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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審理民間借貸案?柏鄉法院組織幹警集中學習
河青新聞網訊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新修訂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規定》),為更好的適用該《規定》,21日上午,柏鄉法院組織民二庭全體幹警對《規定》逐條進行詳細、深入地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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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風採】南陽宛城區法院民二庭:站好司法為民「前哨崗」
導 讀他們是化解矛盾糾紛的第一線,承擔著維護社會穩定「最後一公裡」的任務,實現著服務群眾、司法為民的職責,他們是宛城區法院民二庭的幹警,面對繁重的審判任務,他們克服家庭和生活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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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受海外關注
2020-08-31 08:42:56 來源:法治日報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新修訂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將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由原有的以年利率24%至36%為基準的規定,調整為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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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糾紛新司法解釋實務問題解析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民間借貸糾紛新司法解釋或新司法解釋),朋友圈一時間熱鬧非凡,大家紛紛轉發、評論。其中最主要原因在於民間借貸糾紛一直是民事領域數量最高發的案由,與大家的日常生活也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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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見,24%——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解讀
」所開展的熱烈討論,最高人民法院於2020年8月20日正式頒布了修訂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新司法解釋》」),本文將就《新司法解釋》中的幾個重點問題,結合以往司法案例,為大家進行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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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新修訂的民間借貸司法解釋 | 楊松:民法典頒布後民間借貸司法審判規則的重大進步
2020年規定的突出亮點和功能體現在: 首先,修訂民間借貸合同無效規則,淨化金融市場環境。2020年規定在原規定(2015年頒布實施)中的人民法院認定借貸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中新增加了一種,即第十二條第三項「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的」應當認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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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學習 | 開州法院民二庭集中學習《新民事訴訟證據規定》
專題學習 | 開州法院民二庭集中學習《新民事訴訟證據規定》 2020-04-17 19:2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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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四大變化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對相關內容進行了重大修改。北京一中院的法官結合審判實踐為大家帶來細緻解讀,以期對新司法解釋的理解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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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新修訂的民間借貸司法解釋 | 李宗勝代表:毫不吝嗇地點讚
談新修訂的民間借貸司法解釋 | 李宗勝代表:毫不吝嗇地點讚 2020-08-22 21:18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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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為據,刑民交叉案件11個法律問題疏議
案例君結合民間借貸案件司法解釋新規對原文進行了相應修改,供讀者參考。9.如何區分民間借貸和詐騙?在審理詐騙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對行為性質之辯解較為常見,往往辯稱自己沒有詐騙故意,與被害人之間系民間借貸關係。如何從行為人的客觀行為等不同角度判斷其行為性質是審理此類案件的關鍵所在。所謂民間借貸,根據新《民間借貸案件司法解釋》第1條規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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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民間借貸案件司法解釋(答...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民一庭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問1:為什麼將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確定為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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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新修訂的民間借貸司法解釋 | 李宗勝代表:毫不吝嗇地點讚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的頒布引起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熱議。全國人大代表 李宗勝非常欣慰地看到最高人民法院針對《規定》作出了修訂並正式頒布,尤其在修訂後的司法解釋中對民間借貸司法保護的利率上限大幅度降低更需毫不吝嗇地點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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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為據,刑民交叉案件11個法律問題疏議
《刑事訴訟法》第104條規定:「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併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161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在刑事判決、裁定生效後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上述規定間接確定了法院審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適用先刑後民的做法。先刑後民依據的是公權優先的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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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改為4倍LPR!(附新修訂的司法解釋...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並回答記者提問。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賀小榮,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一庭庭長鄭學林,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劉敏出席發布會並介紹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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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司法解釋新修改後,個人還能放貸嗎?
來源: 煙語法 煙語法明 昨天(8月20日),最高法頒布了新修訂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簡稱《若干規定》,規定,最高人民法院以前作出的相關司法解釋與本解釋不一致的,以本解釋為準,自2020年8月20日起,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審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適用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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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司法解釋修訂後利息怎麼算?
陽光司法 德潤長清2020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民事審判工作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等二十七件民事類司法解釋的決定》(法釋【2020】17號)(包含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已於2020年1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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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新修訂的民間借貸司法解釋 | 南存輝:促進民間借貸平穩健康發展
但民間借貸活動中存在一些不規範的地方,其盲目、無序、隱蔽、紛亂的發展,也使民間借貸糾紛大幅上升,給經濟生活和社會穩定帶來了一定的影響。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推動民間借貸利率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有利於促進綜合融資成本下降,增強市場主體發展活力。該舉措有效提升法律對違法放貸、高利貸的震懾力,對於引導、規範民間借貸行為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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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民一庭負責人答記者問,談《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修訂
轉自最高人民法院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民一庭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問1:為什麼將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確定為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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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民間借貸案件司法解釋(答記者問+全文)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民一庭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答:這次修訂民間借貸司法解釋,我們將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由年利率24%-36%調整為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4倍」。這樣規定,主要考慮了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狀況、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的歷史沿革、市場需求以及域外國家和地區的有關規定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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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民間借貸司法解釋修訂後利息怎麼算?
2020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民事審判工作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等二十七件民事類司法解釋的決定》(法釋【2020】17號)(包含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已於2020年1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