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男子商業區自殺墜樓 或因與女友吵架(圖)

2020-12-19 搜狐網
警察在現場調查取證,墜樓男子落在一樓與負一樓的花圃上,樓下是人來人往的商場。 葉偉報 王雨渤 攝

  購物遇跳樓嚇死人 男子天河城中庭墜亡

  信息時報訊 (記者 蔡勝龍 實習生 梁振興) 昨日下午2時15分許,廣州天河城發生墜樓事件。一名30來歲的男子從天河城7樓中庭跳下身亡,墜落點正好在一樓中庭護欄外的花圃中,下方就是負一樓的吉之島。

  死者30歲來自清遠

  據了解,死者30來歲,腳穿拖鞋,農民工打扮,120到現場後證實男子已身亡。記者趕到現場時,死者躺在第一層中庭近西北塔樓的花基邊上,身上蓋著一張白色廣告紙,有一隻腳裸露在外面。

  顧客王女士表示,男子在該層的西北塔樓往下跳,「旁邊有人說在他跳下去前看到他跟女朋友爭吵,吵得很厲害,後來就看到他翻過欄杆跳下去,也不知道是發生了什麼事。」

  但該說法未得到警方證實。記者隨後在商場內尋訪,大家都對男子身份表示不清楚,也不知道其跳樓原因。

  有知情人透露稱男子今年30歲,姓羅,來自清遠,警方還在對死因進行調查。

  輕生前與女友爭吵?

  警方在中庭拉起警戒線並設鐵欄圍蔽,靠近現場的自動扶梯被停。現場未產生慌亂,天河城內依然人來人往,店鋪也都正常營業,但每層都有保安站在電梯和和欄杆邊,一有市民駐足觀看就被勸離。商場內工作人員也都三緘其口,保安看到電視臺記者拍攝,特地叮囑清潔工,「外人問起都說不知道。」

  市民王先生事發時剛好在一樓購物,他聽到「砰」一聲悶響,以為發生爆炸,「感覺地面都震起來。」隨即又聽到一陣尖叫聲,幾名站在欄杆邊的女子掩面驚慌跑開,他走過去看到一名大概30來歲的男子整個身子塞在花槽裡,一隻手掛在花基邊上,「頭部被摔得有點變形,血不斷流出來。」王先生說,負一層是吉之島購物商場,男子跳下時穿著的拖鞋其中一隻掉到商場裡,「幸好男子沒有掉下去砸到人,當時有人在買東西,被嚇得臉色蒼白。」

  昨日下午4時多,圍觀的市民越來越多,商場保安找來帆布和遮陽傘將屍體遮擋起來。一名保安透露,跳樓男子並非商場內的工作人員,他以前也未見過該男子,他同時表示警方在男子身上找到身份信息,還在在聯繫家屬。商場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稱相關負責人出外不便接受採訪。

  購物遇跳樓嚇死人

  商場應想辦法避免

  昨天的天河城墜樓事件,讓很多在商場內購物的市民受驚。不少正在負一層購物的市民表示,中庭下負一層是吉之島購物商場,要是輕生者墜落到吉之島,就太恐怖了,而且這裡人來人往,分分鐘可能會砸到無辜者。

  記者發現,商場內的欄杆高及成人腰部,要翻過欄杆並不難,雖然欄杆上有禁止翻越欄杆的警示標示,但能否起到規避作用?而且對於那些決意輕生的人,有何阻攔作用?

  據了解,香港有些大型商場為避免有人跳樓輕生,會特地在五六層以上的樓層欄杆外設置一塊透明的塑膠板既可透光,也可阻止輕生者。為了保障市民的購物安全,天河城似乎應該向香港同行取經。

  萬一不好彩被砸到,賠償問題如何解決?廣東博浩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胡周雄表示,由於跳樓者是加害人因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該對受害者進行賠償。要是責任人沒有留下財產,根據消費者保護法,商家應當承擔賠償的責任。

  天河城近年墜樓事件

  2007年8月12日晚10時多

  一男子從天河城高層摔落到二樓的中庭護欄外的花壇身亡。

  2009年10月20日

  初三學生胡某疑因失戀困擾從天河城七樓跳下,結束了15歲的生命。

  2010年6月下旬

  一男子在天河城內欲跳樓自殺未遂。

(責任編輯:李孟漪)

相關焦點

  • 廣州天河城百貨一男子跳樓自殺 盤點近期商場墜樓事件
    當日下午,廣州天河城百貨發生墜樓事件,墜樓者掉到負一層童裝區的一貨架上,隨後被趕到的醫護人員抬走。中新社發 陳驥旻 攝  一聲巨響後,一名男子墜落在廣州天河城百貨(天河店)負一樓中庭的地面,瞬間讓正在購物的顧客們大驚失色。
  • 凌源一男子因和妻子吵架跳樓身亡,今年墜樓身亡事件為啥這麼多?
    8月5日下午,遼寧省朝陽市凌源國貿大廈一男子疑因與妻子吵架,一時衝動跳樓身亡。就因為和老婆吵架而跳樓自殺,他這一時衝動跳樓自殺身亡了,你說他的老婆孩子還有生他養他的爹媽,該有多痛苦啊!白髮人送黑髮人那撕心裂肺的哭號聲,讓誰聽到看到都會受不了的。
  • 呼和浩特一男子與同居女友吵架 從6樓窗戶扔電腦
    一男子與女友吵架,竟從六樓窗戶扔出電腦電視床頭櫃……呼和浩特一男子,在與女友發生爭吵後,竟然從自家六樓窗口將電視機、電腦、吉他、床頭櫃等多件物品扔下樓。9月11日,記者從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大南街派出所了解到,楊某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 蕪湖儒林西苑一男子墜樓身亡 事發前一晚曾與人爭吵
    事發現場已拉起警戒線 事發樓棟 據大江晚報報導,昨日下午1點多,弋江區儒林西苑小區15號樓發生一起墜樓事件,墜樓者當場身亡。
  • 男子因分手直播吃20多顆安眠藥,女友報警,男子:老婆再見
    男子因分手直播吃20多顆安眠藥,女友報警,男子:老婆再見「問世間情為何物」直叫人自殺相許。現在很多小孩早戀的早戀,不省心就算了,正常年齡談戀愛的也不省心,鬧到自殺收場,可見現在的孩子真是思想承受能力有點兒問題。
  • 情侶吵架男子隨口答應把心給女友被刀刺入胸口
    情侶吵架男子隨口答應把心給女友,竟真被刀刺入胸口8月31日,浙江金華一對情侶發生口角,女友對男友說「如果要我回到你身邊,就把你的心給我」,男子以為開玩笑,便隨口答應。誰知女友隨即掏出一把刀直接刺入男子胸口,女子劉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已被警方刑拘。網友:你當在演大話西遊?
  • 夫婦吵架時妻子墜樓身亡 女婿狀告嶽父母分亡妻遺產
    邢臺男子與妻子吵架時,妻子墜樓身亡,因其嶽父母不認可其妻子的死亡是意外墜樓,而認為是被其推下樓致死,遲遲不肯將其妻子下葬,更不配合處理其亡妻遺產。為此,該男子最終將嶽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分割亡妻遺產。男子與妻子共同買了一套房,目前刨除貸款價值近30萬,而在妻子去世後,男子和父母為妻子購買墓地、骨灰盒、壽衣花了約20萬,這筆花費已經超過房產中屬於其妻子遺產的部分。最後,法院判決房產連同未還貸款歸男子所有,而其亡妻銀行存款、支付寶及微信內資金、養老保險退費、住房公積金、商業保險金或保險賠償款歸其嶽父母所有,此外,該男子對亡妻另外負擔1萬元喪葬費。
  • 廣州警方通報「12.16」一男子墜樓身亡案件偵查情況
    來源:廣州公安2018年12月16日下午,男子黃某某從廣州市越秀區一德路488號大同坊9樓墜樓死亡後,公安機關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市、區兩級聯合專案組開展偵查,並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現就該案的調查進展情況向社會通報。
  • 自貢一男子砍傷女友後自殺,目擊者:菜刀都被砍缺了
    2020年11月4日,四川自貢當地警方通報一起惡性傷人事件,一男子持刀砍傷女友之後自殺身亡。據了解,砍人男子今年42歲,被砍女子今年40歲,兩人為情侶關係,當天晚上因為情感問題發生爭執,一氣之下,男子持刀砍向女友,將其身上多處砍傷,鄰居見狀,立馬撥打報警電話求助,但當警方趕到之後,只發現受傷女子躺在地上,隨即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 廣東一男子因與女友吵架,高空拋麻將機:我自己的東西想丟就丟了
    有網友爆料,一男子因為與女友吵架,將麻將機從小區五樓扔下,摔得四分五裂。而就在幾十秒之前,剛有老人帶著幾個孩子經過,要是稍微走得晚慢一些,後果將不堪設想。隨後民警上門調查,問他為什麼要扔東西,男子竟然叫囂道:「我自己的東西想扔就扔了!」據民警介紹,當時男子是因為和女朋友發生口角,心情不好就去砸麻將桌發洩,後來在踢麻將桌時,蓋板從窗戶落了下去。
  • 東北男子負債20萬燒炭自殺,每天給女友轉666元,事前女友曾勸其趕緊死
    就在9月23號,一位來自東北的26名男子楊某在廣州的一家酒店裡燒炭自殺,警方通過調查發現這名男子每天都給自己的女友轉666元錢,至今已經負債高達20餘萬,並且通過盤查聊天記錄得知其女友不但沒有勸阻自己男朋友自殺,反而讓他趕緊去死。
  • 廣西一男子墜樓身亡,翻窗站20多層高樓外牆,只穿一件T恤和內褲
    8月16日,據南國早報報導,近日,廣西南寧一男子下身僅穿內褲,不知因何站在20多層高樓的外牆窗臺上,後因體力不支墜樓而亡,事件一出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猜測&34;。隨後,警方闢謠捉姦傳聞,系墜樓的男子生前患有抑鬱症,疑因病情嚴重選擇輕生。目前,轄區警方已介入調查。
  • 儒林西苑一人墜樓身亡
    原標題:儒林西苑一人墜樓身亡事發樓棟據大江晚報報導,昨日下午1點多,弋江區儒林西苑小區15號樓發生一起墜樓事件,墜樓者當場身亡。下午2點多,市民郭先生所在的儒林西苑業主群裡瘋轉有人墜樓的現場圖片,郭先生隨即聯繫了大江晚報。本報記者得知後,第一時間趕往現場,發現小區幼兒園旁邊的15號樓下圍滿了群眾,現場拉起了警戒線,多位民警在現場。遠遠地看到,15號樓一單元門口,幾位法警正在拍照取證。正上方二樓出簷的玻璃被砸出一個大窟窿。「請大家靠後,不要拍照。」一位維持秩序的民警說。
  • 男子砍殺女友後自殺身亡,是什麼深仇大恨讓兩人持刀相對?
    一名女子在小區內被一名持刀男子追砍。同小區目擊者看到後立刻報警。經查,持刀砍人男子為王某42歲,與傷者張某40歲為男女朋友關係,事發前,兩人因感情問題發生爭執,王某持刀將張某的頭部、手臂多處砍傷。持刀砍人事件一發生,就給當地造成了十分惡劣的影響。
  • 如何看待因微信被封號影響做生意,男子從騰訊公司墜樓身亡?
    結合新聞的內容,該男子因系自殺。若騰訊公司(其員工)在本案中沒有起到物理外力的推動作用,加之「微信被封號」這一原因與該男子自殺行為之間沒有因果關係,該案並不涉及刑事責任。還是那句話,刑法具有謙抑性,很多民事層面的責任並不能上升到刑事層面。就該案來說,若鵝廠確實是違法封號,該男子完全能要求鵝廠進行賠償(不能收款的直接損失或者部分預期利益的損失)。
  • 臺灣男子與女友吵架 朝路邊轎車亂射空氣槍發洩
    東南網6月23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導,臺中市21歲蔡姓男子前天深夜與女友吵架後,開車行經臺中市西屯區國安二路,以空氣槍對外連開7槍,其中一槍射中路旁轎車的玻璃。警方因巡邏發現路旁轎車玻璃碎裂,發動警網,逮捕蔡姓男子移送法辦。
  • 警方通報重慶男子墜橋砸死老人 2人均已死亡 墜橋者系自殺
    曾有跳樓者被判過失犯罪2019年12月24日晚間,重慶沙坪垻區三峽廣場煌華新紀元購物廣場,一男子從高處墜下,砸死2名行人。此事經媒體報導後,引發了關於墜樓男子是否需要承擔刑事及民事責任的討論。澎湃新聞注意到,在過往類似事件的判決案例中,曾有跳樓者因墜樓砸亡路人被判過失致人死亡獲有期徒刑。上海市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丁金坤認為,如墜樓男子有遺產,繼承人可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予以賠償,如沒有繼承人或放棄繼承的,該遺產應直接用於賠償。
  • 女子深夜墜樓身亡,誰來擔責?已婚男子帶有夫之婦入住酒店幽會,引發一場悲劇
    臺海網9月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湖法/文 陶小莫/漫畫)已婚男子帶有夫之婦入住酒店幽會,不料,當晚雙方在酒店房內激烈爭吵後,女子爬出窗戶墜樓身亡。事發之後,女子的父母、丈夫和兒子狀告男子和酒店,要求共同賠償150萬餘元。這種情況,究竟誰來擔責?近日,湖裡區法院開庭審理了這樣一起特殊的索賠案件。最終,與女子幽會的已婚男子被判承擔部分責任,賠償30萬餘元給死者家屬。1起因有婦之夫和有夫之婦開房幽會張某是一位已婚男子。
  • 男子因感情糾紛企圖在廣圖以高墜自殺方式求關注
    男子因感情糾紛企圖在廣圖以高墜自殺方式求關注】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檢察院11月27日晚上發布消息稱,該院以尋釁滋事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唐某批准逮捕。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披露:2020年11月12日12時許,犯罪嫌疑人唐某進入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花城廣場東側的廣州圖書館六樓,翻越欄杆攀爬到玻璃幕牆內側橫梁,企圖以高墜自殺的方式引起社會高度關注,並逼迫救援人員為其解決感情糾紛。
  • 廣西一男子掐死女友後在床上陪睡3天 多次自殺未果後自首
    桂林男子岑某某打電話自首時懊悔不已。他自稱在家中殺害了女友,陪伴已死亡的女友3天後,多次自殺未成,遂決定自首。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七星區檢察院經過審查,決定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犯罪嫌疑人岑某某批准逮捕。岑某某今年33歲,其女友梁某某49歲,二人住在桂林市七星區。2020年7月10日,兩人在家共進晚餐,一時興起都喝了酒。次日凌晨1時許,兩人因瑣事發生爭吵,借著酒勁越吵越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