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據裁判文書網消息,陝西省榆林市一縣城內,46歲的男子吳某因侵犯自己的親生女兒被判刑7年。經了解,得知吳某多次對女兒實施侵犯,導致女兒滋生抑鬱情緒,曾經試圖自殺。甚至是在女兒訂婚後,吳某還想要當著準女婿的面兒侵犯女兒,女婿報警。
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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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了解,小吳與男友度過甜蜜的戀愛期後,兩人決定訂婚共度一生,可是剛剛舉行完訂婚儀式,她就遭到了自己的父親吳某的侵犯。在訂婚後,小吳回到娘家,父親吳某先是對小吳進行猥褻。在接下來的兩天時間裡,吳某對於女兒實施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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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到了父親的侵犯,小吳的內心以及身體留下了巨大的傷痛,抑鬱的情緒無法排解,她曾試圖割腕自殺,了結自己的生命,也結束這不堪的家庭關係。小吳自殺未果,被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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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為過分的是,吳某在自己的女婿面前也沒有收斂,反而更加的猖狂,想要當女婿的面兒侵犯女兒,遭到制止後未遂。小吳坦誠地向未婚夫講述了自己遭到父親侵犯的事實,選擇報警處理。
小吳拿自己的手腕傷口的診療記錄作為證據,報警稱自己遭到了強制侵犯。警方接警後,將吳某逮捕,審訊之下,吳某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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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審理此案時,吳某假借教育女兒之名實施侵犯,使用暴力,對女兒實施侵犯,犯罪事實確鑿,應加以嚴懲。吳某為滿足個人私慾,2次侵犯女兒,也是違背了倫理道德,對社會造成了極其不良的影響。
但是考慮到在案發之後,吳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酌情輕罰。綜合種種情況,吳某因犯猥褻罪、強制侵犯罪等多項罪名,數罪併罰,獲刑7年。
俗話說,虎毒不食子,很難想像,身為父親不僅沒有愛護女兒,反而抱有不軌之心,實施侵犯。吳某無論是出於法律,還是出於倫理道德都是有罪之人,他以後要在監獄裡反省自己的錯誤。
(文章綜合裁判文書網、西安商報等多家媒體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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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星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