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說《荊軻刺秦王》
如果不是歷史,誰能寫出這樣的故事。
課文一開始,秦國攻勢勢如破竹。此時的秦國已滅掉韓、趙兩國,雖說只是開始,但已是大勢所趨,而對包括燕國在內的其他四國來說,只能說是大勢已去。
秦王不是歷史學家,他恐怕不知道自己歷史的功績有多大,但他只知道他的理想有多大,他的理想遠遠大於他一次次侵佔的國土。燕國自然也不會因歷史之所趨而俯首稱臣,引頸就戮。本著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的節操,他們反抗了,但反抗的方式不太成熟——效法當年脅持齊桓公的曹沫,派人刺殺或脅持秦王,要他歸還各國的土地。
想法太天真了。秦國為了今天,已經前赴後繼地奮鬥了幾百年。勝利在望之際,哪裡會把一個弱小國家的脅迫放在眼裡。漫說你殺不死秦王,即使殺死了他,一個秦王倒下去,後面還不知道有多少個準秦王排著隊等著實現宏圖大業呢。
即使籤訂了條約又怎麼樣呢?從古至今,從中到外,只有永遠的利益,沒有永遠的朋友。燕國早就是秦國的盤中餐,一時的精神會餐只會更加強烈地勾起將對方大快朵頤的欲望。
1939年,蘇德籤訂互不侵犯條約。兩年後,德軍大舉進攻蘇聯。
然而,歷史的真實遠遠出乎人們的意料。燕太子丹和荊軻就是按照脅持秦王的想法認真地做起了規劃。這感覺很像兩個大人嚴肅認真地玩起了過家家的遊戲。在他們眼裡,脅持秦王不是只能成功,而是一定會成功。
要想脅持秦王,就得接近秦王。但秦王豈是能隨便接近的?我想見川普,人家秘書一句話就能噎死我:我受累打聽打聽,您算老幾呀?!川普想要什麼?他想高舉美元大棒指點全世界。秦王想要什麼?秦王想要樊於期的頭,希望不費一兵一卒讓燕國直接姓了秦。地圖好辦,不管真假畫一個就行了。樊於期的頭就一個,人家也未必願意給。於是,荊軻把他的宏偉計劃講給樊於期聽,告訴樊於期自己一定能報得此仇。只是我報仇成功的時候,很遺憾,你看不見了。
樊於期有多恨秦王,有多想報仇啊。哪怕他只在死前看到了希望,也甘願自刎而死。
這一情景讓我想起魯迅的小說《鑄劍》。眉間尺相信黑衣人能為自己報仇,便一手將寶劍在項上一揮,頭便掉了。眉間尺將自己的頭和寶劍遞給黑衣人。
頭有了,地圖有了,荊軻還缺個助手。
找個助手是應該的,把陣仗搞大一點,免得荊軻一人前往容易引起對方懷疑。再有,關鍵時刻搭把手,二打一,殺秦王更有勝算。
然而,給荊軻當副手的竟然是個孩子。秦舞陽,十二歲,殺人,是個少年犯。
課文裡說,「人不敢與忤視」,如果誰看他一眼他就殺誰,這不是個瘋子嗎?
燕國實在沒人了嗎?讓個孩子當此大任?
那麼,被寄予厚望的荊軻呢?
《史記·刺客列傳》當中,荊軻並不是武藝高強的劍士,相反其中兩次寫到他和別人論劍,人家一瞪眼,荊軻就沒影了。後來因為田光的推薦,燕太子丹把荊軻奉為上賓,住最好的賓館,吃最好的飯食,穿最好的衣服,睡最美的女人。
有沒有這樣一種可能,一個人長時間經受這樣的禮遇之後,他會把真實的自己拉升為想像中誇張出來的自己。
易水邊,當他看到太子等人皆著白衣白冠為他送行的時候,荊軻醒了。他因為醒了而猶豫。但是,他不能再回頭,至少要給眾人留下一個決絕的背影。
想像著荊軻和秦舞陽遠去的背影和滾滾的煙塵,怎麼想怎麼覺得,燕國之計和二人此行怎麼就跟鬧著玩似的呢?
課文中最後六段,完全可以從小說的角度來欣賞。
秦舞陽果然出了問題。在大殿之上,在秦國君臣面前,小小年紀的秦舞陽立刻就崩潰了。我估計他當時甚至都有可能被嚇尿了吧。雖說荊軻見多識廣給出了最合理的解釋。但就刺秦大任而言,秦舞陽指望不上了,荊軻只能孤軍奮戰了。這是故事當中的第一次曲折。
第二次曲折在圖窮匕見之後。荊軻一手抓著秦王的衣袖,一手「揕之」。這樣的刺殺模式,荊軻跟樊於期說過,可能也無數次地演練過。今天,荊軻一絲不苟地照方抓藥。可能他忽略了一點,那個時候的人,衣袖是很長的。抓得到袖子,刺不到人。估計當時的荊軻恨死自己思慮不周,恨死秦王的服裝設計師了。
秦王是有武器的。他腰間掛著長劍。所謂一寸長一寸強,長劍對付短刀,荊軻沒有勝算。但問題來了,劍鞘太緊了,劍拔不出來。劍鞘為什麼那麼近呢?反過來想,劍鞘太鬆了,走起路來,寶劍在後腰像個頑皮的孩子一跳一跳的,還可能發出「噠噠」的響聲,多有失秦王的尊嚴吶!可現如今呢,袖子救了秦王一命,寶劍卻要要了秦王的命。真是細節決定成敗啊!
秦王還能怎樣呢?跑吧!於是,一個緊張刺激又充滿童趣的畫面出現了,秦王繞著大殿裡的柱子跑,荊軻繞著柱子追。兩個人圍著柱子繞圈。秦王要快跑,不然就危險了;但不能跑得過快,不然也危險了。
那麼,周圍的大臣呢?這是故事的第三次曲折。
錯愕的大臣,一時間成了觀眾。
秦法規定,大臣上殿「不得持尺兵」。此時的他們不能離開,要麼算是臨陣脫逃,要麼時間來不及,要麼會為錯過一生難得一見的高光時刻而後悔不迭。於是,他們只能在一邊站腳助威,或者「以手共搏之」,像學生做廣播體操似的,象徵性地比劃兩下,而心裡想的是:荊軻此刻殺紅了眼,保命要緊。
難道只能這麼跑下去?追下去?看下去?
第四次曲折出現了。怎麼那麼寸,侍醫夏無且出現了。
夏無且是來給秦王送藥的,不是興奮劑。誰能想得到,此時此刻,藥罐子比藥還能救命。夏無且將藥罐子拋向荊軻,藥罐子飛彈一樣飛出去,給亡命奔跑的秦王贏得了拔劍的時間。
我在鹹陽機場見過一個秦時戰車的模型。車上有個武士,我特意關注了一下武士後背那把劍,確實很長,從腰間拔出很難。但若讓劍端高出於肩,手從肩上握住劍柄,便很方便將寶劍拔出。
拔出寶劍的秦王砍斷了荊軻的大腿。荊軻將手中的匕首扔出去,「不中」,「中柱」。
順便說一下,《史記》中關於上文的表述和課本中有所不同,不是「中柱」,多了一個字,是「中銅柱」。如果僅從表達效果來考量,自然是「中銅柱」更具表現力。那是荊軻拼勁最後的力氣向不可一世的秦王發出的最後一擊,是他生命中燦爛的一筆。
關於這段故事,《戰國策》基本上照搬了司馬遷的原筆。除了上述不同之外,最大的不同來自於課本最後一句。課本上的最後一句是「左右既前,斬荊軻。秦王目眩良久。」《史記》中此一句是「於是左右既前殺軻,秦王不怡者良久。」個人以為,「目眩良久」意思更豐富一些,既有秦王此時尚未消除的驚恐,也包含對群臣此時才一哄而上的憤怒,還有個人跑缺氧之後的頭暈腦脹。
總之,危險解除了,群臣也拿著武器上來了,邀功似的砍殺荊軻。但秦王只給夏無且黃金二百溢,並說了一句令所有人都難為情的話:「無且愛我。」
荊軻的結局我們都知道的,但我們為什麼依然對這篇文章津津樂道呢?無他,司馬遷寫得太好了。
對於過去的歷史,我們只能是旁觀者。但有的時候,我們當中有的人也是驚人相似的歷史的製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