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母親說,有一次和女兒產生了矛盾,孩子因為生氣,使勁把媽媽臥室門關上···
當孩子無禮時,家長應該如何應對?
無禮並非一種「惡」。當孩子表現得無禮時,如果把他們當成壞孩子看待,就會忽視真正的問題。孩子需要知道,無禮並不是一種有效的表達方式,不會讓他們得到想要的東西。當孩子對你無禮時,與其反唇相譏或者懲罰他們,倒不如超然於他們的無禮,讓孩子明白,這樣的行為不會得到任何回應,也無法達到他們的目的。
在所有的人際關係中,設定界限是必要的。就我們對彼此的影響而言,界限定義了什麼可行,什麼不可行。所以,學習適當的界限是孩子發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界限必須是實用、明確和一以貫之的。在任何關係或情況下,一旦建立了界限,各方面都要嚴格遵守。
在設定的過程中既要保持一致性,又秉持愛的原則是關鍵。當孩子憤怒地提出抗議時,創造和保持這樣的界限都需要毅力,父母需要包容子女的情緒反應。
儘管孩子對我們的行為是不恰當的,但這是他們表達需要的方式:與我交流,包容我。遺憾的是,實際情況往往不如孩子所願。當父母的界限被跨越,我們又會反過來侵入孩子的邊界。他們打我們,所以我們打他們。他們對我們粗魯,我們大聲呵責和羞辱他們。這種針鋒相對的反應破壞了親子關係。
當孩子表現出不禮貌的行為,我們需要給他們時間冷靜下來,然後確定他們是否處於足夠平靜的狀態,可以於我們討論問題。
父母可以選擇主動走開,讓孩子體驗失去父母情誼的後果,知道他們能夠以禮貌的方式與父母溝通為止。一旦孩子準備好恢復丟失的情誼,我們就可以和他們談談,為什麼粗魯無禮不是一種建設性的溝通方式。
當我們的孩子表現得非常粗魯無禮,比如踢打撕咬,原因可能有兩個:要麼是孩子與我們缺乏聯結並對此表示憤怒;要麼是父母沒能設定足夠的界限,使孩子感到可以自由侵犯父母的人格。
如果一個年紀較大的孩子表現得非常粗魯,家長可以說:「很明顯,我們現在無法討論這個問題,所以我要讓你獨自待一會兒。當我們足夠放鬆,願意平和地討論這個問題,所以我要讓你獨自待一會兒。當我們足夠放鬆,願意平和地討論這件事的時候,再接著談。」
這不涉及任何羞辱或責備,只有因果。但是,如果家長用懲罰性的語氣說出這些話,他們將失去效力,甚至適得其反。此時,父母的語言必須客觀,不含情緒色彩,否則孩子會敏感地聽出來,進而怨恨父母,並且很高興父母能離開,而不是想恢復親子之間的交流。
當需要家長走開的時候,父母往往會擔心這樣做是對孩子的放棄。然而,如果能夠冷靜地走開,絲毫不被動,就能夠對孩子形成強大的吸引力。所謂「吸引力」,是指我們的冷靜所表現出的一種極大的存在感——存在感是極大的誘惑,它最能抓住人的注意力。當我們走開時,孩子不僅不會覺得被拋棄,反而感受到我們存在的缺失,迫切希望將其還原。
做到這一點,父母需要用心,不能在感情上與孩子有任何的疏遠。而走開的行動不能表現出情緒化的跡象,只有這樣才能使其演變成自然的後果。當父母走開,又對孩子保留了完整的開放性的時候,孩子就會懷念父母的存在。
孩子體會到我們存在的力量的時候,就會注意聆聽我們的意見。然而,我們與他們互動卻總基於舊習慣而非存在。我們只會說一些話或做一些事來讓他們守規矩。這種內在矛盾中,我們的言行流於表面,潛意識裡卻知道,這正是孩子出現問題的原因。所以,我們要通過自己的存在來讓孩子知道我們是認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