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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女人在面對離婚的時候,最糾結的就是,孩子撫養的問題。
畢竟是自己懷胎十月,用了半條命生下來的,很多女人還一手帶大了孩子,一般情況下,女人一定不會放棄撫養權,哪怕是再難。
可是,現實又是殘酷的。很多女人沒有經濟來源,撫養孩子真的是困難。放手吧,捨不得,不放手吧,又不想孩子跟著自己受苦。
那麼,「女人離婚時,該不該把孩子帶在身邊?」就看一點,看你有沒有這樣的能力。
01
如果沒有經濟能力,最好不要。
這兩天《高管被控性侵14歲養女》的新聞,掀起軒然大波。
一個公司高管,法律高材生,知法犯法,收養了一個女孩,對這個孩子做了惡魔般的事情,女孩幾次報警都沒有立案,多次自殺未遂,整天都生活在恐懼中。
法律一定會嚴懲壞人,可是,造成這個悲劇發生的罪魁禍首,還是這個女孩的媽媽。她說,為女兒找養父是為了「衝災」。
而實際上,她應該是沒有能力撫養女兒,以為找了一個有錢的養父,就能讓孩子過上好生活,受到好的教育,沒想到親手把女兒推向了萬丈深淵。
很多女人,因為離婚後,無力承擔孩子的撫養,就儘快找一個男人嫁了,經濟上需要對方的支持,女人帶著孩子一般都很忍氣吞聲。就是因為這樣,繼父欺負孩子的新聞比比皆是,尤其是小女孩,更加的危險。
所以說,女人你如果沒有撫養孩子的能力,就不要爭取了,爸爸也是孩子的監護人,照顧孩子,撫養孩子也是應該的。
經濟上沒有能力,在精神上多付出就行了,多關心孩子的動向,經常和他溝通交流,讓孩子感受到,即便是父母離婚了,他同樣能享受到父愛母愛。
這樣也是讓孩子健康成長的一種方式。所以說,沒必要糾結,只要能讓孩子健康成長,比什麼都重要。
只要處理得好,即便是父母離婚了,孩子也一樣心態健康。所以,不要在離婚後,夫妻間就像仇人一樣,這樣只能給孩子帶來陰影。
02
如果經濟條件允許,就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孩子對媽媽是非常依賴的,在成年之前,媽媽的陪伴是很重要的,媽媽的心思是比較細膩的,能夠照顧孩子比較周全。
爸爸一般是在性格養成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通常在生活上,還是媽媽照顧的更好。
如果女人有一定的經濟基礎,有能力撫養孩子,那就儘量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當然,如果有了新的婚姻,也不能夠忽略孩子的心理變化,及時和孩子溝通,處理妥當了,孩子一定會接受的。
更重要的是,重組家庭,儘量不要讓對方承擔孩子的撫養,這樣只能增加彼此的矛盾。
換位思考一下,誰也不願意把別人的孩子當成自己的責任,給自己增加壓力。所以心態放平和,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同時,也不要拿孩子當藉口,不尋找新的生活,不面對錯誤的婚姻,這樣時間久了,孩子的心理負擔會很大,心理成長也會有影響的。
03
在此,提醒離婚時想要孩子的女人:做不到這一點,就別衝動。
那就是,你要看自己有沒有這樣的能力。
無論如何,父母都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過得更好。同樣,子女也希望父母能夠幸福。
在不能確保能給孩子幸福生活時,不要著急要孩子,如果有了孩子,婚姻出了問題,也不要因為孩子,就不去積極的面對。
所以,女人在離婚的時候,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從孩子的角度出發,不要試圖拿孩子賭氣,威脅,這樣只能給孩子帶來不好的影響。為了孩子好,更要去理智的對待撫養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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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雪天,情感諮詢師。遇到任何情感困擾,都可以發私信給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