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7日訊,這兩天,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的朋友圈被各大名校校友活動刷頻了。
在山東濟南,北大校友會召開理事會議,專門研討校友工作如何開展,300多名校友齊聚,陣勢相當拉風。會議期間,校長林建華還同當地政壇的知名校友、常務副省長孫偉見了面。
在江西南昌,清華召集了全球66個地區的校友分會代表開會,履新江西不久的常務副省長毛偉明親赴現場致辭。江西省委書記強衛在會見清華校長邱勇時說,歡迎清華在江西開展校友工作,希望此舉能推動清華廣大校友更加了解江西、支持江西。知事發現,邱勇上任以來,已分別參加了寧波、廣西、溫哥華等地的校友活動,並調研清華校友總會,對校友工作可謂非常重視。
在北京,人大新聞學院舉辦了新聞教育60周年紀念大會,海內外的校友和各界人士千餘人前往參加,部級幹部就有十幾位。人大黨委書記靳諾現場致辭,不過校長陳雨露沒去,原因大家都知道。
連著讀罷以上三條快訊,小夥伴們都驚呆了。中央新下發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不是說不能辦校友會麼。三大名校這麼大張旗鼓地張羅,還請了這麼多部級高官,是公開叫板,還是條例沒學透?
《條例》第六十八條規定「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從字面上理解,黨員小夥伴們以後跟同學一起K個歌,同戰友一起吃個飯,都是違紀咯?
在咬文嚼字之前,我們先要搞懂中紀委的意圖所在。事實上,以上「三會」本身並無不妥,領導幹部參加此類組織和活動,多數是為了聯絡感情,廣交朋友,或者為家鄉的經濟發展、為母校的建設獻計獻策,幫忙出力。但也有部分領導幹部參與其中後,借聯誼、聚會之名,大吃大喝,揮霍浪費,有的甚至編織「關係網」,拉「小圈子」,搞團團夥夥或非組織活動,使之成為了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私人勢力的平臺,這就偏離了以純粹聯絡感情為目的的初心。比如坊間流傳甚廣的「西山會」,只有山西籍官商才能入會。誰獲得了參加高端老鄉聚會的「門票」,就相當於進入了加官進爵的綠色通道。
那麼,問題來了?如何界定是簡單聯絡感情的飯局,還是搞團團夥夥、奢靡之風的「秘密組織」呢?
小夥伴們請注意《條例》中最關鍵的限定詞「違反相關規定」。
這個規定指的是,2002年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和總政治部聯合下發的《關於領導幹部不得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組織的通知》,裡面是這樣寫的:領導幹部不得參加自發成立(未經民政部門登記註冊)的老鄉、校友、戰友之間的各種聯誼會之類的組織,不得擔當這類聯誼會的發起人和組織者,不得在這類聯誼會中擔任相應職務;不得藉機編織「關係網」,搞親親疏疏,團團夥夥,更不得有「結盟」「金蘭結義」等行為,不得用公款報銷此類活動經費。
簡而言之,像北大、清華等高校成立的正規校友會,校友們大可以大大方方地參加。不過,近些年來,隨著民政部門對申辦校友會資質的放寬,正規校友會的數量已十分可觀。據媒體報導,廣東2013年登記在案的校友會就有87家,全國「三會」總量可想而知。相對於自發成立的組織,登記在案的「三會」更易管理和執紀,可從活動組織形式入手,對參加人員範圍、接待標準、經費來源列出「負面清單」,防範「四風」在此蔓延。
在現實生活中,小夥伴們更關心對「自發組織」的界定。同樣是沒有在民政局登記備案,三五好友攢個局和民間性質的「三會」有什麼區別呢?「西山會」不是也沒有幾個人參加麼?
這確實是個難題!有一位領導幹部曾接到這樣的邀請:「晚上幾個校友來出差,咱們一起吃個飯聚一聚。」到底去不去呢,不去,怕傷了同學友誼;去,會不會踩了底線?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也同紀委的小夥伴聊過這一話題:事實上,最後出了問題的民間「三會」多是長期、連續組織活動,目的性很強,活動中多涉及利益交換、辦事請託,甚至妄議中央、彈冠相慶。現在判定領導幹部是否違規參加「三會」,往往是依據最後的違紀事實往前追溯,直接拿下「違紀現場」並不容易。
為了確立更明確的規矩,違規聚會問題多發的黨校率先作出表率。這段時間,參加黨校培訓的領導幹部都感受到了一個新變化,開課第一天,班裡不再下發印有學員名稱、職務、聯繫電話的小冊子了,取而代之的是「約法三章」:培訓期間不能以集體活動聚餐,不能用公款宴請。畢業以後,一律不準以同學名義搞小圈子,不得成立任何形式的聯誼會、同學會等組織。不能確定召集人、聯繫人等開展有組織的活動。
這是中組部的要求。黨校學員有了它,就不必再為哪頓飯能吃而犯愁了,以後大家自覺不組局就是。新版黨紀處分條例下發後,各行各業相信都會出臺類似黨校學員約飯的規矩,劃出聚會的「正常範圍」。標準定好了,大家都輕鬆。
小夥伴們大可放心,不違規的同學會、老鄉會、戰友會是可以參加的。什麼是不違規?用一句逗比的話來概括:單純以吃飯為目的的飯局才是好飯局。(PS:也別給飯局亂找理由、亂起名字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