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第四次全國人民法庭工作會議,為鼓勵先進、激勵隊伍,進一步推動新時代人民法庭工作科學發展,通報表揚全國人民法庭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滕州法院姜屯法庭副庭長王成振榮獲「全國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進個人」稱號。
紮根基層十餘載 司法為民踐初心
王成振,1993年12月份入伍,2004年9月份從部隊轉業,憑著對法律的摯愛和對公平正義的追求,他選擇到法院工作,現任滕州市人民法院姜屯法庭副庭長。工作十餘年以來,他懷著對司法事業的執著追求,抱著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時刻以共產黨員、人民法官應有的正義感和責任感激勵自己,愛崗敬業、清正廉潔、執著堅守,始終保持人民法官應有的品格和本色。
一種堅持:公平公正才能案結事了
官司一生一次,影響一生一世。「作為一名法官,如果不能公正司法,上對不起頭頂莊嚴的國徽,下對不起求助法律的普通百姓。無論什麼時候,一定不能忘記自己選擇這份職業的初心,要堂堂正正做人,公道正派辦案。」這是王成振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從事審判工作以來,王成振始終堅持依法辦案的原則,忠於事實,忠於法律,注重案件質效和執法效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在原告朱某訴李某離婚糾紛一案中,李某有暴力傾向,經常酒後去砸女方家的門鎖,嚴重幹擾朱某及其父母的生活,原告及家人生活在極度恐慌中。在多次的接觸中,法官覺察到李某講義氣、好面子,為了更好地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王成振不厭其煩地多次做被告工作,讓李某明白其未能正確經營婚姻家庭,未能給另一方帶來安全感,不幸的婚姻已經給對方及家人造成嚴重傷害,完全沒有挽回的可能性,勸告被告作為男子漢,要性情坦蕩,做到光明磊落,要承擔起對社會和家庭應負的責任,李某終於被法官合情合理的言辭所感動,同意原告的離婚要求,一次性補償原告生活費10萬元,並保證不再幹擾原告及家人的正常生活。原告之父多次向法庭庭長及王成振本人發送手機簡訊,對法官的敬業精神和真心關懷表示感謝。
堅守公平正義,永葆忠誠本色。從事審判工作以來,王成振始終以「公正與效率」作為目標,以強烈的敬業精神履行審判職責,注意案件質效和執法效果,減少當事人的訴累,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近四年年均結案200件以上,辦案數量居於全院前列,調解撤訴率達到80%以上,上訴案件無發回重審及重大改判,無重大涉訴信訪案件。他以他高尚的個人品格,維護著法官的形象、捍衛著法律的尊嚴與權威,多次受到表彰獎勵,於2016年3月份被山東省滕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個人三等功,2017年4月份被評為「滕州市勞動模範」,2017年3月份被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授予個人三等功,2018年3月份被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個人二等功,2018年12月被推薦為全省法院先進個人。
一種情懷:立足本職一心為民
姜屯法庭作為基層法庭,所接觸的案件多是民事案件,但這些小案件小糾紛,如果不及時處理好,有可能釀成大矛盾大糾紛,可能會引起纏訴、上訪等隱患,不利於構建和諧社會。為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王成振始終堅持司法為民的辦案理念,尊重並理解當事人,妥善化解案件糾紛。
因爭奪兩家之間兩米多寬的空閒宅基地,劉某與楊某兩家均認為土地應歸自己家庭使用,兩位婦女多次發生吵罵,一次爭執中,楊某將劉某打成輕微傷。事後,劉某要求賠償,經派出所和村委會多方調解未果,劉某遂到法庭起訴。王成振受理案件後,感到案情雖不複雜,但雙方矛盾已久,如果簡單地一判了之,很難讓當事人徹底化解矛盾。於是,他深入現場,走訪村委會與村民,掌握了引發矛盾的根源,從法律規定和人情事理上耐心地做雙方工作,促使雙方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相互道歉並作出讓步,順利達成調解協議,一場劍拔弩張的風險得以化解,也解開了雙方多年的矛盾和心結。
法律並不是萬能的,法官也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但王成振堅信,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一名法官如果常懷為民之心,願意為老百姓的事情多動動嘴,多跑跑腿,多用用心,最終可能會找到一個有效的解決辦法。他善於運用四心工作法,加強對法庭訴非對接站和人民調中心調解糾紛的指導和參與,綜合運用各種調解資源,努力打開當事人的心結,每年指導調解相鄰糾紛、宅基地糾紛、婚姻家庭糾紛等農村常見糾紛100件以上,化解了大量社會基層矛盾。主動參與社會綜合治理,每年都配合當地黨委政府化解信訪矛盾30餘件,積極引導當事人用信任的方式解決糾紛,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增強信訪矛盾化解的實效。
法院工作16年,王成振法官長期紮根基層,愛崗敬業,無私奉獻,不斷提高服務群眾和辦案水平,化解了大量基層矛盾糾紛。作風優良、廉潔自律,堅決杜絕關係案、人情案,用自己最樸實、平凡的行動詮釋了法官的司法情懷和應負的社會責任,用一心一意為人民服務的實際行動為法徽增光添彩,樹立了新時代人民法官的良好社會形象!
來源:滕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