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3月8日報導,本周三美國聯邦調查局逮捕了維卡幣跨國傳銷團夥的實際控制人Konstantin Ignatov(康斯坦丁伊格納託夫)。康斯坦丁被指控欺騙投資者近300億元人民幣。
在世界各地舉行的維卡幣大會
康斯坦丁被控犯有電信欺詐罪,而他的妹妹Ruja Ignatova(魯婭伊格納託娃)被控洗錢罪以及電信和證券欺詐罪。
起訴書稱,維卡幣是由保加利亞女商人,也是康斯坦丁的妹妹魯婭於2014年創立,並架設「維卡幣」網站。2015年,魯婭開始發展成員出售維卡幣加密貨幣。2017年魯婭在印度被捕後,就由康斯坦丁擔任維卡幣傳銷的運營者。
金融智商稅了解到,維卡幣公司通過大肆鼓吹「維卡幣」項目的投資收益,聲稱「維卡幣」是第二代虛擬貨幣,升值空間巨大,誘惑受害人投入巨額資金,並號稱該數字貨幣可以流通,增值迅速,能讓投資者「一夜暴富」。
另外,參與者要成為「維卡幣」組織會員,必須在老會員的推薦下,繳納不同級別的「門檻費」購買激活碼成為會員。「門檻費」以歐元為計價單位,即入門級130歐元、進階級530歐元、專業級1030歐元、高管級3030歐元、大亨級5030歐元、至尊大亨級12530歐元、節日大亨級18830歐元、二合一套餐31330歐元、三合一套餐36330歐元,其中30歐元為入會的手續費。
維卡幣傳銷將盈利分為為靜態模式和動態模式,靜態模式是會員繳納不同等級的入會費後通過一定的周期獲取相應的維卡幣,但獲取維卡幣的周期長,在市面上不能流通,難以變現。
動態模式是通過發展下線會員等方式來獲取不同比例的直推獎、代數獎、對碰獎,所有獎勵中的60%進入會員的現金帳號,餘下的40%要求強制性再次購買維卡幣。現金帳號的獎金可以申請提現,但每次提現需支付高額的手續費,同時還設置了諸多限制,因而衍生了另一種獲利模式——販賣激活碼。會員通過買賣激活碼可以迅速完成套現,低買高賣獲取巨額差價,成為維卡幣傳銷組織生存、發展、擴大、獲利的重要手段和關鍵環節。
據該起訴書稱,該公司通過上述模式迅速在世界各地發展了300多萬會員參與其中。曼哈頓律師Geoffrey Berma(傑弗裡伯曼)在一份政府新聞通訊稿中表示,維卡幣公司的負責人完全基於謊言和欺騙成立了一家公司。從2014年到2016年的短短兩年時間內,就迅速斂財249億元人民幣。
據外媒報導,另一名維卡幣傳銷骨幹人員Mark Scott(馬克斯科特)在去年夏天以涉嫌幫助維卡幣洗黑錢被起訴,將面臨最高20年的監禁。伊格納託夫面臨20年監禁。而魯婭面臨5項不同的指控,如果她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處85年監禁。
自2016年以來,該傳銷犯罪團夥一直是中國和印度的調查對象。2017年,哈薩克斯坦政府以維卡幣是金字塔龐氏騙局,關停該公司在該國的運營。幾個月後,魯婭與另外30名傳銷骨幹在印度被捕,被指控涉及數千名投資者的詐騙活動。
印度警方指出,維卡幣公司的錢存放在35個不同的銀行帳戶中,其中大部分在逮捕後被轉移出去,令當局無法追查其去向。
2016年8月,中國株洲警方經過兩年多輾轉20多個省市,逐步揭開了這張遍布全國的網絡,發現全球維卡幣的傳銷帳戶高達1077餘萬個,其中,國內參與的傳銷帳戶200萬個,涉案金額150億元。截止2018年6月,警方已抓獲嫌疑人119名,暫扣犯罪資金17億元。
2017年12月5日,株洲市中級法院對該案中35名傳銷骨幹作出二審判決,段某、李某被判處四年有期徒刑,其餘33名被告人均獲四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緩期,並處1萬元至500萬元不等的罰金,依法沒收涉案資金13.68億元。
2017年11月,第二批次被移送起訴的被告人有59人,追繳違法所得超過3億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