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各地出臺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標準情況的通報》,梳理歸納了北京、天津、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廣東、廣西、貴州、陝西、甘肅、新疆等15個省份出臺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標準的經驗做法。專任教師編制比例如何核定?如何對農村邊遠地區進行傾斜?……小編帶大家一起來看看。
明確基本標準,提供核定依據
1. 明確幼兒園班級規模
各地幼兒園規模基本控制在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2. 明確編制核定比例
多數地方對教職工編制按照教職工與幼兒的一定比例核定,比例從1:5—1:10不等。如新疆為1:5—1:7,北京為1:5.5—1:6,廣東為1:7—1:10。
一些地方明確專任教師按班師比或生師比確定。如浙江按班師比1:1.5—1:2的標準執行,安徽、江蘇分別按照師生比l:15和1:16的比例核定。
3. 明確結構比例
天津、廣東等地規定專任教師和保育員應佔到幼兒園教職工總數的80%以上;山東要求專任教師不低於教職工總數的91%。
實行附加編制,滿足多種需求
多數省份考慮了增編因素,按照教職工編制總量的一定比例核增附加編制,以滿足學前教育發展的多種需求。
1. 考慮因教師脫產進修、產假、支教等因素
廣東規定按不超過5%的原則核增,貴州按3%—5%核增機動編制,新疆允許上浮3%—10%的編制。
2. 考慮招收特殊需要兒童的因素
新疆根據特殊需要兒童數量、類型及殘疾程度,配備特殊教育教師,並增加保教人員數量。江蘇、山東、甘肅等地也專門針對特殊教育幼兒園核增一定比例編制。
3. 對農村邊遠地區實行傾斜
浙江對生源較少的偏遠地區、海島、山區,保證每班至少一名專任教師,對公辦鄉鎮幼兒園核增不超過10%的附加編制。山東對鄉鎮中心幼兒園按不超過5%核增附加編制,對山區湖區幼兒園、多民族教育幼兒園按不超過8%核增附加編制。
4. 對寄宿制幼兒園實行傾斜
北京、山東、陝西適當提高寄宿制幼兒園教職工核編比例。甘肅對民族地區幼兒園、寄宿制幼兒園,按不超過5%核定附加編制。江蘇可核增5%的調節編制,主要用於農村地區、寄宿制公辦幼兒園。
深化後勤改革,創新補充方式
按照中央關於改進政府提供公共服務方式、加大購買服務力度的有關精神,一些省份繼續深化後勤服務社會化改革,對適合社會力量提供的崗位,探索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解決人員配備問題。
廣東幼兒園後勤服務人員不佔用事業編制,原在編在職後勤服務人員實行實名制,按「老人老辦法」管理。
廣西、浙江、山東、甘肅等省份對於保育員、炊事員、保安及其他後勤崗位服務人員,人員配備標準按行業規定執行,採取向社會購買服務方式解決,不列入編制管理。
安徽區別幼兒園教職工不同工作崗位,發揮編制效用最大化,醫務保健服務通過籤訂協議方式由鄰近醫療衛生機構提供;輔助崗位人員採取購買服務等方式解決。
黑龍江對幼兒園事業編制總額的30%,實行定編不定人,用購買服務的方式聘用人員。
加強督查監管,嚴格規範管理
1. 實行動態調整
天津、浙江、安徽、福建、山東、廣東、甘肅、新疆等多數地方,根據學前教育發展規劃、生源變化趨勢和幼兒園布局變化等情況,定期調整幼兒園教職工編制,期限從2—5年不等。山東、新疆還規定在園幼兒數量變化較大的,也可在學年轉換期間適時調整。
2. 嚴禁擠佔編制
甘肅對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實行專項管理,規定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擠佔、挪用、截留或者變相佔用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廣西、新疆嚴禁擠佔、挪用和截留幼兒園教職工編制。
3. 加強督查監管
貴州把幼兒園教職工編制管理納入「縣級黨政主要領導督查考核」和「縣級人民政府教育督導評估」體系,加強定期督導檢查,並將督導檢查結果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督導部門報告。陝西要求各級機構編制部門要會同教育等有關部門督促檢查標準的執行情況。
教育部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主動作為、攻堅克難,積極研究出臺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標準,努力突破制約學前教育發展的瓶頸問題,切實加強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為學前教育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支撐和保障。
一要認真學習借鑑典型經驗做法,結合實際創造條件出臺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標準,核定公辦園教職工編制。
二要創新教師補充機制,採取多種方式補足配齊幼兒園教師,加強動態監管,確保達到《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的要求。
三要嚴格規範管理,對公辦園編制外用人依法籤訂合同,切實保障待遇,逐步實現同工同酬,依法將幼兒園教職工全員納入社保體系,堅決杜絕因管理不規範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