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打工魂,打工都是人上人,只不過都是打工人的自嘲而已。
我是一名打工打了五年的打工人,月薪四千左右,我感覺我就是最普通最普通的打工人。當經理也是打工,在一個工廠做普工也是打工,這兩個有可比性嗎?我就是最普通的打工人。
實話實說我打工打了五年,真的一點錢都沒有攢到,2016我剛剛開始打工,我記得我一個月工資就三千左右(三千五以下)如果能趕上忙季(一個月不休息),也只能發個四千出頭。一年下來發現一點錢都沒有攢到,而我卻在這個工廠幹了快五年了,從十九歲幹到了二十四歲,可以說我把我最美好的時光都奉獻給了這個工廠。
五年之後我又得到了什麼?如果我從這裡離職那我又能靠什麼來找工作?真的 我時常這樣問自己,當初的選擇是不是錯誤的?
如果你和我的情況一樣,你會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