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學區、中學,縣直各學校:
為了切實做好我縣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根據《義務教育法》《甘肅省義務教育條例》及省市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做好今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小學入學
我縣小學依據適齡兒童戶籍地址,嚴格按照「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招收新生。
(一)招生對象
凡戶籍在我縣年滿6周歲(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適齡兒童。
(二)招生政策
1.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需要辦理延緩入學的,家長鬚在開學報名時向片區學校提交書面申請,辦理延緩一年入學手續。
2.適齡殘疾兒童應進入縣特殊教育學校學習。對有意向到就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隨班就讀的,學校可根據其身體狀況予以安排;對於殘疾程度較重無法到校就讀的,縣特殊教育學校要建立學籍,並與當地學校取得聯繫共同做好送教上門工作,做到「一人一案」,切實保障殘疾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
3.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及其他流動人口子女,可憑戶口簿、法定監護人居住證、住房和從業證明等到城關鎮、八裡鎮所屬城區小學和縣辦文惠小學就近入學。對於進城務工人員中的獨生子女和二女結紮戶子女憑有關證件在入學時予以優先安排。
4.對於父母在城區擁有固定房產且已正常入住的非城區戶籍適齡兒童,需在城區入學的,由其父母持本人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戶口簿等證件到房產所在片區小學報名註冊。對於其父母在城區所購房產未建成的非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待建成可入住時才能辦理入學或者轉學手續。
5.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入學時,原則上房戶一致方可報到註冊;對於房戶不一致的,按照適齡兒童目前居住房產地址入學。從2020年秋季學期起,對於戶籍掛靠在非父母或非祖父母戶下的城區適齡兒童,必須按其父母或祖父母的房產地址或戶籍地址入學,並且適齡兒童戶籍遷移時間須滿一年。對於同一房源三年內只提供一個學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除外)。
6.其他特殊情況
(1)部隊現役軍人、烈士、因公犧牲、病故軍人、消防救援人員和進藏幹部職工子女入學時,按相關政策規定到就近小學入學。
(2)根據國家及省市相關文件規定,對於駐武部隊士官及獲表彰的援鄂醫護人員子女,小學入學時可優先安排至就近學校就讀。
(3)因棚戶區改造安置而導致住址發生變化的城區適齡兒童,由其法定監護人持戶口簿、購(選)房合同和靜寧縣縣城棚戶區改造管理中心出具的安置證明等有效證件,在安置地片區小學報名註冊。
(三)招生片區
1.農村小學
農村各村小學及教學點就近招收轄區內戶籍的適齡兒童。
鄉鎮中心小學就近招收轄區內農村和城鎮戶籍適齡兒童,以及在鄉鎮駐地從事經商等工作的流動人口子女。
縣辦威戎小學就近招收威戎鎮南關村、北關村的農村和城鎮戶籍適齡兒童,以及在鄉鎮駐地從事經商等工作的流動人口子女。
2.城區小學
(1)城關小學招收東至永福巷、南至中街、西至站院巷、北至二天門巷康居苑片區內居住的城鎮戶口適齡兒童。
(2)德順小學招收東至東街、南至富康路、西至順達巷、北至東苑小區陽光家園片區居住的城鎮戶口適齡兒童。
(3)新城小學招收東至黌(紅)學巷、南至南環路、西至普陀巷、北至成紀文化街片區居住的城鎮及農村戶口適齡兒童。
(4)實驗小學招收東至武穆路、南至聖德西路、西至濱河路、北至西街片區居住的城鎮戶口適齡兒童,以及紫軒佳園、天福佳苑、八裡鎮姚柳村和照世村居住的城鎮及農村戶口適齡兒童。
(5)阿陽小學招收東至順達巷(不含順達巷)、南至西環路北段(以南關十字為界)、西至西苑新村、北至公安新村片區居住的城鎮戶口適齡兒童。
(6)南關小學招收東至西環路南段、南至明德路、西至濱河路、北至西街片區居住的城鎮戶口適齡兒童,以及城川鎮楊莊村的適齡兒童。
(7)文惠小學招收城區清華園和金潤花園,城關鎮峽門村和東關三社及其租住戶,司橋鄉張彭村、潘王村、呂曲村和小曲村居住的城鎮及農村戶口適齡兒童,以及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流動人口子女。
(8)城關鎮學區所屬城區小學除招收本村(不包括東關三社)適齡兒童外,另招收部分城鎮戶口適齡兒童。
(9)八裡鎮學區所屬高城寨小學除招收本村適齡兒童外,另招收成紀茗苑等片區內居住的適齡兒童。
(10)城區小學招生劃片安排。
二、初中招生
(一)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及省市相關政策規定,我縣初中招生嚴格按照「整校劃撥、對口直升」的方式,為每所初中劃定對口小學,實行劃校招生。
(二)因退役軍人安置等需回原籍升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憑相關證明及戶口簿和房產證明等聯繫就近初中,辦理招錄手續。
(三)按照《甘肅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在務工地接受初級中等義務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持戶口簿、居住證、房產證等材料,就近聯繫學校入學。
三、工作要求
(一)嚴格入學資格審查。按照「誰主管、誰審查、誰籤字、誰負責」的責任制度,各學校要及時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和資格審查小組,明確各自工作職責,加強新生戶籍等相關證件的審驗工作,重點要加強非城區戶籍但其父母在城區擁有固定房產、棚戶區改造安置以及城區所購房產未建成的非城區戶籍等入學新生的證件審驗工作,嚴防證件造假、冒名頂替等行為發生。
(二)嚴格執行政策規定。各學校要嚴格按規定招生,不得以任何名義拒收符合規定的新生報到入學,不得採取任何形式的測試選撥手段進行招生。同時,各學校要堅持實施「陽光分班」,嚴格按照國頒標準設置班額,小學每班不得超過45人,初中每班不得超過50人。縣局將把招生入學工作納入日常督導範圍,對新增大班額的學校負責人進行嚴肅問責。
(三)嚴守招生工作紀律。各學校要嚴格落實教育部通知中的「十項嚴禁」紀律要求,按照劃定片區招生,嚴禁跨片區招生,嚴禁招收不足齡兒童入學,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辦理學生借讀,嚴禁以升學為目的將學籍檔案建立在非就讀學校,嚴禁以考試成績為依據建立學籍和辦理延緩手續,嚴禁招收已入學或在他校報名註冊的學生,嚴禁設立各種形式的實驗班、重點班和快慢班等,嚴禁城區學校間轉學和同一鄉鎮片區內轉學。對於違規招收的非片區學生和不足齡兒童,縣局堅決不予建立學籍。對因違規招生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縣局要嚴肅問責相關責任人。
(四)加強招生政策宣傳。各學校要通過網站、微信等各種渠道、多種形式向家長、社會廣泛宣傳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政策規定,及時公布入學新生花名冊、報名須知等,自覺接受社會的廣泛監督,爭取學生、家長、社會的理解和支持,妥善處理各類招生入學問題,如遇特殊情況,由片區學校協調解決,確保秋季學期招生入學工作安全、平穩、順利進行。
靜寧縣教育局
2020年8月13日
來源:靜寧縣教育局
編輯:李彩彩
編審:馬永萍
監製:李徵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