濟適用住房,按建造成本價向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職工出售」;
二是「有建房土地或相對產權有危舊住宅小區進行改建的單位,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經有關部門批准,近期可利用本單位現有土地自建住房,按不低於同等地段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向本單位職工出售」。
這項政策明確了部委公務員住房的兩個出口:一是由「兩局」統建統分,是為「主通道」;二是利用自有用地改擴建。
住建部的「新7號樓」 的依據顯然是後者。記者在調查中也發現,利用自有用地改擴建,正在成為「後福利分房時代」部委公務員的「新通道」。 「在 後福利分房時代 ,部委之間的強弱差別,就在於你有沒有自己的大院。」一位對部委公務員住房現狀比較了解的學者說。
據了解,與住建部在自有用地上拆宿舍、建高樓做法類似,同樣以「危舊房改造」、「增加容積率」、「低層變高層」方式興建福利房的部委還包括鐵道部等單位。
鐵道部在海澱區的羊坊店舊房改造工程,於2009年實現了竣工入住;交通部在2000年以後,陸續對東城區和平裡中街10號院的宿舍進行了翻建。
按照相關政策,利用自有土地建房,「在報批時房源的10%要交給國管局,由國管局統一調整分配給部委公務員」;此外,在土地變性、更改規劃和容積率過程中,部委還要與地方政府進行溝通。如果溝通不暢,則會給日後的產權證辦理留下麻煩。
對於那些沒有「大院」的部委,其福利房路徑則通常是向地方政府積極爭取新劃撥土地,打政策擦邊球、集資建房。
以「團購」的名義,分享城市公共住房保障資源也成為部分部委省地省力的做法。
一年多前,有內部人士發網帖爆料,稱農業部團購「金隅景和園」限價房3棟樓,戶型從60到95平方米不等,團購價在6400元~6700元/平方米,不及周邊商品房價格的三分之一。隨後,曾有消息傳出農業部已暫停團購。但記者實地走訪發現,3棟樓仍然屬於農業部的定向團購房。
6月29日,記者來到位於北京東五環外側的「金隅景和園」。在施工現場,多位工人均表示知曉此事,並且向記者指出3棟樓所在的位置。其中一位甚至還表示:「剛才還有農業部的人來看房。他的房子在5層。」
另據知情人士透露,科技部也已加入了「團購」福利房的行列。北京市豐臺區六裡橋東南部的經濟適用房項目首科花園,「大部分房源都定向銷售給了科技部員工」。
在這股「福利房回潮」的衝動中,央企的動機似乎更強烈一些。
有熟悉內部規則的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央企屬於經營性機構,可以不斷產生企業利潤。「這個利潤怎麼花?一是對外擴大投資,二是對內增加福利」。由於當前對央企紅利上繳的問題還存在不同意見,現實中,難免傾向於「自肥」,提高員工住房福利即是一種主要表現。
2009年,中石油曾斥資20.6億元團購北京市朝陽區「太陽星城」8棟住宅樓和2棟商用樓,外加2個地下停車場。
今年5月,國家審計署公告顯示,在17家資源壟斷型央企的財務審計結果中,發現了超發住房補貼、墊付住房集資款等諸多涉及部門住房福利的違規違紀問題。其中,三峽集團2007年曾為職工購買經濟適用房墊款2.25億元。
一位研究央企問題的學者認為,央企超發住房福利,比部委公務員分房更加體現不公平。據他調查,早在2007年,一家央企的中層管理人員年薪就已達20萬元水平。「如此高的收入,還要給他分房,顯然不夠合理」。
部委公務員的住房苦惱
《財經國家周刊》記者獲悉:今年初,住建部會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下稱「國管局」)啟動了「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的住房怎麼解決」的相關課題研究。目前尚未有明確的研究結論披露。
一位曾在國家發改委任職的學者表示:目前部委公務員中,「科級以下的年輕公務員每月只能拿到3000元左右,租房都困難,根本承受不起買房的壓力。如果不給這部分年輕人提供住房保障,他們會覺得沒有希望」。
中央財經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姜玲在論文中曾援引一組數據:2008年,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進行的關於「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住宅保障和需求水平調查和研究」報告顯示,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無自有住房戶的比例為21.1%,且主要集中在處級以下級別的公務員中。
其中,1999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新職工比例佔到了無房職工的73%。因為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結束福利分房和公房出售之後,新入職的公務員未能參加住房實物分配,其基本住房需求最為突出。
上述調查還顯示,大多數公務員尤其是副處級以下的公務員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北京市商品房房價。2007年,由於房價高漲,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對北京市商品住房的房價收入比甚至達到了12.74:1。(所謂房價收入比,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國際上公認的房價收入比合理區間,是3:1到6:1之間。)
上述住房困難的部委公務員中,絕大多數又不符合北京市購買市屬經濟適用房的條件而無法購買。根據2008年的一項調查,當年購買了北京市的經濟適用房人群中,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只佔0.4%。
據了解,目前機關部委中的低級別年輕公務員的住房現狀是,由單位提供含有租金補貼的宿舍。這種宿舍一般是老舊的公房,內部稱為周轉房,入住者每月繳納幾百元租金。如果單位宿舍緊張,年輕公務員可去市場上自己租房,單位提供一部分租金補貼。
年輕公務員獲取住房的另一條渠道是「升職」。「比如處長升為司長了,他原來住的房子是90平方米的,現在要調整為120平方米的;那90平方米的就可以調配給繼任者。」靠這種模式解決住房問題,「訣竅」只有一個:「慢慢排隊」。
熟悉部委住房現狀的學者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據其觀察,自1998年房改叫停福利分房以來,實際上各個部委零散的福利分房、建房活動仍在進行。但分房的對象僅限於「核心公務員團隊」,部委附屬的事業單位「基本沒戲」。國土資源部某下屬事業單位一位處長也向記者證實了這一點。
不過,因為有明確的政策制約,如今部委分房「肯定不像房改之前那麼確定」。「能否分到房,取決於部門的強勢或弱勢,還有領導敢不敢承擔政策風險。」記者 王玉光 特約記者 郎雅瓊 實習記者 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