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國家信息中心分享經濟中心組織的「引導和推動共享住宿行業高質量發展專題」研討會在國家信息中心召開。
會議邀請共享住宿專委會專家和小豬短租、Airbnb等共享住宿企業代表,圍繞如何建立適應共享住宿新業態的監管機制和模式、如何建立共享住宿平臺的自律機制、如何在共享住宿領域建立起「用戶安全至上」保障機制等問題,展開了深入的探討和交流。
以下根據北京師範大學中國綠色發展協同創新中心執行副主任張九天口述整理:
就共享住宿這個話題,我說一下自己觀察到的幾個現象。
分析一個行業最簡單的分類中,主要可以參考有哪些參與的主體。我大概分了幾大類,比如說有立法和監管者,有共享平臺,有實際的經營主體,當然還有用戶。實際上這幾年,這些參與方,這些主體都變得比較複雜且越來越多元化。
過去說共享住宿,理解的就是個人房子,而現在很多人租房子來上平臺的,還有一些房地產商也轉型做在往這上面做,這寫轉變中使得涉及到經營主體越來越多。本質上來說他們的出發點和利益訴求基本方向是一致的,但是實際上還是有很多細微的差別。我們如何去界定?怎麼樣把共享住宿範圍界定清楚?這些問題對平臺類企業的發展是比較重要的。
平臺類的企業怎樣平衡社會效益、社會責任和經濟效益,可能也是面臨著非常重大的挑戰。如果說經營主體分類定義劃不清楚,實際上給立法和監管也帶來了很大的問題和挑戰。特別是在我們現在國內立法資源和監管能力都不是特別足的情況下,這種挑戰可能就更大。
另外我們從監管的角度來看,實際上這方參與者也是很重要的,可能我們作為平臺也好,作為整個共享經濟的參與者,需要去分析一下這些參與者的訴求以及他們的一些想法。還有,我們的監管講了很多監管辦法措施,但是監管能力能不能匹配得上,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如果監管能力跟不上來,監管的成本迅速升高,勢必一時半會解決不了問題,要反過來做更多的限制。
現在如果談共享住宿行業高質量發展,還有一個問題,要把住宿行業高質量發展這個事說清楚,什麼叫共享住宿行業高質量發展。大概兩個方面,一個是最基本的安全,行業規範的要求;第二個就是是不是做出特色化的東西。
這個裡面是有一些潛力,能把共享住宿行業的參與者再給擴大一些。比如講鄉村旅遊或鄉村民宿問題,各種各樣的規劃都在講,鄉村振興戰略出來之後大家都在講民宿的問題,怎麼樣提高農民收入,也都提到了特色旅遊、特色小鎮、美麗鄉村。這裡政府做了很大的工作,是不是有可能跟他們一起去結合做一些事情。這對共享住宿行業在基層,特別是在農村或者偏遠地區的發展、監管、管理會起到一個幫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