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臨海法院調解了一起離婚案:該案起訴人是臨海一位70多歲的李大爺(化名),因為老伴每月只給他500元零花錢,他氣衝衝地跑到立案窗口執意離婚。
新華社資料圖
嫌零花錢太少,七旬大爺起訴離婚
「風風雨雨五十年,到頭來每月只給我500元,這日子沒法過了。」李大爺與老伴相識相愛已有55年了,膝下有兩個兒子,日子過得不算轟轟烈烈,但也有穩穩的幸福。
李大爺所說的500元是村裡發給老人的養老費,錢都在他老伴那,李大爺每月能收到500元當零花錢。
「我的養老保險費用和子女的贍養費,都匯入了老伴的帳戶裡,我開銷不夠,老伴也不多給我一分錢,要是我多要點,她就鬧脾氣、搞冷戰,甚至飯都不做了。」李大爺說,他們夫妻二老為了這事多次鬧得不愉快,前不久又因此吵了一架,他忍無可忍,氣得跑到法院起訴離婚,希望能夠將屬於自己的補貼和贍養費拿到手。對於這樣一起離婚糾紛案件,臨海法院承辦法官覺得,一般情況下,夫妻倆年紀都大了還鬧離婚,大多是因為賭氣或溝通不暢,「老夫老妻相濡以沫這麼多年,怎會沒有感情呢?衝動離婚,需要時間冷靜一下。」
訴前巧調解,二老重歸於好
於是,臨海法院把「離婚冷靜期」的相關制度方法巧妙地運用到訴前階段,在事情真正鬧上法庭前,安排了特邀駐庭調解員進行訴前調解。
在與李大爺的老伴和兒子都聊過後,臨海法院特邀駐庭調解員許小荷發現,事情還有挽回的餘地。「他們的兩個兒子都表示,父母感情還是不錯的,只是李大爺覺得錢不夠用了,才賭氣要離婚。」
既然如此,那李大爺的老伴為何堅持不多給李大爺零花錢呢?據李大爺的兒子介紹,李大爺平時愛好賭博,大多數錢都被他拿去賭博了,多給多賭,無益處。也正因此,兒子們才和母親商量決定,二老的錢全部交由母親保管,每月給李大爺500元錢用於零花,存入其銀行帳戶。
「本案離婚糾紛並不是雙方感情破裂,雙方需要給彼此一個『冷靜期』。另外,家人要不斷改進勸說的方式,而不是一味強硬地限制零花錢,相信能化解李大爺的心結。」許小荷說。
經過訴前調解,李大爺最終打消了離婚的念頭,並保證自己再也不去賭博了。而李大爺的老伴也同意每月多給李大爺500元的零花錢。目前,二老已經重歸於好,再也不提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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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離婚!七旬老人和老伴賭氣離家出走 海口鐵警暖心勸回
12月16日11時許,海口車站派出所民警在海口火車站成功勸返一名賭氣離家出走的老人。
據悉,當天民警王哲軍在海口火車站候車室巡查時,發現一名左手、左腳都偏癱的老年男人獨自候車,經詢問老者為雲先生(73歲,湖南省湘潭市人,暫住澄邁縣兒子家)。
民警擔心其一人乘車可能發生意外,於是聯繫到其兒子(40歲,澄邁縣),得知其也正在尋找自己的父親。民警通過雲先生了解到,老人半年前與老伴來自己家避寒過冬,身體本來就有血壓高、血脂高、血糖高等「三高」症狀,三個月前因「中風」導致左側肢體偏癱,平時性格比較固執。昨晚,因與老伴發生口角,老人心覺慪氣,於今早獨自悄然離開兒子家,乘坐計程車來到海口車站,欲乘坐火車K512次回湖南老家。雲先生兒子隨後趕到海口站勸父親隨自己回家,老人稱自己與老伴過不下去了,要與老伴離婚,並執意要回湖南老家。在民警和其兒子的勸說下,老人終於打消回湖南的念頭,隨兒子回家,其兒子對民警多次表示感謝。
(原標題:嫌老伴每月只給500元零花錢,七旬大爺怒而起訴離婚,最終…)
來源:綜合自哈爾濱日報、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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