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教牧人員的服飾
在某一個特定的場合穿著某種特定的服飾看來是普世性的,因為特定的服飾反映並顯示出該特定場合之意義,是自有其作用在其中。在崇拜中,歷代教會都有以獨特的服飾用於表達崇拜之意和增加崇拜之莊嚴與華美,其中亦帶有象徵性的意義。基督教新教有以下兩個主要教職:一是主教,是對教會進行監督管理的人,一般為教會的負責人,有權封立牧師;二是牧師,意為牧羊人,是負責主持基督教禮儀和管理教務的人,通常負責一個教堂的活動。教會中,除主教、牧師、長老外,還有一些非神職人員,如執事、傳道員等。長老在教會中,在一般教徒中深受尊重而有威望。加爾文宗實行長老制,長老從一般教徒中選舉產生的,他們參加教會管理工作,但可以不作為專職的神職人員,仍繼續從事社會職業;執事,是從一般教徒中選舉產生,他們協助長老和牧師管理教會事務工作,但不是神職人員,一般不放棄世俗職業,也不是終身任職;傳道員,乃指未受神職,在牧師指導下從事傳道活動,或向願意入教者和新入教者講解《聖經》及教義的人。聖衣(Vestment)是基督教神職人員或教牧人員舉行宗教儀式時所穿的禮服。天主教稱祭服,意為行祭獻時所穿。主要有祭披、長白衣、內袍和聖帶等,原為古代羅馬帝國俗人服飾,6、7世紀後漸為教會所專用,10世紀後始漸定型化。各派間聖衣樣式不盡相同。新教有些宗派不主張穿聖衣,其宗教服飾也無統一規定。在舉行儀式時,新教教士在衣著裝扮上不強調一律,比較自由,有的教派教士穿聖袍、戴聖帶,有的教派教土只穿普通服裝(西服、中山服和其他服)就可以了。
如新教教派之一的聖公會,其崇拜服飾一方面承襲了第六世紀羅馬帝國平民服飾中長達膝蓋的短袖束腰外衣(tunic)及白長袍(alb)。這乃是謙卑與純潔的象徵,亦是當時教會著令領洗者穿著在洗禮時用的白短束腰外袍。在中世紀時代,人們追溯到舊約聖經中祭司之服飾,並加以修改或添加,特別要在聖餐禮中的服飾顯示恩典與德行之象徵,並且,要顯示它的學術性的地位。故在服飾中,中世紀大學的服飾亦在崇拜中使用。基於教士的服飾與學術性的服飾兩者結合與發展,就產生了我們所稱作的「詩班衣著」和「牧師服飾」。歷代以來,在崇拜服飾上都有加減或修訂,但其功能都是一樣的。一是表現出當時的崇拜目的;二是要有歷史的根據和神學根據;三是要有職務上的需要。所以在聖公會崇拜之中,從當時牧師的服飾之中,一看便知是早晚禱崇拜或是聖餐崇拜。
主教在宗教儀式中也有特定的服飾,比較有特色的飾物是主教冠和主教權杖。主教冠(Miter)是基督教實行主教制各教會的主教在舉行宗教儀式時所戴的冠冕。天主教的式樣一般呈尖角盾形,上繡金絲、銀絲或各種彩色絲線,後垂兩條穗帶。東正教的式樣多呈圓筒形,帽後有風鬥,有的冠頂有十字架。新教主教使用的主教冠,式樣多近於天主教。主教權杖(Crosier,Pastoral staff)是主教在舉行宗教儀式中顯示其神權所用的手杖。長度略超人身,上部彎曲,飾有各種雕花,一般用金屬製造且表面鍍金。傳系由古代歐洲王公的權杖演變而來。天主教拉丁教會與東正教以及其他東方教會所有權杖,外形略異,前者頂部為鉤形,後者為球形或十字架。新教聖公會主教已不用,但唯高教派仍使用。各派教會級別相當於主教的隱修院長,一般亦可使用權杖。
在進行宗教儀式時,禮儀色彩更能表達出教會節期與崇拜性質,它們的象徵性作用使得歷代教會都用禮儀色彩去表達該次崇拜之意義和代表崇拜者的情感之抒發。在早晚禱、婚禮、喪禮等禮拜之中牧師穿的聖衣和聖帶顏色都有其特殊意義。
(1)紫色、藍色或深紫色(purple,blue,violet):在降節臨大齋期使用,代表悔罪、禱告、節制等意。
(2)綠色:在顯現節和聖靈降臨節後(三一主日後)使用,象徵希望、再生和永恆。
牧師聖衣(白色聖帶)
(3)紅色:使用於聖誕節、按手禮、封立聖職禮、聖徒及殉道者紀念日、聖神降臨(五旬節)日,象徵上主的愛和聖靈如火般的降臨。
(4)白色:用於聖誕節(有時用紅色)、復活節、顯現節(或綠色)、封立聖職(或用紅色)按手、洗禮、結婚、喪禮,象徵純潔及完美。
(5)黑色:用於受難節、喪禮(注意早晚禱用黑色的肩帶)。雖常用於喪禮,但在早晚禱崇拜中並不表示憂愁及悲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