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深圳的王鵬撿來鸚鵡繁殖數十隻,向別人出售了6隻,警方後來認定,其中的2隻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中所認定的綠頰錐尾鸚鵡,今年2月,深圳寶安區人民法院以王鵬犯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賣自己撿來繁殖的鸚鵡也犯法?一時間引發社會各界熱議。今天(5月8日),南京秦淮檢方對南京友誼河路七橋甕花鳥市場進行專項檢查,並發布了一批因為買賣珍貴野生動物而獲刑的典型案例。
南京檢方對花鳥市場展開專項檢查
說到大熊貓、金絲猴、老虎,大家都知道是國家重點保護動物,但是黃金蟒、遊隼、獼猴、靈貓、蛇頸龜、金剛鸚鵡、等動物是否屬於野生動物保護之列,南京友誼河路七橋甕花鳥市場的不少寵物店老闆表示模凌兩可。
去年6月,南京友誼河路七橋甕花鳥市場寵物店老闆戴某,因非法出售美洲綠鬣蜥、尼羅巨蜥、高冠變色龍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近一年來,南京秦淮檢方通過此類專項檢查,查處為牟取暴利,非法收購、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鸚鵡、蜥蜴、陸龜等二級保護動物案件共8件9人。
南京市秦淮區檢察院檢察官沈雨欣表示:「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任何一種行為即構成犯罪,最高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野生動物愛好者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南京白領賣兩條「寵物」蛇獲刑一年
在查獲的案例中,從養「寵物」漸漸走上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之路並最終獲刑者並不罕見。去年10月,27歲的南京白領廖某將自己飼養孵化的兩條國家保護野生動物球蟒,在網上進行出售,賣得500元,卻因此獲刑1年。2016年11月,家住南京六合的王某在網上宣稱要「轉出幾隻蠻兇的大魚」,民警順藤摸瓜在其家中查獲一批暹羅鱷、蛇頸龜、鬃獅蜥蜴,王某因非法銷售珍貴野生動物被批捕。今年3月,南京玄武區市民侯某把飼養繁殖的19隻亞馬遜鸚鵡、鳳頭鸚鵡、藍背鸚鵡等,放在自己經營的花鳥店出售,被公訴機關告上法庭。深圳男子賣2隻珍稀鸚鵡被判五年近日,深圳的王鵬因撿來鸚鵡繁殖數十隻,後向別人出售,法院以王鵬犯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再次引發社會強烈關注。
南京市秦淮區檢察院檢察官沈雨欣介紹說:「很多市民存在誤區,以為我自己飼養繁殖的動物就不屬於野生動物,其實它還是屬於受保護的,不能買賣,而且飼養繁殖也要申請許可證,這種許可證個人是很難領取的。」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當前環境保護越來越受到重視,但是野生動物走私、販賣等非法貿易依然猖獗,加上人工養殖野生動物管理及市場監管中的漏洞,食用、販賣野生動物現象嚴重。野生動物在販賣、運輸中死亡等因素,都加速了野生動物,尤其是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數量的減少。而且不少野生動物都是外來物種,由於沒有天敵,極易危害我國動植物多樣性,導致生態失衡、甚至生態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