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盧紅曼)我省幼兒園有了統一的辦園標準。省教育廳日前出臺《陝西省幼兒園基本辦園標準(試行)》,對幼兒園的選址、規模、收費等做出統一規定。
今後,新建幼兒園須按此標準執行,改建、擴建幼兒園及農村小學附設幼兒園(班)、邊遠貧苦地區的各類流動幼兒園(班),可參照執行。教育行政部門以後也將逐步按此標準評估和管理幼兒園,對不按標準辦園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據悉,目前我省幼兒園辦園都是參照上世紀80年代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隨著入園人數的增加,為適應我省學前教育發展的需要,省教育廳制定了新標準。
選址方面,標準規定:幼兒園設置應按照「因地制宜、規模適度,就近入園、方便接送」的原則,選在地質條件較好、環境適宜、交通方便、場地平整、排水通暢、日照充足、空氣流通、公用配套設施較為完善、遠離各種汙染源的地段。
應避開地震危險地段、泥石流易發地段、滑坡體、懸崖邊及崖底、風口、河道、洪水溝口、輸氣管道、交通幹道、高層建築的陰影區及高壓輸變電線路、加油(氣)站等。
不應與不利於兒童身心健康成長和危及兒童安全的場所毗鄰,包括:集貿市場、娛樂場所、醫院傳染病房、太平間、殯儀館、垃圾場及汙水處理站、公安看守所、生產(經營和貯藏)有毒有害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通訊發射塔(臺)等。
幼兒園規模和班級人數方面,標準規定:
全園共6個班的幼兒園,在園幼兒總人數不得超過180人;9個班的幼兒園,不得超過270人;12個班的幼兒園,總人數不得超過360人。
考慮到幼兒的生活自理能力等因素:
幼兒園小班(3~4周歲)每班人數應為20~25人;中班(4~5 周歲)每班人數應為26~30人;大班(5~6周歲)每班人數應為31~35人。
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有關負責人介紹說,今後,新建幼兒園人數須按此標準設置,對於目前已建成的人數偏多的幼兒園,隨著我省「十二五」期間規劃的1200所公辦幼兒園的建成和投入使用,幼兒園班均人數也會逐步降下來。
師資配備和收費方面,標準規定:全日制幼兒園原則上每班應配備保教人員不少於3名(兩教一保);寄宿制幼兒園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增配一名保育員。
幼兒園園長應具有中等幼兒教育或中等師範教育及以上學歷,一般具有五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有較強的業務能力和管理能力。教師應具有中等幼兒教育或中等師範教育及以上學歷,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
收費方面,幼兒園應按當地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標準收費,不得以培養幼兒某種專項技能為由,另外收取費用;也不得以幼兒表演為手段,進行以營利為目的的活動。夥食費應按成本收取,收支平衡,嚴禁剋扣幼兒夥食,帳目應定期向家長公布。同時,幼兒園食堂嚴禁承包經營,教職工夥食應與幼兒夥食分開。
幼兒園原則上不得使用車輛(包括自行配備和租用)接送幼兒,如確需使用,須經教育、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