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要給大家講的成語故事叫做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個成語的意思是反動統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為,老百姓卻連正當的活動也要受到限制。
在北宋的時候,有一個州的太守名叫田登,這個人專制蠻橫,因為名字叫登,所以他不許百姓在談話的時候說到任何一個與登同音的字,只要是與登同音的,都要用其他字來代替。
誰要是觸犯了他這個忌諱,提到了登的同音字,都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長官的罪名,重則判刑,輕則挨板子。不少人因為說到了與登同音的字都遭到了鞭打。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節即將到來,按照以往的慣例,州城裡都要放三天的焰火,點三天的花燈表示慶祝,州府衙門要提前貼出告示,讓老百姓到時候前來觀燈。
可是這次出告示的官員卻左右為難,你說這花燈該怎麼寫?如果用上登字,是要觸犯太守的。不用登字,意思又表達不明白。想了好久也不敢把這個登字寫上去,最後寫告示的小官員只好把燈字改成了火字,這下可熱鬧了。
告示上寫著本州照例要放火3日,告示貼出來之後,老百姓看了都驚吵喧鬧起來,尤其是一些外地來的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還以為官府要在城裡放三天的大火,既然要放火,大家的安全都保不住了,還不快跑!
於是大家紛紛收拾行李,離開是非之地。當地的老百姓平時對于田登的蠻橫無理已經是非常不滿了,這次看到官府貼出來的這張告示,更是氣不打一處來,他們憤憤地說:「這真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是什麼世道?」
所以在這個故事之後,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就流傳了下來。指統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為,想幹嘛就幹嘛。